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心得体会 >

2022年度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6-23 11:00:04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3篇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1


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供大家参考选择。
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检便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体现了最高检对检察机关高标准执行三个规定的决心。最高检高标准要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并非一时兴起,而是基于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不打折扣的落实和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更是基于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的积极回应。


个别党政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是一个时期以来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顽疾。2014年,被人们称为法治里程碑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这一顽症开出药方,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此后的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大举措,需要检察机关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站位去遵守执行。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所应达到的价值目标,也是书记总书记提出并希望的海晏河清司法大环境的必然要求。实现这一目标就要落脚到公正廉洁司法上。


一段时期以来,少数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接受请托后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老乡、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干预,严重干扰司法人员秉公办案,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三个规定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手段。


通过落实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可以让检察人员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从而提高案件质量,保证司法公正,如此一来,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说,有了严格的记录报告,有人再想问案子就得考虑我是不是会被记录,久久为功,不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氛围就有了,过问或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就会形成共识。


检务督察局的一项调查也从侧面体现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20XX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与前5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均有所上升,而利用检察权违纪违法案件中,绝大多数都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最高检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凡是违反三个规定未如实填报记录的检察人员均被追责,所办案件质量也因此受到影响;
而严格执行记录报告规定的检察人员则有效保护了自身司法安全,所办案件也未受到干扰影响。


正如最高检党组所认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中,执行三个规定是司法工作环境的净化器,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帮助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


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
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相继出台,成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发布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负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求办事多来自熟人
20XX年1月,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接受请托,找到该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某,让其帮忙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到较轻追诉,争取缓刑。田某随后找到案件公诉人高某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二人在起诉书中认定张某某等因合法生产而非法储存爆炸物,使得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张某某被判处缓刑。20XX年12月,田某、高某某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X年5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2015年10月,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吴某明知道吴某发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作撤案处理,但他却碍于同学和朋友情面,接受吃请并收受贿赂,私自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检察建议》,称嫌疑人吴某发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导致吴某发一案被撤案处理。20XX年9月,吴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从最高检公布的这6起案例来看,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无论是过问案情,还是请托办事,大都来自熟人。有的过问、请托来自上级或同级领导,有的来自同事、下属,有的来自同学、朋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案例中的涉案者大多是关键少数,有的是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有的是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负责人。这些人身处关键岗位,手握司法权力,更容易成为熟人拉拢甚至围猎的对象。面对他人的请托,一旦丧失了原则和立场,往往容易滑向司法腐败的深渊。


捞人抹案严重者可追究刑责
据最高检公布的消息,截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XX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这表明过问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更多的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对方有人过问而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等等。我们认为这也很正常,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


但不可忽视的是,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比如将过问、了解、反映情况等作为人情顺水推舟,甚至徇私枉法,试图捞人抹案。那么,领导干部及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插手和干预案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梳理发现,在6起案例12名违纪违法人员中,被给予开除党籍等重处分的就有8人,其中有5人还因为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比如,2015年至20XX年期间,某直辖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先后多次接受请托,收受他人贿赂,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帮助他人减轻或逃避处罚。20XX年,王某因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到身陷囹圄,其教训十分惨痛。


公正廉洁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司法腐败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司法人员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筑牢干预司法防火墙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XX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2X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2X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2

