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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9-09 10:42:04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资产清查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6篇

第1篇: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部署,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

全面统计、清理、核实单位基本信息、财务核算资料及国有资产存量等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掌握资产现状,摸清资产家底,为加强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推进内控建设

补充、修正、清理财务管理软件中的不完整数据、错误数据和垃圾数据,完善资产档案资料,盘点各类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在此基础上,健全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手段,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方案,健全定期清查盘点机制。

(四)提高资产管理质效

通过资产清查,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优化资产存量结构,避免资产不当损失,明晰资产产权归属。依托高质量的资产基础数据,提高资产信息化管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统一指导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省垂直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全省地税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做好安排部署、清查登记、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核实确认、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制定并印发《县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组织机构情况统计工作。

(二)清查登记阶段(xx年5月1日-6月30日)

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准确掌握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法、内容和要求,准备清查登记资料,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统计。按照资产清查工作需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准确掌握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单位户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等各项基本情况。

2.流动资产清查。结合财务管理软件,依据财务核算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对各类银行账户、库存现金、应收预付款项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查、登记。

3.固定资产清查。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固定资产卡片及账务管理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xx)规定,采取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20万元(含)以上大型设备的清查、登记工作。

4.在建工程清查。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清查。各单位要仔细核查项目立项、施工、竣工决算等手续资料,对金额较大、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各单位对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类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

(三)自查自纠(xx年7月1日-7月31日)

组织力量,对县局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分类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审核面要达到全部资产的1%。

对清查登记和自查自纠过程中清理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问题,要首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依照资产清查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并准备相关证据。按流程及权限要求,能自行纠正处理的,要及时纠正处理;
无权自行纠正处理的,要逐级上报有关资料,依据上级批复进行处理。

(四)迎接市局检查(xx年8月1日-9月30日)

认真整理好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迎接市局检查。

(五)核实确认(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对资产清查最终结果进行核实确认,依据资产处置、资产核实、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流程及权限,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进行分类、逐项处理。

(六)整改落实


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关于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提出具体详细的改进措施,完善管理程序,健全规章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产权不明,权属混乱的资产,要进一步明晰产权,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大权证补办力度;
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已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方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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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部署,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

全面统计、清理、核实单位基本信息、财务核算资料及国有资产存量等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掌握资产现状,摸清资产家底,为加强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推进内控建设

补充、修正、清理财务管理软件中的不完整数据、错误数据和垃圾数据,完善资产档案资料,盘点各类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在此基础上,健全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手段,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方案,健全定期清查盘点机制。

(四)提高资产管理质效

通过资产清查,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优化资产存量结构,避免资产不当损失,明晰资产产权归属。依托高质量的资产基础数据,提高资产信息化管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统一指导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省垂直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全省地税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做好安排部署、清查登记、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核实确认、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制定并印发《县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组织机构情况统计工作。

(二)清查登记阶段(20**年5月1日-6月30日)

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准确掌握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法、内容和要求,准备清查登记资料,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统计。按照资产清查工作需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准确掌握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单位户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等各项基本情况。

2.流动资产清查。结合财务管理软件,依据财务核算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对各类银行账户、库存现金、应收预付款项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查、登记。

3.固定资产清查。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固定资产卡片及账务管理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规定,采取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20万元(含)以上大型设备的清查、登记工作。

4.在建工程清查。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清查。各单位要仔细核查项目立项、施工、竣工决算等手续资料,对金额较大、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各单位对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类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

(三)自查自纠(20**年7月1日-7月31日)

组织力量,对县局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分类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审核面要达到全部资产的100%。

对清查登记和自查自纠过程中清理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问题,要首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依照资产清查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并准备相关证据。按流程及权限要求,能自行纠正处理的,要及时纠正处理;
无权自行纠正处理的,要逐级上报有关资料,依据上级批复进行处理。

(四)迎接市局检查(20**年8月1日-9月30日)

认真整理好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迎接市局检查。

(五)核实确认(20**年10月1日-11月30日)

对资产清查最终结果进行核实确认,依据资产处置、资产核实、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流程及权限,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进行分类、逐项处理。

(六)整改落实

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关于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提出具体详细的改进措施,完善管理程序,健全规章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产权不明,权属混乱的资产,要进一步明晰产权,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大权证补办力度;
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已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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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村镇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为规范全镇国有资产管理秩序,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全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镇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我镇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非经营性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党政部门规范资源配置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提供资料。

(四)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计划,建立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等程序,对全镇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主要采取以下清理办法:

