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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管理制度13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11-13 17:40:05 | 浏览次数:

结算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为对工程结算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工程竣工结算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结算管理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结算管理制度13篇

结算管理制度篇1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结算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l、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竣工图;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4、工程变更通知单;5、材料认价单;6、工程施工合同;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l、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等)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单位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报送总经理审定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需审计的,应履行有关审计程序。

4、在工程竣工后至工程部复核前,应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公司工程部负责结算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

结算管理制度篇2

商户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商户管理制度、结算制度。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管理制度《商户管理制度、结算制度》。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结算管理制度

一、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15日、30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16日、1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 ww w..cn 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结算管理制度篇3

一、店面行为规范

1、客户到店,接待人员必须马上起立,“欢迎光临”,主动迎接。前台靠近自来水桶的人员提供倒水等服务。

2、严禁在店面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前台不允许放与项目无关的东西,如水杯、化妆包、镜子、报纸、杂志等。

4、有领导朋友来访,由前台人员负责引见并提供倒水服务。茶几处只用于接待使用,不得在此聊天、睡觉等。

5、业务、导购随时作好接待客户的准备,必须随时有人在前台,以免影响接待客户。

6、工作时间内必须认真接待每一组到访客户(包括行业同行和参观产品客户)。

7、前台电脑主要为日常办公使用,严禁播放视频音乐和上网。

8、业务员在完成来电和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9、尊老爱幼,不得以貌取人,不得耻笑他人。

二、店面管理

(一)培训管理

1、根据店面新老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礼仪、销售技巧、顾客反对意见及疑议等。

3、根据店内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际解决店内问题,从而提高店面业绩。

4、建立公司内部微信群,实行网络在线的交流学习探讨。

5. 当地政策法规的学习及了解。一般可根据当地对开办零售药店许可的相关标准和GSP条款的相关要求。学习的步骤一方面是根据当地政策文件,另一方面主动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老师进行沟通学习,再次可前往当地同等规模的药店现场沟通学习

(二)商品管理

1、符合GSP政策相关条款要求。经营管理角度需要配备ERP软件,对门店商品的进、销、存、退进行闭环管理,确保药品的体内循环可追溯。

2、商品管理在符合GSP条款的基础上,需要加强对贵重物品(零售价100元以上)进行班次盘点交接,确保损失当班清理。

3、每月盘存措施,工作人员定柜、定品种进行盘存数量和效期。健全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贵重药品交接班制度,积压药品申报制度等。

4、设置效期药品(在入库操作时即以录入效期)管理功能,对效期在6个月,3个月和1个月内的药品进行三级预警。先来的药先出。

5、在商品管理方面建议分组管理,责任到人,销售时可串柜,即保证商品的安全亦不影响销售的连续性。

(三)客户管理

1、根据与客户的成交情况,督促员工做好顾客信息的录入工作,以备后期查询和汇总,有可持续发展的客户,要及时跟踪反馈。

2、经常对顾客档案进行分析整理,将顾客进行等级区分,督促员工做好顾客的回访工作,了解客户的产品需求情况。

3、定期作顾客消费记录查询及分析,了解客户的最终成交金额,分析客户的消费能力,喜欢的产品款式、最终的畅销品等,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做针对性的产品促销活动。

4、建立产品微信交流群,与非同类各行业合作伙伴及潜在客户的网上交流探讨,巩固合作伙伴、培养潜在客户。

(四)销售管理

1、根据店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月、季、年销售计划及制定销售目标。

2、根据销售计划,制定适应当地消费情况的促销方案,报老板批准并执行。

3、根据方案,实施销售计划及促销方案,对以上两种销售方案进行最终总结,吸取经验,不断提高店面的销售业绩!

