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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2022年)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6-20 09:42:03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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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2022年)

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4篇

【篇1】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山东大学(威海)

山大威青字[2012]3号

关于举办山东大学(威海)

“成才杯”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节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鼓励科技进步、学术创新,激发学生刻苦钻研、勇敢探索的求学治学精神,为广大学生搭建一个展示才能、提升专业水平的平台,加快实现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决定举办山东大学(威海)“成才杯”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拓展学生素质,服务学生成才”为宗旨,以各类学术科技活动为载体,弘扬科学精神,营造浓厚的学术科技氛围,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造的热情,培养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本届科技学术节以“科技点亮青春,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通过开展SRTP立项、“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科技学术讲座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以及各单位承办的体现其特色的科技学术精品活动,帮助我校学生培养创新意识,增强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2013年4月

四、组织方式

本届科技学术节采取校团委主办、各单位承办的方式。主办单位负责确定活动的主题、审核活动方案、进行活动总体协调和总结表彰工作;
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评选、单项表彰等具体工作。本届科技学术节活动纪念品、证书由校团委统一制作。

五、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及活动申报:2012年7月—2012年9月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设计和开展活动,并于9月15日前将所要举办的活动填写《科技学术节活动申报表》报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各单位可参照《申报活动目录》进行项目申报策划。

(二)活动实施:2012年10月—2013年4月

1.山东大学(威海)“成才杯”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节开幕式;

2.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承办具体活动项目。

(三)总结评比表彰:2013年5月上旬

山东大学(威海)“成才杯”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节闭幕式暨“五.四”青年科学报告会。

六、活动内容

(一)第七届大学生科研作品立项(SRTP)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6月—2013年4月

承办单位:团委、各学院

(二)科技学术前沿讲座(报告)

活动时间:2012年10月—2013年4月

承办单位:团委、各学院

(三)第四届本科生科研助理(URAP)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10月—2013年4月

承办单位:团委、各学院

(四)“成才杯”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节闭幕式暨“五.四”青年科学报告会

活动时间:2013年5月上旬

承办单位:团委


(五)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活动


七、奖励情况

(一)为表彰先进,本届科技学术节各项活动承办和获奖累计分数最高的单位将获得“成才杯”流动奖杯(评分标准另发),科技学术节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负责评定。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将承办项目和参加活动情况报组委会秘书处。各学院承办和参加活动的情况列入2012年全校共青团工作的年终考核。

(二)科技学术节各项活动单项奖项详见单项活动通知。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科技学术节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校园中营造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并积极配合各承办单位做好科技学术节期间的各项工作。

附件:

山东大学(威海)“成才杯”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节组委会名单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共青团工作 科技学术节 通知

共青团山东大学(威海)委员会 2012年9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山东大学(威海)“成才杯”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节组委会名单

主 任:刘玉殿 校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郭邦礼 学生处处长

杨 玉 校团委书记

孙丽霞 校团委副书记

于和利 海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于培丽 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于振涛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牛文军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孙文范 翻译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 玮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恒江 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单丙波 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赵笃玲 韩国学院党总支书记

葛彩云 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委 员:王 松  孙 克  付 辉  孙 磊  刘洪展

 李彤彤  李 捷 汤 瑞 佘令祥  张 进 

杨 青  肖 玲  宋修静 张 珣 武 婧

侯丽娜 赵文婧 (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王松兼任秘书长。

【篇2】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委员会文件

和团发〔2010〕01号

关于开展“青春和布克赛尔·欢乐春节”第三届迎新春青年文化周活动的

通知

各乡场镇团委,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学校团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进青年文化创新,增强和布克赛尔青年文化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在2010年春节来临之际,按照上级要求,团县委决定于2010年2月4日-2010年2月1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青春和布克赛尔 欢乐春节”第三届迎新春青年文化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青春和布克赛尔·欢乐春节”第三届迎新春青年文化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以丰富多彩的青年精神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一系列体现春节文化、各民族优秀文化和青年特点的活动,引导青年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充分发挥各族青年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展示当代青年奋发进取的时代风采,推动青年文化建设,促进各族各界青年的交流与联谊,团结和凝聚各族青年为建设和谐和布克赛尔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主题