(一)账实核对。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资产,由镇财政局提供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等资产明细表,各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资产明细表对本单位内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中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核对结束后,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将资产明细表提交镇资产清查办公室(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及Excel电子文档一份)。往来款项资产明细表经镇资产清产办公室核实后,再提交各部门进行结算(收取或支出)。

(二)新增入账。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物无账”的情况,请各办事处、各部门如实报镇清查办公室,要做到不瞒不漏,清查办公室核实后由镇财政局统一建立资产卡片或新增入账。

(三)资产处置。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账无物“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置:

(1)出租、出借处置方法:确因特殊情况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填写出租、出借表格,经镇办公室审核批准,并留镇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2)捐赠、赠送处置方法:资产对外捐赠、赠送的,须以书面报告送请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捐赠、赠送表格,并报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备案。

(3)报损处置方法:①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盘亏及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
②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盘亏、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如资产属人为恶意损坏的,将追究事故人的责任,并要求按原价赔偿。

(4)报废(淘汰)处置方法:①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XX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

(四)凡涉及土地、房产的清查,由镇村镇建设局负责,将清查结果及土地、房产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镇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结果核实后,再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五)凡涉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清查,由镇财政局负责,镇村镇建设局、镇园区办配合,将清查结果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经镇资产清查小组核实后再统一结算。

(六)及时入账。经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后,镇财政局要对已经审批的各项国有资产(包括新增、赠送、报损、报废等)及时入账,要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完善资产日常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动态的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XX年7月30日前)。镇委、镇政府印发《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办事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报表,对参加资产清查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XX年8月30日前)。根据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后,按规定填报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资产清查情况。

(三)审查、复核阶段(XX年11月30日前)。镇清产小组对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复查、审计鉴证,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形成正式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精心组织安排。资产清查工作应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清产核资政策和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的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按清产核资政策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取得合法证据,不得虚报、瞒报。对于隐瞒不报、做假账而造成清产核资数据失真,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仅供参考

第4篇: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专项审计、经济鉴证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国有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和经济鉴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与专项审计、经济鉴证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沪财教[2012]33号)、《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3号)、《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4号)以及《崇明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崇财行[2013]6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规定编制的《崇明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和经济鉴证。

2、乙方通过执行专项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资产清查总体情况;
(2)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

3、乙方通过执行经济鉴证工作,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证据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沪财教[2012]33号)、《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3号)、《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4号)以及《崇明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崇财行[2013]6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编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告。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资产清查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并保证资产清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资产清查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证据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资产清查情况和结果。

第5篇: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根据“集团”管委会财政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司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司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1、全面核实摸清家底。对公司财务情况、资产情况以及合作区基础建设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2、健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补充、更新我司相关资产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司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及清查内容

1、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2、清查内容

1)财务情况清查

对公司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以及各项资金

往来等基本帐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未来可能存在遗留问题的往来款项进行清查,分析原因,出具书面报告,通过本次清查工作做好预警备案。

2)资产情况清查

对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等各项资产情况进

行全面清理、核对。对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建册备案并提交处理方法;
对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进行分类。

3)合作区工程投入情况清查

以项目合同为切入点,清查、核实合作区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工程进度的统计情况以及竣工验收情况,对清查结果进行分类。

三、工作开展步骤

1、成立公司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将成立由财务、行政人事、计划合约、工程、经营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在召开工作会议后,明确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

2、制定清查工作开展办法

根据清查工作内容的特性,制定有效开展清查工作的办法。

3、组织清查

6月1日正式启动,6月20日前完成各项清查工作,6月24日前完成各项报表填工作,6月29日前完成复核、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工作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瞒

报虚报,做到及时汇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广东拓邦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

清查小组人员及工作安排

组长:****

负责本次清查工作的组织、督导工作

副组长:***

负责本次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及工作汇总、上报,主导本次核查工作的开展。

副组长:****

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的协调、核查及工作汇报(含清查内容相关报表的填具完成)

组员:计划合约、工程部各一人,其中:

***:负责指导、监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配合财务情况清查、资产情况清查工作,并完成相关报表的填具工作。

***:负责合作区工程投入情况清查工作内容中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通过核查,补充完善公司公司合同付款跟进表,并就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负责固定资产的核查、资产输入系统的完善、贴标签、办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以及相关报表的填具工作。

****:配合固定资产清查的核查工作。

***、***:配合完成合作区工程投入情况清查工作。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第6篇: 国有资产清查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 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 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八、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阳泉巿教育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局长高巨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冯素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教科、成教科、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

  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具体协调组织并督促、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査领导小

  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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