(五)财务管理

1.主要涉及营业款、备用金、非现金支付方式对账(医保、银联、支付宝、微信以及其他联营卡等等)、相关税费的核算和及时缴纳。

2. 对整个药店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录入系统,同时匹配维护责任人(比如打粉机、体重秤、免费血压计等等)。

三、店员职责及要求

1、严格遵守员工日常工作规范;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调班或工休,需要调班或公休者须事前请示经理批准。

2、热情待客、礼貌服务,主动介绍产品,做到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有问必答。无顾客时要保持好良好的心态,整理样板或学习产品知识或互相交流销售技巧。

3、每天对店面、店内地砖、样板间等需要清洁的地方按要求进行彻底清扫,做到任何地方均明亮无灰尘。

4、所使用的卫生清扫工具,应统一放置在顾客眼光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做到清扫工具的清洁。

5、全店人员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做好。不准提前下班或提早关门停止营业。下班时,切断电源,锁好保险柜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每月填制销售明细表,便于月底销售统计。查看库存表,了解现有的产品,对产品性能和优势有更多的学习,并针对库存的产品进行针对性的销售。

7、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及娴熟应用销售技巧;深入领会我们的服务理念,引导顾客参观展厅,详细热情介绍相关产品特点,要求专业、系统、自信、主动协助店长完成销售工作。

8、强化个人数据分析能力,对重点经营指标结合对比区域兄弟门店综合水平进行比较,找出自身可提升的经营指标。并对目标提升指标列出改善方案并推行;强化员工学习能力:强化门店所有售卖商品的专业知识以及不同品类和品种的关联性学习。积极主动与上级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有利促进销售和对抗竞争的资源,最大化提升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和毛利额(盈利基础)的基础上,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9、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努力完成下达的"销售指标。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晨会的召开

1、人员状况确认(出勤、休假、轮班、仪容仪表及精神状况)。

2、传达老板重要文件及通知。

3、昨日营业状况确认、分析。

4、针对营业问题,指示有关人员改善。

5、分配当日工作计划。

(二)对店内状况的确认及工作安排

1、店面、展柜、样板的卫生清洁情况。

2、监督店员的工作情况,错误地方及时纠正。

3、检查当天需送货的客户信息,与客服沟通好安排送货事宜。

五、接单流程

接待客户—分析客户—确认定单交款—接单下单(客服)—完成定单。

1、每接待一位客户,由当事销售人员在客户来访登记上记录。

2、客户、设计师和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前台必须全体起立,以示尊重。

3、销售人员接待完客户并完成应做工作后应立即回前台。

4、老客户、电话预约客户到店面询问相关事宜,都算先前职员接待客户一次。

5、只要客户询问有关事宜,即算接待客户一次,认真填写客户资料。

六、绩效管理

(一)销售计划制定

1、应根据当季到店人数、店面成交率、店面单笔成交金额制定当月销售计划,再把计划分解到每一周、每一天。

2、该计划必须包括总销售额、上月的实际销售额对比,分析差额。

3、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对畅销品、滞销品进行分析,并对促销活动提出建议。

(二)销售计划执行

根据销售计划认真执行,经理应对每天计划执行情况作出总结,分析各成员对进店的顾客的接待情况、顾客信息的收集情况,督促导购员、业务员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拜访,确保与进入店面留信息的顾客都能达成交易。

(三)执行情况分析

1、每周、每月每位员工要对经理就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述职报告,分析差异原因,执行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及有关店面的各种奖励。

2、经理对整个店的销售负责,并要就每周、每月的执行情况作出述职报告,分析新老顾客的销售比例及和计划的差异原因,执行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店面及自身的考核及评选。

(四)绩效考核及奖励、处罚

1、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对员工的销售能力进行分析,对完成销售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进行合理奖励;

2、对于长时间销售不达标或者管理、服务水平执行较差的员工,将给予自动降薪或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人员档案、考勤制度、薪酬制度、员工奖惩制度、请休假制度、会员管理制度、促销活动执行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退换货制度、培训制度等等。所有制度拟定后,必须完成培训,且所有人员签字确认。

结算管理制度篇4

1、严格按照规定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具体要求,做好医保患者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

2、掌握各级各类医保政策,按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的医疗项目及支付标准进行审核结算。

3、切实做好医保住院患者各项费用的审核工作。

4、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不分解住院次数,不推诿危重病人,不损害参保职工的利益。

