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共同富裕 >

2022年自我力量共同富裕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9-27 15:12:02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自我力量共同富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自我力量共同富裕

自我力量共同富裕2篇

第一篇: 自我力量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又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十二五规划重提共同富裕,是让更多人能够共同参与发展的机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的成果。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以至出现了“发展中的停滞、富裕中的贫困”的不和谐现象。用来衡量社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已逼近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在社会财富中所占的份额只有4.7%,而同样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所占份额高达50%。五中全会“共同富裕”的政策取向,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基尼系数有望维持在当前的0.45水平。

一、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我们应该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呢?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何为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就是共同富裕。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但是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平均主义。邓小平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作为解放思想、激发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一大政策提出来了。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共同富裕,是一个能够影响和推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策。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从贫穷到温饱、小康再到富裕,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循序渐进的艰难过程。,全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共同富裕,也不等同于先富。先富是作为后富和共富的条件提出来的,它一开始就被共富的目标所规定,但它毕竟不是目标本身,共同富裕是目的,而先富只是手段。

二、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

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归结起来,主要包含四个层次:一个总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一项大政策———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裕、先发展;
一条主渠道———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帮助后富的地区和人,先富带后富,最终共同富;
一个大原则———把握适当的力度和时机,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调节贫富悬殊问题。十几年来,中国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的确富裕了起来,先富已经得到落实,但共同富裕尚未落实。我们社会目前所面临的是从“先富起来”到“共同富裕”的历史性超越。

如果说拉开贫富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价段,那么现在就应该是进入调节贫富之间差距的第二价段了。

三、如何调节贫富分化的收入差距

对从宏观层面看,我国要调节贫富分化的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就要加大政策投入,缩小东、中、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达到均衡发展。在我国,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是导致东、中、西部地区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的直接的重要因素,“孔雀东南飞”、“民工潮”等现象正是这种发展差距及收入差距的真实写照。近来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全国可持续均衡发展,达到共同富裕最终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极其重大的经济、政治意义。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机制在缓解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主要的问题是缺乏一个全国统一的收入再分配的机制和与此相关的系统的有效政策。实现共同富裕,就要在制度上、政策上进行创新,调节过大的居民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一是要在制度上确保公平致富、合法致富。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
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要通过不断改革,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制度上保证每个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获得合理收入的起点和选择机会均等,消除产生收入差距的制度性原因。譬如,逐步取消实施了几十年的城乡分割管理制度,除了可以直接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从而提高效率之外,对于个人而言,其实就是提供一种制度平等。这是保证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当前,制度建设的突出重点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律监督。要大力整顿当前不合理的分配秩序,打击非法致富及不正当致富,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灰色收入(合法不一定合理的收入)。应当说,从我国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看,对违法、非法收入的界定是清楚的。但近年来,不正当致富、非法致富的问题日益突出,愈来愈引起人们的不满却得不到有效解决。问题之所以如此甚至更趋严重,也许主要是因为不正当收入往往与其他灰色收入及合法合理收入裹在一起,甚至与权力本身以及各种复杂的关系网联在一起,因而对这种收入从真正判定到实施限制(如公款消费)乃至取缔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当然包括各种管理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可能受到权力、关系的干扰和抵制。另一方面,对收入分配的这种整合不仅需要加大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建设力度,还需要直接进行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即需要很高的治理成本投入。财政投入不足正是实践中的关键之一。此外,也与我们对这种成本的认识不足密切相关。其实,无论是从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还是从维护市场经济社会的有序运行考虑,与价格欺诈、偷税漏税、走私贩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行为对经济社会秩序乃至政治秩序所可能带来的破坏和损失相比,政府适量增加这种成本投入无疑是值得的。换言之,打击各种非法致富行为所付出的社会成本是最低的。
  二是要在政策上确保合理致富。政府通过合理的税收、财政、产业政策等对居民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是抑制收入差距趋于扩大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可以显著影响个人收主状况,因而税负公平对于人们的合理致富极为重要。对居民收入差距直接有调节作用的当然是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长远看,征收遗产税也可明显抑制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但在目前,个人收入所得税依然是我国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的问题,一是城市和农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相互分离的,农村甚至还没有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
二是个人的收入透明度太低;
三是税率缺乏差别。例如,农村几乎所有的税费都具有“人头税”的特点。如何建立统一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如何提高个人收入透明度,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帐目化征管,从而发挥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值得深入研究。从我国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需要来看,必须强化个人收入累进税制。其它税种也可以影响个人收入分配。例如,农村的各种税费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就很大。基于农民几十年来对国家建设所作的巨大贡献,特别是考虑到当前城乡差别的扩大趋势,我们认为,适当降低农业方面的税负是合理的。对于当前巨大的行业收入差别,可考虑对某些个人收入显著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性行业开征类似于特种税种的垄断税,对某些个人收入高的非垄断性行业暂时提高其原有所得税率,从而达到抑制个人收入差距过大之目的。不能以为这是税赋不公平,会影响经济的公平竞争和效率。相反,垄断本身就阻碍了公平竞争,也缺乏效率,它实际上意味着对其他行业的生产要素投入的不公平,最终必然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征收垄断税可作为对垄断的某种程度的限制,也可视为对行业性收入差距的调节;
而在转型时期,那些非垄断性行业的过高的利润和收入很大程度也往往是由于某些特殊机遇造成的,这种机遇对其他行业来说也是难言公平的。总之,通过调整已有的税收政策或制订出台一些新的税收政策让先富起来的地区、先富起来的个人多交点税,支持落后地区的发展,支持国家的建设,这既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也是共同致富的目标要求。财政政策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制定和实施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实施转移支付等来缓解和改善低收入者的困难。譬如,继续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国家已有的扶贫政策、地区倾斜政策、产业优惠政策、生活生产救济政策等来帮助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缩小个人收入差距和缓和乃至消除人们因这种差距而产生的社会对立情绪和不公平感。长期以来,国家财政政策明显偏向于城市居民,从共同富裕的要求来看,应该改变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重点支持农村地区的发展。财政政策应该在缩小地区差距及城乡差距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显然,健全、合理的财税政策对于建立合理、公平而有效的分配秩序,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至为重要。
  三是在社会主义上要帮助共同致富。要建立、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手段,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大力倡导全社会对贫困者的扶持和救助,进一步强化各项扶贫济困政策措施,以最大的努力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更有这个责任,要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上起先富者的作用。