青春·团结·欢乐

三、活动时间

2010年2月4日-2010年2月11日期间

四、活动内容

1、开展“迎新春送春联(年画)”文化建设活动。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邀请青年书法家、画家、民间艺人制作赠送反映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年画并开展“挂主题年画、贴时代春联”活动;
倡导广大青年学习剪纸、编织、绘画、雕刻等民间艺术活动。

2、开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交流,促进各族各界青年的交流与联谊”活动。全县各级团组织要联合当地民间文化组织,开展春节传统文化和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联谊活动。

3、开展“新年民俗民风寻访周”活动和 “城市青年感受传统文化”活动。全县各级团组织通过身边的新年传统风俗习惯和新年民俗的寻访、发现活动,用文字的方式,拍摄、拍照的方式真实记录中华民族传统风俗和民俗的演变,感受民族传统节日深刻的思想文化内涵。

4、开展“听爷爷(奶奶)讲新年故事,为爷爷(奶奶)执传统礼仪”感受活动和“诵读传统诗词·感受中华文化”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倾听老人讲述春节的来历、春节的故事、春节期间的风俗习惯以及传统文化的故事活动;
组织少年儿童亲身参与一件传统仪式活动,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要动员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和培训班在寒假期间组织“诵读传统诗词 感受中华文化”活动。

5、开展“春的问候·亲情促和谐”组织返乡大学生、志愿者与福利院老人共度春节活动。各级团组织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利用业余时间排练节目,在春节来临之际与福利院老人们共度一个欢乐的春节,使老人们感受到关爱,感受到温暖大家庭中的幸福。

6、开展“新年新春乡村文化科技周”活动。要组织农村青年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例如社火、民歌会等展现农村青年的新风貌。要举办新春乡村科技大集活动,通过图片展览、播放录像、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租借图书、销售农用物资等方式,为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提供科技、产品、就业信息等服务。

7、在社区组织开展“青年文明社区大家乐”活动和“感受新年睦邻节”活动。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以楼道、社区为舞台,广泛组织社区青少年和居民开展歌咏和戏曲表演、征文比赛、书画和摄影展览、家庭运动会、群众性体育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以“感受新年睦邻节”为载体,回归传统邻里文化,感受不同地域春节风俗习惯。同时,倡导关爱老人、关爱儿童,倡导邻里之间互助、互爱、互敬新风尚,融洽社区人际关系。

8、企业团组织要开展“青年文明号送传统文化”活动。企业团组织要动员广大青年组织创作反映本系统、本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特点的小品、歌曲、舞蹈、相声、戏曲、快板等文艺作品,通过举办新春文艺汇演等群众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活动,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宣传传统民族文化。还可以围绕宣传青年文明号集体生动事迹开展年画设计大赛和春联作品大赛,用征集的作品开展“青年文明号送传统文化”活动,结合“春节送温暖”将广大青年设计的春联、年画和慰问物品送给贫困留守儿童、孤寡、老弱病残户。

各级团组织要在开展好青年文化周的同时,抓住节前的有利契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各族青少年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五、工作安排

1、团县委拟于2010年2月5日举行“青春和布克赛尔· 欢乐春节”第三届迎新春青年文化周启动仪式,开展送春联、贴年画、等系列活动。迎新春青年文化周主会场待定,各单位团组织设立分会场。要求2月5日全县各单位团组织全面启动,并组织一场高质量的活动。做到天天有活动。

2、各级团组织要深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历史文化、特色艺术形式和具有浓郁本地特色的民俗民风,专门设计组织2-3个既要有民族特色,又要有浓郁的中华民族传统特色的主题活动,在全县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

3、各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共青团联系面广的特点,积极与新闻宣传文化部门等联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集中优势,发挥合力开展活动。协调城建主管单位在重要建筑物、主要街道等地悬挂具有中华民族传统特色的装饰物、吉祥物和宣传标语。

