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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9-25 10:30:05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理论中心学习组和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报请县委同意印发《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2021-2025年)》《**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全面依法治县理念走心走深、工作落地落实。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稳步推进“相对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在已划转第一批108项、第二批7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三批县交通局实施的33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对划转事项进行了“颗粒化”梳理和流程再造,建立了审管长效机制(两办法一制度),制定了业务操作规程(三清单一指南),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1467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880项事项做到即来即办,其中479项行政许可类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2.10%,全程网办率72.35%,“网上查、网上问、网上办”能力不断提升。制作并对外公布33项“一件事一次办”的“码上晓”,办事群众和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享受“指尖上的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度和广度,深化办事一张网,先后与八省十二县(市、区)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让数据跑路代替群跑路。三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施行重大政策措施前的必经程序。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2021年度共实施了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茶叶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茶叶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等共15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成立**县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室,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于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条文内容不明确、公文用语不准确等问题及时督促修改纠正,力求做到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出台。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本级人大和市政府备案。二是分步骤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县组织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文件清理、涉及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等3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研究制定了《县政府工作规则》,专章对县政府决策流程做了规定,以合法科学民主为决策要求,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体系,切实增强各项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参与度。二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的作用,切实规范决策行为,不断强化决策水平。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对县政府19项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提供审核意见,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参与现场研判3次,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次评估工作,并通过实地督查及时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书面通报等方式倒逼各行政执法机关切实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监管。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换领和申请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核查执法人员,进一步审核完善证件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信息,切实清理不是正式编制、未在执法岗位人员。建立执法证件注销、回收和挂失机制,对执法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岗位的,及时收回并注销,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杜绝执法简单粗暴,严格依法依规执法。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提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有效衔接机制,扩大综合执法范围,规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上级要求统一制服和标志样式,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实现常见违法行为裁量基准全覆盖,明确裁量依据,避免处罚随意性。以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紧紧围绕产业项目建设的主旋律,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作用,开展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重要民生资金、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将诚信施政理念和信用管理机制嵌入政府工作各环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联合应用、协同监管、奖惩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财政预决算、涉农整合资金等群众关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的渠道,及时接收处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严格依法审理案件,规范使用文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10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二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强化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组建“老哈调解室”“老支书调解室”等基层特色调解室。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500件,成功化解1490件。三是多途径化解信访问题。常态化落实县级领导包案、接访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带案下访、入户接访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2021年全县接访642件837人次,信访总量较去年下降1.5%。四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法治化。全面推行“321”基层治理模式,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建立“党员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长联系村民”联系机制,根据群众经济收入、家庭结构、利益诉求等情况分为放心户、关心户和连心户,实施“绿黄红”三色管理,推行精细化差异化服务,实现网格化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
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行政复议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新规划,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实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统筹推进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镇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二)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充实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强化行政复议保障标准,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制机构专业人才。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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