【八项规定心得体会】2019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八项规定心得体会】2019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党的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按照局要求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内容,虽然内容不多,但每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对我们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警醒。我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八项规定”进行自查工作,同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八项规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为贯彻实施“八项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二是要带头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八项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作出表率;带头落实工作责任制。三是要把贯彻实施“八项规定”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闭幕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号召。12月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整个规定不过寥寥数百字,但却字字铿锵,掷地有声,深入人心。规定一出,即在全国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其彰显的精神力量令无数党员干部群众为之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八项规定从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对症下药。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课件 ]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整个规定没有泛泛的空话、套话,句句是实在话,贴心话,简简单单,却一针见血,直指当下党员干部作风之弊。这是整顿工作作风的一剂良方,是向全国人民立下的一道军令状,更是一份庄严地承诺书。其内容之具体,要求之细致,彰显了中央领导人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从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这样的细致入微才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群众就是尊重历史;群众是领导干部权力的赋予者,心系群众,就是珍惜手中的权力。规定要求“向群众学习”,“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彰显的是亲民利民的作风,[莲~山 课件 ]彰显的是为群众谋福利的宗旨,是赢得民心、受群众拥护之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这是对党员干部的鞭策,是保持清正廉洁的警醒之言,是践行“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是践行“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承诺。中央领导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体现了反腐的决心,彰显了共产党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八项规定本身即是真抓实干的最好范本。全党上下如都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同心同德,务实创新,则“中国梦”的实现必定指日可期。

  

  通过这次活动及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使我体会到党的“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就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篇二:老师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本身即是真抓实干的最好范本。全党上下如都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 以下《老师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由出国留学网学习心得体会栏目为您独家提供,欢迎大家浏览参考。

  

  通过八项教育的学习,增强了我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自己的思想和觉悟产生新的飞跃,让我受益匪浅。

  

  首先,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没有高水平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要把师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是否具有高尚的师德,是教师队伍建设成败与否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我们应把崇高师德内化为自觉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自尊自励、自警自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成为学生的表率,真正做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其次,我们教师对待学生一定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不应该冷落、挖苦学生。即使学生成绩不好,或是行为失当,我们也要毫无保留地爱护他们、关心他们。当学生失意时,教师要及时安慰、劝解;当学生犯错时,教师应宽容、大度;当学生徘徊时,教师宜点拨、指引;当学生成功时,教师要一起分享、庆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建立正确的教师观,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不能以世俗的眼光、传统文化来评价学生,要耐心引导,帮助他们走上成才之路,真正把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自己的本职工作当中,落实到实现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中。

篇三:党员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的动向。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具体举措,明确提出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改进出国访问、改进新闻报道等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细致具体,针对性强,彰显了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体现了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如果说还有少数人对“八项规定”能否落到实处、有否动真碰硬、是否持之以恒还心有怀疑、心存侥幸的话,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召开,无疑已经给这些人一个不容置疑的答案。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近平同志强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会议同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

  

  这意味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尤其是工作作风问题,已经被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八项规定”是一股行政新风,但绝不是“一阵”风而已,它势必吹作“四季风”,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地吹下去。

  

  我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问题。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人民群众认识党、拥护党,不仅看党的纲领和宣言,看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符合和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党是否有好的作风,看广大党员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党的作风好,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密切,党就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贫困县耸立着豪华县政府大楼、公款接待胡吃海喝、豪华公车迎来送往等等现象还屡屡见诸报端,如果不坚决纠正这些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从以往的腐败案例来看,一些领导干部最终走上腐化堕落之路,大多是从不良作风开始的。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会继续损伤党的形象和威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八项规定”内容本身其实就是改进工作作风的范本。密切联系群众、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是求真,轻车简从、规范出访活动是体察,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是务实,厉行勤俭节约是我们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党凝聚党心民心、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法宝。将“八项规定”常态化,则彰显了我党抓作风抓党风抓反腐的决心,又体现新一届政府的政治主导力、执行力和持久力。

  

  “八项规定”的常态化无疑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让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从业习惯,内化为一种执政自觉。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因此,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让群众的满意形成作风转变的持久动力,要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格的纪律、完善的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由此,“实干兴邦”不日可期。

  中央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没用过高的要求,都是琐小普通的细节,但是却涵盖了领导干部开会、发文、接待、考察、陪同、警卫、报道、待遇等方方面面。尽管文字不多,却务实管用,充分顺应了民心、民意,也彰显了中央破除“虚风”、“官气”的决心和勇气。

  