5、加强医保费用的结算及管理,及时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协调解决医保费用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6、按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报表,定期与财务科进行回款核对,做好各项存档资料的归整、装订及保存工作。

结算管理制度篇5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内部交易结算流程,促进全员营销、多品类业务组合销售。同时划清各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以实际成本与内部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衡量工作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内部优先及经济和竞争原则:为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同时集团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

二、按劳分配及成本与收益相配比原则:参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核算主体均拥有分享最终产品收益的权利,根据成本费用支出,确定收入归属及收益分配比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某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专业术语

内部交易,是指集团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服务交易等交易事项。

第五条 管理部门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及评审,内部采购业务的`收入、成本及损益的核算。

第六条 管理内容

一、内部结算定价方法

1、计划成本加价法:以产品计划成本为基准,按照生产各工序的平均内部利润加成作为内部结算价。适用于标准化定价的产品或服务,如展位,广告,展厅。

2、内部协商定价法:双方或多方根据成本核算及实际耗费情况,共同商定相对合理的结算价格,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或弥补。适用于非标准定价的产品(服务)或生产、销售环节较为复杂的项目。

二、内部结算价格表

见附件一。

三、内部结算机制

1、结算周期

财务季度为核算周期。

2、结算方式

收入、成本及收益实行内部核算分配,不进行资金划转。

3、结算依据

凭内部交易结算单(见附件二)据实结算,以购销双方签字为准。

4、结算流程

1)购买方根据客户或内部部门的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2)双方按内部结算价格表,或自行商定交易价格,签订内部交易结算单,报财务部门备案。

3)销售方直接与购买方或购买方的客户签订合同。

4)交易完成,财务部门依据内部交易结算单,确认内部结算收入,分配内部结算成本,划转内部结算收益。

第七条 原则上客户资源属集团公司所有,各子公司内部可共享使用。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结算管理制度篇6

一、授权审批

1、公司各项收支业务应严格履行支付结算手续和授权审批流程。

2、公司外购材料及大宗物资相应部门应提交采购预算及合同。

3、各部门需用物资应填写“物资需用申请单”审批后提交仓储部门。

4、有时间限定的所需物资,应提前作出需用申请、以便库存不足时安排采购。

5、仓储部门收到“物资需用申请单”,应将其与当前库存核对后,提交采购部,采购部报请审批后执行采购。

6、外购业务应将签定的订单或合同报财务部备案,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审批、采购、检验、入库。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或结算。

7、请批工程资金应提交工程预算及有关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表(已完工程应提交工程结算书、发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8、因公预借款项、支付各项费用,应标明用途,逐级审批。

二、支付结算

1、各项业务在完成后6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

2、办理结算的业务,要求票据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与业务相符、资料完整。

3、办理结算前经办人员应将各项票据平整地粘贴在指定格式的单据后,字迹清晰、格式规范、手续完备。

4、购入的物资品检合格后(免检除外),采购部门应根据合同、送货单、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填写“材料入库单”,

5、“材料入库单”应写明供应商、品名、规格型号、编码、数量、价格等必要信息,“材料入库单”至少一式四联:存根、财务、仓储、采购各一联。

6、物资采购业务结算时应附“材料入库单”,“送货单”,“检验报告”或“商品合格证”。

7、采购业务结算前做退货处理的,采购与退货均无需到财务办理结算,财务视同采购业务未发生。

8、采购业务结算后发生退货业务的,应填制“采购退货单”,此类业务必须及时到财务办理结算。

9、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换货业务、返加货物一律按退货业务流程处理,换回货物按采购业务流程处理。

10、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台账,及时记录采购业务相关信息,及时与供应商及财务部核对往来结算状况。

11、申请支付采购月结资金时,申请部门应首先核对往来台账记录的未结余额及合同结算期,凭采购部、供应商、财务部三方确认的对账单办理审批。

12、工程项目预付款由工程部按合同及工程预算、工程进度及其他有效凭证,完成审核程序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