四、具体措施

 1、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多数人如农民、城镇下岗职工以及国家公务员等并没有从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取得多少实惠,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甚至还赶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是极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必须大幅提高这些人的收入水平。如,除了完全免除农民的各种税费以外,还要给农民尤其是种地农民大量的补贴;
大幅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
大幅提高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

2、完善社会保障

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能较好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是和他们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无关系的。与之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在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石。它不但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还关系到亿万个家庭以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够覆盖全国所有人口(包括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3、健全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这充分说明我国财税制度的不合理,这也是我国贫富差距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想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我们就必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消费税等。此外,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

4、加强法制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片面地强调效率问题,导致一些人为了致富而不择手段。现实生活中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并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乱纪,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进而有效解决贫富差距悬殊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建立相关法律,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办教育、办慈善事业或修路等。

5、降低垄断收入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时间尚短,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很完善。原有的某些体制性或政策性的原因,使得电力、电信、铁路等行业至今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垄断。并可以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也拉开了这些行业与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为此,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行业的垄断性收入。对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强对其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6、继续“两大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享受了优惠的政策,东部地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东部的发达程度已远远超过了中、西部。为了解决日益增大的地区差距,党中央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伟大战略。实践证明,两大战略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还不太明显。因此,我们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吸引国外投资者和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到中西部地区,从而有效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生活水平,最终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

 五、从华西村看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一直是人类追求的美好理想,也是华西人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穷生乱,富生安。贫穷建不成和谐社会、幸福社会,贫富差距过大也建不成和谐社会幸福社会。华西村家家富裕,也不是没有差别,不过是富裕之间的差距不大。