  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管人才的人才,其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干部群众对党组织的看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在践行八项规定方面更应作好表率,做一个务实的组工干部。具休来说,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把组织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和推进,积极为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二是要立足实际,注重创新。针对党政正职选任方法不新、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实施一把手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针对一些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等问题,实施党支部建设的“堡垒工程”。针对部分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眼界不宽等问题,实施干部培训的“素质工程”。针对村务公开范围不广、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阳光工程”。针对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结构不优、源头不足等问题,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工程”。针对高层次人才少、科研型人才少,基层人才少等问题,实施培养选拔重在实用的“人才工程”。三是要转变作风,贴近基层。要进一步强化学习,解放思想,深入基层,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表率意识、奉献意识等五种意识,为领导搞好服务,为同级机关搞好服务,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搞好服务,努力把组织部门打造成模范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3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

近日,交警中队领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 1 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动的若干规定》等 3个文件,现依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以下:

1、学习“3 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交通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质的政治站位深入认识“3 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履行落实“3 个规定”,将其作业增强“4个意识”、坚定“4 个自信”、做到“两个保护”的基本要求。

2、贯彻“3 个规定”要坚守底线 ?

对非正常途径控案情、打招呼,乃至干预交警执法、插足案件等行动,要坚持法律责任底线思惟,坚决谢绝并照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不管甚么人,不管职务高低、亲冷淡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刺探案情,这样做不但自己会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展开工作造成影响。

3、本人慎重许诺做到以下几点:

1、通过认真对比检查,本人不存在违背“3 个规定”的情况; ?

2、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3 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背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依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3、积极向亲朋好友宣扬“3 个规定”的要求,获得理解和支持。3 个规定个人心得体会 ?

为转变干部风格,加强机关行政效能,自治区制定了《xx 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xx 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xx 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这 3 项制度的颁布

实行,是弄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为使 3 项制度在我镇全面贯彻实行,确切转变干部风格,加强机关行政效能,5 月 11 日晚,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这 3 项制度,通过学习,我的体会是这样:

1、这 3 项制度是 1 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建立和严格履行这 3 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构成强有力的束缚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紧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力,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

2、要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风格,是密切联系大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的客观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行职责,对基层和大众要求办理事项的,要热忱接待,周到服务。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点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忱周到的指引服务。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大众监督。

3、要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避免办事拖拉,提高工作效力的 1 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本机关许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前告知审批对象。凡没有正当理由超越法定或本部门许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具有条件的行政

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许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1 律视为同意。

4、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 3 方面:1、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实行部门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发的后果承当责任。各政府部门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实行或不正确实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动,要追究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2、实行行政错误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实行或不正确实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序和行政效力,怠误行政管理工作或害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3、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要设立效能监督机构,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努力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监察重点要放在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密切相干的行政部门和执法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动、违背服务许诺的行动、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动、行政不作为、工作风格等方面。坚决追究违背有关制度,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 1 起查处 1 起,决不迁就。要公然曝光影响卑劣的典型案件。

5、要将实行 3 项制度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根据。对有大众举报,实属对工作不负责任、推委、拖而不办、态度卑劣、严重影响政府机关形象的个人,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3 个规定个人心得体会 ?

为认真贯彻 3 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避免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背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3 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

实到位。

1 是展开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 县人民法院在全部干警会上集中学习“3 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3 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部干警准确掌控规定内容,加强自我束缚,严格自觉遵照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背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产生,依法保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依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履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 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足案件办理许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进程中的指点作用,构成制度束缚协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2 是加大宣扬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扬平台积极宣扬“两个规定”精神,获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照“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干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然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大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 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增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3 是打消思想顾虑,照实全面记录。打消部份干警怕得罪人、怕遭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干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领导干部身旁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

面、照实记录并保存相干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背规定干预、说情、刺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谢绝,并照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4 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1 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本身做起,加强司法风格建设,延续展开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彻彻底底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背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外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束缚,应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情势,摸排本院干警在 1 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足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背“两个规定”的情形,1 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扬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背“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背规过问案件、插足案件处理情况。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最新