13、工程项目结算项目负责部门应向财务部提供“工程结算书”及“交付财产明细表”等资料,作好各项资产固定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

14、自营工程由工程部提交费用计划,发生的工程支出需提供有效凭据。

15、各项业务结算时经办人员应按组织程序逐级审批,各级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结算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16、代理他人办理款项领取业务的,应有委托人出据的有效凭据,受托代理人应在收款凭据上签字。

17、各有关部门应于每月25日将下月采购付款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三、收入结算

1、销售部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销售结算业务。

2、公司外销商品应填制“出库单”及“送货单”。

3、销售部凭“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送货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4、商品送达后发生客户退货的,商品返回后应填制“发出商品退货单”,经品检后重新办理产品入库。

5、退货业务发生后,销售部门凭“发出商品退货单”、“送货单(客户联)”、“检验报告“到财务办理结算。

6、销售部门应建立销售台账,及时记录销售业务相关信息,及时与客户及财务部核对往来结算状况,催收货款。

7、销售部门应于每月25日将下月销售回款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8、公司各部门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上缴财务部或存入财务指定的账户。

四、财务管理

1、在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双方应对票款当面点清、核实、验明真伪、

以防差错。

2、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在收款凭据上加盖“现金(转账)收讫”印鉴并有收款人员签字;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凭据上加盖“现金(转账)付讫”印鉴并有收款人员签字。

3、不准出借帐户、代人转款,严禁私借公款。

4、对与经济业务不相关、审批程序不合理、票据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结算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5、财务人员应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及时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6、为保证往来单位账目数据的真实准确,应加强对往来账目的管理,按期及时与往来单位传递对账单。

7、与供应商的对账工作,首先应由采购部与供应商核对,再由采购部与财务部核对,核对相符后可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确认;对方要求由公司财务确认的,供应商的询证函亦应是由对方财务或其委托的事务所出据的。

8、与客户的对账工作,首先应由销售部门与供应商业务部门核对,再由销售部与财务部核对,核对相符后由销售部(或财务部)向客户发出确认函;要求对方财务或其委托的事务所予以确认。

9、财务、采购、销售部门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合理利用采购资金,及时催收销售款项。定期评估供应商及客户状况。

五、处罚

1、对经济业务完成6个工作日后经办人仍未到财务部做业务核销的,所占款项一律视同个人借款,并按此笔付款原初始总额或应收款总额,按日计收1‰的利息。本息按经办人的工资额最大限度扣罚,扣罚时利息优先,

直至业务核销或扣完为止。

2、业务人员利用虚假票据或谎报数据办理结算的,一经核实将处经办人虚假金额5倍,但最低额不少于500元的罚款。

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2、此制度试行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向财务部反馈。

结算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下列已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

1、楼体基础工程;

2、土建工程;

3、水暖、电气、消防工程;

4、装饰装修工程;

5、大型设备、设施安装工程;

6、公司认定的其他工程。

二、本办法所称工程预算是指:公司确定开发项目后,由其预算部门依据审定后的施工图、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现场条件等确定开发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文件。

三、本办法所称工程结算是指:公司对开发项目工程依据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或减少)施工合同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而确定开发项目最终结算价格的文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预算部负责工程预算、决算书的编制工作,由预算部长负责。

成员由各专业预算员主成,其职责是:

1、编制、审核单体工程预、结算书;

2、编制、审核配套工程预、结算书;

二、公司组成预、结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项目主管经理担任,其成员由总工办、工程、预算、开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

1、负责拟开发项目的综合造价成本分析;

2、审核确定工程招议标标底或投标书;

3、审核预算、结算书;

4、审核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价格;

5、审核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合同;

6、负责开发项目工程建造过程中造价或分包工程费用的管理控制;

7、负责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认证。

三、公司成立结算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并最终确定工程结算工作。审核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其成员由公司账务部、行政部、监事会及外委造价审核单位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

1、审核结算书;

2、确定工程进度及工程量;

3、确认隐蔽签证,技术联系单的有效性;

4、确定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文书;