4、全县每个团组织都要行动起来,至少要组织1-2个示范性活动。做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全面覆盖。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县各级团组织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青春和布克赛尔·欢乐春节”青年文化周活动的意义,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青年文艺人才和青年文化精品参与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文化周活动进行集中宣传,集中展示活动成果,充分展示当代青年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的自豪心态和奋发进取的时代风采,烘托积极向上、喜庆热闹的新春文化氛围和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3、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团组织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活动现场管理,及早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公众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级团组织要在2010年1月28日前报送文化周活动计划,确定启动时间;
从2月4日至2月11日,每天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活动信息;
2月11日报送报活动总结和经验。

5、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文化周活动,凡不按要求开展活动和上报材料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0990-*******

共青团和布克赛尔县委员会

2010年1月18日

【篇3】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基层组织 “ 三会两制一课” 实施细则 (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 层团组织建设,根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 三 会 两 制 一 课 ”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 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 ,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 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和 自 我 教 育,强 化 团 员 意识, 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 好“ 三 会 两 制 一 课” ,对 于 教 育 引 导 团 员 增 强 政 治 意 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 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 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章 支部大会

第五条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 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 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 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 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 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 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 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没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确定支部大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团员;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缺 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对需要表决的 事项逐个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做好会 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 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参加会 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方案等,以便团员在大会上讨论研究。

第九条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 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支部大会选举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其他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大会 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选举结果、重要事项决议等。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 学习党的 理论,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 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如支部书记空

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时, 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

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口头、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 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 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委员出席情况、会议议题、每位委员发言摘要、通过的决议等。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八条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 分,不 是 团 的 一 级 组 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 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 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 数量、分布和 工 作 需 要 等,按 照 易 于 集 中、便 于 管 理 的 原 则 确 定。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相应增加召开支部 大会的次数。

第二十条 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 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 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

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五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 作相结合, 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 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 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七条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 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 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 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第二十九条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 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十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 任 务,参 加 团 的 组 织 生 活 和 活 动;能 够 在 学 习、生 产、工作及其 他 社 会 生 活 中 发 挥 积 极 作 用;关 心 集 体,乐 于 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 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 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二条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 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三十三条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 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 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 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 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四条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 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五条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 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 的 团 员,应 当 劝 其 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 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 对 不 合 格 团 员 的 处 置 时,除 特 殊 情 况 外,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 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章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八条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 般应在每年 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 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 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三十九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 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四十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 团委在其 团 员 证“ 团 籍 注 册”栏 内 填 写 注 册 时 间、评 议 等 次, 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四十一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 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 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 团员,如能正 常 参 加 团 的 活 动,按 时 交 纳 团 费,一 般 可 予 以 注 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 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 基层团组 织 要 认 真 做 好 流 动 团 员 团 籍 管 理 工 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进行团籍注册; 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 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 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 应的团组织, 并参加教育评议, 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四条 团员年满 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 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 28周岁, 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 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五条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 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 团 课

第四十六条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 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 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 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七条 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 育,体现团的特点,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四十八条 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 中 国 梦”教 育;学习党的基 础 知 识、党 的 光 荣 历 史 和 传 统,宣 传 党 的 路 线、方针、政策, 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四十九条 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

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 组 织 的 理 解 和 认 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第五十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可采取部门、单位联合举 办团课的形式。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 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 习 应 不 少 于 8 学时。

第五十一条 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 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 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二条 团课讲授者可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的团干 部担任,〔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

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授一次团课。

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三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 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四条 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并及时向开设团课 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五十五条 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 ,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 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 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 三会两 制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 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团支部要将“ 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 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 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 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没 有 选 举 及 表 决 任 务 的 支 部 大 会、支 部 委 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新媒体形式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团员参与,突出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1988年5月共青团十二大决定,从1988年起,用两三年时间在全国逐步实行团员证制度,并决定《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为共青团代团歌。共青团的机关报刊是《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杂志。
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以黄色圈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团旗为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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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2年度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讲话观后感(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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