一、对申请资料的审查应注重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贷款人对贷款申请资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要向申请人提出要求,并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而有的申请人为达到申请成功的目的,提供虚假资料或随意篡改资料,调查人员为了达到贷款营销的目的往往在只是确保还款来源地情况下给以忽略。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就应着重注意对其一是申报主体资格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形。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二是主体资信程度真实性、有效性审查。要着重注意审查企业(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对外融资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账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审查申请人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最好是对上两个年度的信用等级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情况作介绍,对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的突增突减要做说明。在征信系统中查询后,对征信系统登记不及时的,要向有关金融机构电话核实或派员核实,并在审查报告中如实反映。  二、对申请资料内容和用途的审查要注重其合法性、合规性。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明确要求,贷款人应对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这里面涉及到有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的情况,但必须确保其合法合规才能有效,主要包括印章、签字等情况的核实和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等。同时还要审查贷款调查时是否二人以上,调查人是否在采集的每份资料上加盖“经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并签名。目前部分支行盖的是“与原件核对相符”章,贷前调查关键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而“与原件核对相符”章仅是形式审查,并不能证明该资料原件是否真实,也不是调查人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因此,应统一改盖“经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为宜。此外,还要审查调查报告是否是双人签字,所有签名只能由本人手写,不能代签。才能确保调查环节和调查资料的合法、合规。而对申请用途的合法性审查,要重点注意属于特种行业的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是否持有齐全的“四证”和相关资质证件;项目资本金是否达到35%的最低规定比例,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审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等;审查是否涉及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投资等短贷长用的迹象。  三、对担保贷款的审查要注重其有效性、可操作性。  审查保证担保贷款时,必须以审慎性原则考察保证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信程度以及有无实际代偿能力。此外,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担保无效;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保无效;国家机关,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担保无效;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保证合同应当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未批准担保无效。  对公司担保审查。首先审查公司提供担保行为是否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审查被担保人与担保人关系,被担保人是否为公司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次审查公司章程对担保额度的限制以及签订担保合同的签订人有无该公司的法定授权。最后是在接受公司提供的担保时,要审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行为是否依照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如不履行审慎注意义务可能要承担担保债权落空的法律后果。  抵押贷款审查。首先,审查抵押物权利证书真实性。其次,审查抵押物详细清单。包括:产权人、抵押物名称、用途、建造年份、房产证号、土地证号、购置价、账面价、评估价、认定价值及抵押物类型、数量、质量、性状、所在地以及是否已设定抵押等内容的抵押物书面说明等。  最后,审查抵押物的价值依据。现实中,特别要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对土地经济环境、土地市场发育状况、土地的未来用途及有关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策,实时了解土地价值状况,避免因土地价值虚增或其他情况而导致的贷款风险。要重点注意在有关抵押物手续完整、资料齐全、价值合理情况下是否存在隐含难以变现的因素,以评价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四、对合同、协议的审查应注重其规范性、严谨性。  贷款合同是一笔贷款法律凭证的最终书面依据,由于省联社统一制定了格式合同,合行审查人员主要是对格式合同的审查,要重点审查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内容有:借款种类,即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用途等确定的类别;借款用途,即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范围;借款数额,即合同标的;借款利率,即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借款期限,即借款使用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即借款人归还贷款的资金渠道;担保条款,即债权实现的保障条款。同时包括借贷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还要求,对借款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因此,要对照借款人申请的用途,在合同中约定是否采用受托支付,以及支付的时间、金额、交易对手账号等。而 “三法一引”明确要求采取受托支付的,即使签订了自主支付方式的协议,也应视为无效。

推荐访问:公安部 禁酒 心得体会 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2022公安部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本文标题:2022年度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链接地址:https://www.gongcha777.com/xindetihui/4491.html

版权声明:
1.文驰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2022年度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文驰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6-2024 文驰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文驰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苏ICP备16063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