5、确定竣工工程造价;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公司的招标、投标工程,承包、分包工程必须编制预算书;

第九条预算书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

2、编制时间;

3、编制人员;

4、建设工程项目内容;

5、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标准;

6、建设工程项目造价;

7、编制预算遵循的定额。取费标准依据;

8、编制预算说明;

9、有关文件、资料、图纸等。

二、编制预算书必需依据下列资料:

1、建设依据;

2、设计方案;

3、施工图纸;

4、预算定额、取费证书;

5、市场价格或报价;

6、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取费标准;

7、其它有关资料。

四、预算书由预算部编制,经预(结)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预(结)算审核委员会审批。

第四章结算管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制结算书:

1、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竣工;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毕;

3、其它情况;

二、结算书是在预算的基础上,结合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等情况编制的",只在预算的基础上部分增减调整,形成结算书。

三、编制结算书必须依据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

3、设计变更、现场工程变更和工作联络单;

4、甲供材料明细;

5、所执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

6、双方约定的材料限价表;

7、施工单位使用的水、电费情况表;

8、配合费、甲供材料保管费情况表;

9、合同约定事项违约扣罚额;

10其它有关资料及现场纪录资料。

四、结算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申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申请;

2、结算管理委员会会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3、总工办、工程部、开发部会审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并确认;

4、工程部、预算部、监理单位共同会审现场签证;

5、预算部审核结算书:

a、各专业预算员审核结算书;

b、预算部内部预算员互审;

c、预算部长审核;

6、结算委员会对预算部审核决算书进行会审后报公司结算审核委员审批;

第五章审核管理

一、结算审核委员会定期、定项对工程预算、结算进行审核:

1、公司结算审核委员会每年年末对公司当年度已办理完结算的开发项目进行审核:

2、公司结算审核委员会在每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对竣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

3、结算审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总经理安排随时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或结算审核。

二、结算审核委员会在审核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三、审核人员在审核工程结算时,应当重点审查对工程项目价格产生影响的以下事项:

1、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2、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

3、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4、补充合同内容。

5、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6、工程项目合同工期执行情况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

第六章罚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罚当事人10—50%的月薪:

1、未按公司要求和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结算

书而影响工作进行的;

2、未能及时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认证的;

3、经结算审核委员会认定的其它违规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当事人予以解聘,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赔偿:

1、玩忽职守,并有事实证明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2、受取贿赂,向施工单位。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泄露底,编制虚假结算书的;

4、结算审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五、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结算管理制度篇8

为加强对门诊量、住院量、经营收入、成本支出等各项经营业务核算数据的管理,健全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做到精确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院级(含医院对外报表)、科级核算数据的统计、报送与管理。

二、职责

2.1各部门(科室)负责根据要求向统计室(经营部)统计员报送各种统计数据。统计数据要保证准确,必须以原始数据为准。

2.2统计员负责上报上级规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及时地收集汇总统计资料,包括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加工,整理分析,发布《医院信息》;负责对医院工作的"现状和发展作出科学的预测、预报;负责协助临床科室建立健全各种原始登记,指导检查统计质量,保证报表的准确性;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统计任务。

2.3电脑管理员负责采集工作量数据,包括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医技工作量、分类分科收入以及对比、同比分析;满足科室提出的各类数据需求。

三、统计分类与内容

3.1人事行政统计

3.1.1全院在职员工人数,各部门、各类别员工人数;

3.1.2部门、科室负责人(含)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异动情况;

3.1.3专家级、业务骨干级人员异动情况,党团员增减变动情况(根据需要);

3.1.4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3.2医疗统计

3.2.1全院医疗门诊、住院统计报表;

3.2.2开展重大手术、新手术情况;

3.2.3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情况,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情况;

3.2.4担任各种学术团体和各种学术杂志委员、编委人员情况;

3.2.5进修人员数,外出会诊情况,重大社会抢救情况,外出医疗队情况;

3.2.6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3.3教学、培训、科研统计

3.3.1各类实习(培训)人员实习情况;