华西人总结出:共同富先要集体富,共同富必致家家富,共同富更要精神富,共同富要先富帮后富。吴仁宝反复讲:“个人富了不算富,集体富了才算富;
一村富了不算富,全国富了才算富。”“我们先富起来的,有责任、有义务,带领欠发达的村庄,共奔小康。”华西始终坚持“三不忘”:不忘国家、不忘集体、不忘左邻右舍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华西扶贫支出1亿元,培训各地基层干部1万人,带动10万人脱贫。宁夏华西村、黑龙江华西村发展致富以后,己移交给当地。2001年以来,通过“一分五统”(村企分开;
经济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统一安排,福利统一发放,村建统一规划)的方式,将周边16个村,“并”入华西共同发展。无论是建房筑路,还是移坟迁墓,老百姓无一句怨言,一通百通。大华西实现了“基本生活包,老残有依靠,三守促勤劳,小康步步高”。已直接或间接使周边村上万人就业。老年人按月领取保养金。已经造好的和正在建造的50多万平方米的新房,3年内再造19.8万平方米的公寓小区,可节省土地200亩。华西为周边村支付修桥筑路、村民福利等八项计7470多万元。“一分五统”是体制、机制的一大创新。周边村村民走上了文明、富裕之路,华西也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华西村坚持兼顾公平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控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保证了村民们共同富裕的实现。为了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华西人具体做到了:

一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充分的就业条件,这是实现社会公平和必要前提和保证。在华西村,人人有工作,个个有工资,残疾人和退休不愿清闲的老人,都一样机会均等,这是最大的社会公平。

二是集体宏观调控,在收入分配上对干部职工采取不同政策。共同富裕也是有差距的,做到了“既拉开档次,又不脱档”,既要不吃“大锅饭”,又不搞“独吃饭”。达到了承包班子担风险,职工无风险的目的。

三是积极平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华西是合作经济,集体控股,个人参股。村民的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工资奖金,多劳多得。第二个来源是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实际上就是对华西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除工资、奖金、保养金外,村民每人每年还享受一定数额的福利待遇。第三个来源是股金资本分红,多提积累少分配,少分现金多入股。

  六、总结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毛泽东首倡“共同富裕”,凝聚全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大同之路;
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江泽民强调兼顾效率与公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胡锦涛突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等重要论述为主要线索,系统地梳理和充分地展现六十年来几代领导人对共同富裕的不懈探索和追求。纵观六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追求。经过几代领导人的实践和探索,共同富裕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共同富裕的道路越来越宽广。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已经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共同富裕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第二篇: 自我力量共同富裕


一、中国贫富差距现状
当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4000美元,但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却比较突出,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由于贫富差距过大,出现两极分化,造成经济增长停滞、社会不稳定、政局动荡等问题,被称为“拉美现象”或“中等收入陷阱”。
(一)贫富差距概念
贫富差距是指由于各个社会成员所处的具体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地位和环境不同,而形成的实际占有社会财富的差距。它表现为一定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贫富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两部分。[1]前者主要属于经济问题;
后者用个人受教育的程度、科技水平和能力、思想文化修养、知识产权、社会知名度等来表示,通过一定时期各种社会关系诸如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精神面貌、健康状况等的综合反映,主要属于社会问题。
(二)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状况分析
贫富差距有一个可衡量的指标基尼指数。经济学家们通常用基尼指数来表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
目前我国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穷的10%的人口所占有的财富仅为1.4%。这些数字充分显示了中国贫富不均的严重程度,也显示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未能被社会各阶层共享,而是绝大部分聚集在少数人手中。
1、我国贫富差距有如下的表现:
(1)、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
最近,中国社科院在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其中指出,中国城乡居民
收入差距出现全方位扩大。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数据显示,1978年至2007年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但1990年以来农民收入的增幅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二者之间绝对额的差距逐年扩大。2007年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2]
(2)、除了城乡之间。
我国各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明显加大。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如法制不够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不够完善等弊端,另外,又由于国家政策的相关保护,从而导致行业垄断现象仍然存在。当前,垄断行业主要包括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石化、金融、保险、烟草、煤炭、房地产等部门。这些垄断性行业凭借垄断经营的特权及国家政府的特殊保护,与其他行业进行不公平竞争,从而取得高额垄断利润,使行业间差距不断扩大。最近,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作出的一份评估报告指出,在北京,高收入行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快于低收入行业,将两者差距进一步拉大。报告举例说,证券业、航空运输业、银行业等行业的职工年薪能达到10万元以上,而纺织业、农业、文体用品制造业等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却低于2万元。[3]
(3)、区域间贫富差距扩大。
区域间的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东部和西部之间的贫富差距。据国家统计局数字表明,1999