3.3.2教学大纲、实习(培训)教材编写情况;

3.3.3各专业教学(培训)讲师情况;

3.3.4承担科研课题的来源,计划执行情况;

3.3.5申请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3.3.6论文、专著出版情况,成果转让,科技成果推广情况;

3.3.7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3.4设备与物资统计

3.3.1设备统计包括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医疗设备、一般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增减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利用率及效益分析等。

3.3.2物资统计包括主要物资原料、低值易耗品和劳保用品的采购、消耗、库存情况。

3.3.3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3.5基本建设统计

3.4.1房产总面积及分类增减变动使用情况;

3.4.2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计划执行进度、竣工交付时间、基建财务决算情况;

3.4.3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3.6财务统计

3.6.1医院资金投资情况、经营收入情况;

3.6.2年度预决算、月报表;

3.6.3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情况,成本核算情况;

3.6.4预算外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3.6.5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3.6.6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四、医疗登记和统计

4.1医院必须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4.2临床科室应及时填写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门诊科室应准确填写《门诊登记》、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4.3医疗质量统记,一般包括出入院人数、治愈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等。

4.4统计员应每天到科室登记住院情况,在住院处将上一天的出院病历收集后,交给病案管理员保管,并对欠费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员每天应将业务发生情况登记在《医院业务公布栏》上。

4.5报表时间规定:

4.4.1统计日报表应于每日上午9:00报出(假日等特殊情况例外)。

4.4.2月报表于下月5日前报出。

4.4.3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

4.4.4半年报于7月15日前报出。

4.4.5年报于下年1月20日前报出。

4.4.6全年统计汇编于下年第一季度报出。

4.4.7住院患者疾病分类年报于下年1月15日前报出。

4.4.8《医院信息》由统计员每月12日前完成并发出。

五、附则

5.1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任务。

5.2统计数字要保证全面、系统、精确、保密。

5.3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5.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级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不得虚报、漏报、瞒报。

结算管理制度篇9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1.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开设银行账户,非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不准开设银行账号,异地设立的分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可在当地设立银行结算账户。

2.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银行账户,下属分、子公司经批准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管理。

3.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规定业务范围内的银行结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

4.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5.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等有关文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6.申请开立一般存款、临时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等证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卡片,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7.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和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8.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存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9.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0.专用存款账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设的账户。

第三章 银行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不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7.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

8.信用证。

信用证是在异地商品交易中,由购货方先将货款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向外地销货方开户银行签发的一种保证支付款项的书面证明。一般用于国际贸易,以保证购货方不会拖欠销货方的货款。

第四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在两个银行账户之间转存资金时,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2.出纳人员必须在办理完毕收付款单据的当日将其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3.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

4.应每月至少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以检查银行存款收付及结存情况。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超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检查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结算管理制度篇10

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机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国家金融机密数据和用户个人数据的泄漏,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及有关计算机设备电源的开、关,严禁他人替代。

二、值班人员在每天业务处理完毕后,必须关闭有关计算机设备及电源,关好门窗,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锁门离开。

三、机房实行双人工作制,两人互相监督、协作。

四、机房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电磁、辐射性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东西,确保设备的安全。

五、机房重地,未经许可,严禁外部人员进入机房;严禁非机房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六、机房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并要求人人都会使用。

七、外单位人员参观机房,必须由有关领导或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接待、陪同进入机房,并在《机房日志》中登记。

八、机房内各种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另室存放,确保数据的安全。

九、机房内的各种信息资料未经负责人批准,严禁个人带出或销毁废弃;物品要经专人检查后方可销毁;机房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登记造册,调出、调入的"所有设备必须进行登记。

十、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爱护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在机房专用计算机系统上运行外来软件和登录

十一、机房内计算机系统用户必须定期修改登录密码,注意保密,严禁把密码告诉他人,使密码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十二、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和银行的保密规定,严禁为非业务人员查询相关数据,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十三、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其用户密码必须进行交接、更新或注销,中心所有用户密码一律更新,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十四、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了解、掌握发生灾害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在遭遇灾害后能及时恢复运行。

十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的法令、法规,确保校园一卡通结算管理中心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对违反操作规定导致发生的生产事故、泄密等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损失的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结算管理制度篇11

为确保我市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运行方式,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xx﹞14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基金管理总体原则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计息、专款专用。

(二)实行“管办分离”原则。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统一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局机关)统一管理,由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具体经办(以下简称医保中心),所有收支行为均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进行。

(三)实行“集体研究”原则。基金大额资金拨(支)付(≧5万元以上)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经办科室负责人复核,并经医保中心领导审核后,再由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对于紧急情况下拨付的资金或常规业务拨付的资金,也必须经以上审批程序办理,但事后必须在党组会议上通报。

(四)实行“专账(户)核算”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开设基金收支专户,用于核算参保人员缴费收入、区县医保(财政)部门上划参保人员资金收入等。医保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将收入专户资金划转至财政专户,收入户原则上在月末、年末无余额;支出专户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设立,也可合并设立,按险种单独核算。每月根据基金支出计划,于每月月初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经医保中心领导审核后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批拨款,财务部门根据资金划入支出户到账情况后按程序进行支付或划转。

二、基金支付类型及审批程序

(一)按基金支付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划分为预拨方式、直接

支付方式和代理支付方式。

1.预拨方式是指因工作需要提前拨付资金,待实际发生后进行结算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异地就医支付结算、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市级两定医疗机构支付结算等;审批程序是: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金用款计划,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经医保中心领导同意后上报局党组研究。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拨付资金。财务部门根据拨款文件通知、省局(中心)下达的上缴资金通知文件、异地结算汇总表、经办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票、市级两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单据等进行支付。

2.直接支付方式是指直接对参保人员进行支付的结算方式。主要指与参保群众待遇直接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中心业务科室提出用款资金计划,中心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后拨付资金。

3.代理支付方式是指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在平台提交的相关资料,代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付款的方式。主要指与药品配送企业代付药款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中心业务科室提出用款资金计划,中心财务部门进行复核,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拨付资金。

(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业务按支付对象不同分为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异地支付结算、与药品配送企业代支付药款结算、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与市级两定医疗机构支付结算及与参保群众待遇直接支付结算等。

1.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与药品配送企业代支付药款结算、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中心业务科室提出用款资金计划,中心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或划款手续。经上述程序共同审核签字后的相关单据作为账务列支或冲减往来款的账务处理依据;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前;与药品配送企业代支付药款结算,申报时间为每月15日前;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申报时间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情况办理。

2.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市级两定医疗机构产生费用后应及时提出拨款申请,实际发生支付时由经办人员进行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确认,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后,由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支付。

3.异地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根据省局(中心)下达的上解资金通知文件,经中心业务科室审核同意后提出用款申请,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报财政进行支付。支付依据须经办业务科室、财务部门、医保中心领导和局分管基金财务领导审核意见。

4.与参保群众待遇直接结算方式审批程序是:由经办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计划,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经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审核签字同意后,在计划支付额度内进行支付。

三、代付药品结算

全市各公立医院药款根据药采平台统一采购,统一代支付药款。全市各公立医院根据用药需要,每月在药采平台统一申报采购,市医保中心于次月对上月药品平台采购的金额汇总后按支出审批程序支付。经定点医疗机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和市医保中心三方签字盖章的单据作为财务部门支付药款的依据。各配送企业和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购销合同真实性的`直接责任,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承担审核的初始责任,市医保中心承担复核和审批付款责任。代付药品款统一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支出,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不够抵扣时,从其他医保险种进行抵扣。

四、市级医疗费用结算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工作安排,部分市级医疗机构费用由市医保中心统一支付,各区县参保人员在市级医疗机构产生费用后,由市级医疗机构向市医保中心进行申报,市医保中心根据与市级医疗机构核对无误后的相关单据作为付款的依据。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由市本级、各区县自行支付市本级、各区县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费用。由经办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计划,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经业务科室、财务科室、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在计划支付额度内按程序进行预拨或支付。