年,东部地区人均GDP为10732元人民币,西部地区为4302元;
到2005年,东部地区人均GDP为22200元,西部地区为8970元。6年间,东西部人均GDP差距由6430元扩大到13230元,增加了1倍多。2006年,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GDP总和不到人民币4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17%;
而东部地区GDP达到2万亿元的省份就有3个,其中江苏省为21500亿元,山东省为22000亿元,广东省为25000亿元。从这一组数据不难发现东西部之间的差距的明显。
2、我国贫富差距原因:(1、“先富与共富”政策的实施
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政策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打破中国经济发展的桎梏,让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现在的问题是,这一政策没有得到完整的落实。先富起来的人并没有去带动其他人实现共同富裕。从而拉大了相互之间的贫富差距。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政策的执行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产力不发达,治穷是最主要的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因此,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由于没能完全理解邓小平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并成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该理论的支持者认为,只要效率问题解决了,公平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正是在这一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公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国人的重视,国民贫富差距的扩大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3)、经济运行机制的不健全
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套健全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尚没有真正建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能够投机钻营,非法、违法经营和权力资本化,造成不合理的贫富分化,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悬殊。根据有关专家粗略计算,各种非法收入在全国范围内大约使居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上升31%。
(4)、税收制度的不合理
毋庸置疑,国家通过健全的税收制度,可以有效缓解贫富差距的问题。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无论是从绝对数量上还是从税率上来看,收入高的人比收入低的人要缴纳高很多的税收。然而令人奇怪的是,频繁出现在福布斯(或胡润)中国富豪榜上的中国富豪们,并没有出现在缴税排行榜的前列。这充分说明了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的不健全。由于对于高收入群体缺乏合理的、必要的“限高”,导致了我国国民贫富差距的扩大。
(5)、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除了合理的税收制度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的问题。然而,同经济发展幅度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以及社会转移支付明显表现出严重的滞后。在这种情形下,农民、城镇的退休人员、城镇的失业人员及其亲属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足量的保障,最有可能成为贫困者,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4]

二、我国贫富差距的解决办法
从当前我国贫富差距问题的现状来看,虽说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尚未达到两极分化
的程度,但如果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甚至会威胁到

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所以应采取相关措施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
(一)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就业机构的调整。
从目前来看,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消除城乡之间在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税收、
财政和金融等方面不公平和二元化的政策和管理,引导农村富足劳动力有序转移。[5]为此,应大力实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彻底消除城乡壁垒,疏通人口城镇化的渠道,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合理分工。同时,要优先发展金融业、电信业、保险业等与农村工业发展有较大关联的第三产业,为小城镇建设服务。
(二)打破行业垄断,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政府应采取措施降低非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
境,从而消除或减轻行业之间的不公平交易,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通过立法来限制、减少市场垄断,坚决反对垄断价格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另外,考虑对某些个人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性行业应征收垄断税。在税收上要做到扶持低收入行业、困难行业的发展,保障其职工的基本收入和生活。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控制收入差距于适当的范围之内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报告中承
诺缩小中国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改善人民生活。他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他还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另外,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要制定合理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累进税率,还应征收遗产税、高消费税等。还要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支持和扶助农村的发展。