五、待遇支付结算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中心根据每月用款计划向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预拨参保人员待遇支出金额,待遇支出金额的拨付金额应扣除代付的药款费用等。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实行市、区(县)分级审核、基金预拨制度。业务科室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门复核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预拨。预拨依据须经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

(三)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支付

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由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筹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和其他资金组成,市级医保部门统一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方式支付进行。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经业务科室、财务部门、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或划款手续。经上述程序共同审核签字后的相关单据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六、本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从行文之日起执行。

结算管理制度篇12

一、结算工作流程

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2、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3、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4、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5、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6、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审核工作要求

1、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申请人邀请的各类消费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

2、合同主办部门接收申请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填写《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3、凡参加审核的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送审资料和认真对照合同条款,必要的须进行施工现场或实物勘察。

4、对上一程序部门审核有不同意见时,可召集申请人、主办部门、相关人员共同会商,尽量在签署审核前就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几方人员书面签署的《合同结算审核会商纪要》,提高工作效率。

5、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进入司法程序。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

三、部门工作说明

1、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需对送审的合同结算事项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合同结算计算书或相关计算式,拟写初审意见,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按项目编号)交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下一程序。

2、合同造价部门成本专员签收后认真查询相关图纸、资料、合同,核实清楚无误后方能编制《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按项目编号),合同造价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至合同主办部门。

3、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分类:

(1)施工劳务分包、消防暖通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水电气配套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合同。

(2)工程材料设备合同(钢材、水泥、砂石、商砼、水电设备材料、装饰材料、门窗、电梯、成品栏杆、机具设备租赁、成品烟道、无动力风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道闸系统、其他零星材料)。

(3)设计、勘察、监理备案合同、沉降观测、资料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总承包备案合同。

(4)造价咨询备案合同、造价审计咨询、造价劳务服务。

(5)环评、水保、节能评估、白蚁防治、防雷接地、工程强制保险、农民工工资担保、劳务承包备案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合同、房产测绘合同、安措费等其他前期工作费用缴纳退费。

(6)策划咨询、推广宣传、广告制作。

4、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经理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集团公司驻地所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外地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5、分管领导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四、资料归档办理

合同结算工作完成后,由合同造价部成本专员参照公司档案资料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向档案员提交存档资料和电子版,档案员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五、结算所需资料

1、结算报告和合同复印件;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竣工图(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绘制)和有关签证资料;

3、开工通知、竣工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评定书、竣工报告等;

4、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往来文件;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明确具体的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工艺)及其报审表;

6、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7、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

8、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9、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0、各种设备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及加工定货合同(或确认价);

11、工程安装调整试验合格报告;

12、咨询类成果(施工图审查意见、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复印件;

13、拆除工程量签证单、拆除原始照片;

14、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5、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6、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调拨单;

17、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始材料凭证复印件;

18、策划、推广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室外广告发布照片。

19、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相关的资料佐证。

六、不予结算事项

1、结算资料不完整,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不完全反映出现场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不充分。

2、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部分关键数据没有显示,甚至在相对施工图有较大改动的情况依然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

3、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所签数目、不实,少数设计变更和签证数目明显过大,缺乏真实性

4、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

5、原始资料保管不善,或因工期拖延,有关人员变动大,没有很好的交接,使有些资料丢失有些只口头更改、承诺,事后未及时办理签证单,杜绝做“回忆录”办理结算。

七、结算控制重点

1、结算资料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3、套用的定额及结算综合单价是否正确

4、各项收费是否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材料价格是否按合同或现场核价计算。

6、设计变更造成的合同价调整应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若设计变更需办理调差支付,需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7、审查签证是否准确。有无把不属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参与结算的情况,例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项目,及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

8、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9、凡是不宜套用定额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并清晰描述完成工作内容,现场旁站签证完备。

10、现场签证费用应及时处理,以免由于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1、在办理签证单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合同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12、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13、工程签证单甲方要及时备份,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自行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结算管理制度篇13

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10、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11、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12、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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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结算管理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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