联系实际说明如何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答: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它是对一切剥削阶级社会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的剥削制度的否定。但不允许任何有劳动能力的人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并不是拉平劳动报酬上的差别,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相同的时间内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因为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下,人们的劳动有差别,劳动者的体力、脑力不同,体质强弱不同,技能不同,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也不同。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按劳分配原则,劳动收入也必然会有差别。这种收入差别并不违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恰恰反映了它的特点。因此,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不仅可以调动先进者的积极性,而且可以通过他们吸引和鼓励大多数人努力发展生产,勤奋劳动,从而为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可以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产生的差别,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入贫穷的两极分化的差别,而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同时,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国家也必须采取适当的政策和措施,避免贫富程度的过分悬殊,防止局部范围内的两极分化的可能性,一方面,要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由于非劳动原因所导致的不同经济收入进行必要的调节;
另一方面,对经济条件很差、致富困难较大的地区和劳动

者,加以必要的物质、技术等方面的帮助,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总之,社会主义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是极少数人富裕和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

针对当前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问题,要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收入差距的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控,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把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适当范围内,以达到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缩小行政管理经费支出,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适当增加居民收入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特别是加大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逐步把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到15%—20%,使财政支出成为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主渠道;
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
增加社会就业投入,增加教育培训投入,提高居民素质和就业能力;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贫困群体。
(二)完善税收制度,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通过完善税收政策,建立一个综合协调配合,覆盖居民收入运行全过程的税收调控体系,以充分发挥税收在个人收入分配调控中的职能作用。为强化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控功能,应逐步确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两翼,以其他税种为补充的个人收入税收调控体系。
(三)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从体制上缩小行业、部门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应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强化收入分配税收调节功能。加强对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资分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支付行为,整顿工资分配秩序,逐步解决由于体制所造成的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的矛盾。实施“阳光收入工程”,规范津贴补贴制度,规范、清理、归并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补贴,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通过对机关事业工资外收入发放水平实行总量调控,逐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建立正常的地方增资机制,完善工资福利制度,积极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工资化改革。建立地区津贴制度,把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和地方性补贴等纳入工资收入,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同时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有效调节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差距。
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目前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要借鉴国际经验,开征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等税种来缩小财产分布上的差距,通过拓宽对奢侈消费品等项目的税基、制定合理的税率和建立有效的征管机制,提高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要完善具有财产税性质的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适时出台社会保障税,充分发挥税收在“限制高收入”和“保障低收入”两方面的调节作用。对存量资产开征房地产税,对个人的投资收益开征证券交易税等,使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有效调控覆盖全过程,形成对收入分配的完整的调控体系,缩小规避税收调节的空间,发挥税种作用的互补,确保收入差距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要加快建立鼓励投资、创业的机制,把高收入者的财富引导到发展国民经济上来。
(八)建立对贫困群体的社会帮扶救助网络体系。对社会贫困群体除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外,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救助,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帮扶救助网络体系。
加大科教投入,建立教育援助制度。加强对落后地区和贫困群体的科教投入,实行科教扶贫。财政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供给的同时,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增加城镇居民受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他们的就业和竞争能力。建立教育援助制度,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基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以帮助那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落后地区培训必要的师资,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资,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缩小收入差距。
全面落实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在加强医疗制度改革的同时,完善和建立城镇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城镇低保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众到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时能够按规定享受到医疗费用减免政策。
建立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制度。在加大经济适用房和低价廉租房建设的同时,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核减租金为辅的方式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筹备应急救助基金,建立应急救助机制。财政应该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并吸收社会捐款,建立应急救助基金,用于解决群众因重大疾病、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鼓励发展社会慈善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扶、捐助制度。从政策上、税收上、法律上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单位

和个人献爱心,将社会爱心的涓涓细流汇集起来,形成强大的社会救助力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开展全国范围的社会捐助活动,实现捐助活动经常化,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日常生活困难。



推荐访问:共同富裕 力量 自我 自我力量共同富裕 自我力量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力量

本文标题:2022年自我力量共同富裕
链接地址:https://www.gongcha777.com/gongtongfuyu/39720.html

版权声明:
1.文驰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2022年自我力量共同富裕》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文驰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6-2024 文驰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文驰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苏ICP备16063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