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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报告】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情况报告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07 11:06:02 | 浏览次数:

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情况的报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征管法》自2001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上级局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指导下,我们把贯彻落实《征管法》作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报告】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税务报告】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情况报告


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征管法》自200151日实施以来,在上级局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指导下,我们把贯彻落实《征管法》作为贯彻税收工作的主线,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征管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理顺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征管基础逐步夯实。现将近年来我局贯彻《征管法》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征管法》基本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为新《征管法》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新《征管法》出台之初,我们就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的《征管法》贯彻落实小组,确定重点,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中层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贯彻落实体系。

二是抓好培训学习。为准确理解和把握《征管法》的精神实质,保证《征管法》学习贯彻,我们通过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培训活动,促使广大税务干部研究、熟悉《征管法》。新《征管法》实施以来,我们先后举办专项培训班22期;专题讲座6期;覆盖全体干部的考试21次。我们还在内部网站上设立了《征管法》学习专栏,组织大家交流讨论,并将《征管法》的学习与行政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相结合,使融会贯通,推动《征管法》学习不断深入,提高了税务干部对《征管法》的全面综合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是广泛进行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每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都采取组织税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咨询点、开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办税程序和法律责任;日常工作中,结合“三五”普法和“四五”普法,先后多次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讲解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同时,充分利用xx电视台、xx广播电台、《xx日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纳税人知法、守法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新《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律,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是保证国家税款入库的重大法律武器。新《征管法》实施以来,地税局以《征管法》为指针,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纳税申报,深化税务检查,优化税收服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组织税收收入连年增长,2001年到2005年累计组织收入xx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为推动平度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在贯彻执行《征管法》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征管基础管理,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新《征管法》的修订,更加注重征管基础管理。为此,税收工作中,我们把加强征管基础管理作为贯彻落实征管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不断强化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配合,搞好信息交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部门配合,提高涉税信息共享面。建立了与工商、国税、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各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证照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强化登记管理。同时,与发展计划局、城建、土地、交通等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及时做好涉税信息采集,加强税源管理。如今年以来,我们通过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市xx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信息采集,跟踪监控,目前已入库税款xxx万元。二是不断加大信息技术装备投入,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几年来,通过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我局的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建立起了上连xx市局、下通各基层征管单位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录入计算机,实现了信息共享。税收信息化网络已广泛应用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执法管理等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税收征管日趋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三是大力推广税控装置。从2001年开始,在饮食行业进行税控机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大推广范围,饮食行业使用税控装置后税收收入较安装前增长40%以上。目前,建筑、交通运输、饮食、娱乐、广告、旅馆、出租车等行业都开始使用税控装置,税控装置安装量已达xxxx台,充分发挥了以“机”管税、以票管税的作用,税源监控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认真落实征管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对全市所有税源,按地域或行业划分成xx个征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对应确定的管理员。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先后出台了《税收征管责任区管理办法》、《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税收管理员考核工作规范》等相应办法,明确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和标准,并建立了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体系,对每个管理员的征管质量考核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月公开,较好地解决了税收征管中“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

2、完善税务执法手段,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

新《征管法》进一步强化了税务部门在依法行政、加强税收执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并就如何强化税收执法做了明确规定。为充分履行《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确保税务机关行政权力的有效行使,工作中,我们不断理顺和规范税收执法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执法地位。根据《征管法》对税务机关执法地位的规范,我们在新《征管法》实施后,及时规范基层征收机关名称,由原xx征收分局,变更为xx税务所,以保证其税务机关的执法地位。二是规范税收管理范围。《征管法》规定其他机关查处的税款统一由税务机关入库。我们及时主动与财政、审计机关协调实施,对审计、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地方税收违法行为,由地税机关根据《征管法》规定依法处理。三是谨慎行使简易程序。按照《征管法》规定的简化强制征收手段、规范强制执行措施要求,工作中,我们坚持既严格执法,又谨慎规范的原则,对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扣押查封、变卖拍卖等权力,尽量上撤,由市局设立专职岗位,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经查实符合条件后再实施,防止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保证《征管法》的严肃性。四是创建综合治税管理体系。根据《征管法》对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工作的规定,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提出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运行机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三年来,我们已先后与xx个部门联合下文,与xxx个单位签定委托代征协议。部门提供协税信息逐年增加,累计达xxx条,增加税收xxx万元。我们的做法得到xx市局的肯定,并在xx市地税征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3、建立科学有效的征管机制,加大打击偷逃骗欠税的力度

为了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切实把《税收征管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到实处,多年来,我们按照“防范、打击”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对税收征管实施过程控制,全程监控。一是建立科学的征管机制,抓好防范工作。在内部,科学整合资源,合理设置征管机构,理顺征、管、查之间的关系。同时,按照岗责明晰、精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各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和流程。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重新修订完善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核定征收、税收管理员和征管责任区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税收执法等涉及税收工作各个不同岗位和环节的工作制度;在外部,根据不同时期的税收征管现状,先后制定了《税务稽查管理办法》、《发票管理规定》及饮食业、娱乐业、个体税收、集贸市场、建筑安装、房地产业等不同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有力地促进了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从根本上预防了税收流失,税收征管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全局税务登记率达96%;申报率达99%;入库率达99%;二是严厉打击涉税不法行为。按照“重点稽查”的工作要求,几年来,我们以税务稽查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骗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工作中,结合实际积极创新稽查管理机制,在完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的同时,为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还实行了xx制度,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1年以来,共检查纳税人xx万户,查补收入xxxx万元,加收滞纳金xx万元;加处罚款xxx万元。滞纳金加收率达xx%;处罚率达xxx%。向公安机关移交xx人次;冻结存款xx户次,金额xx万元;扣押、查封财产xx户次,追缴税款xx万元;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扣缴税款xx户次,金额xx万元;拍卖变卖x户次,金额xx万元。进一步整顿和理顺了税收秩序,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优化税收服务,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新税收征管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税收征管法法中有19个条款直接涉及此内容,在贯彻实施中,我们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为尊重和服务纳税人,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与培训活动,提高纳税人的维权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公告税法,免费发放税收资料,网上送税法,以及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税法宣传栏等,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和培训新征管法,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各项税法规定和享有的合法权益,知悉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职责权限,了解征税主体“应当怎样行为、可以怎样行为和不能怎样行为”,增强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2、落实责任追究,推进纳税人权益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诉讼办公室和行政赔偿办公室专门受理纳税人法律救济行为,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援助。对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保障纳税人的受偿权。特别是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都根据《征管法》规定出台详细规范的制度或办法,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过程控制,并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考核办法,通过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执行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规范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手段,建立纳税服务长效机制

坚持服务观念创新化、手段多元化、行为多样化,积极探索和实践有效的纳税服务方式、方法。

一是组建成立纳税服务中心。建立起了以市区纳税服务大厅为中心,各所纳税服务厅为辐射的纳税服务网络体系。制定了《平度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统一设置服务岗位和办税流程,明确各个服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各纳税服务大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受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购、政策宣传咨询等涉税事项均可在纳税服务厅受理。为方便纳税人,根据上级要求设立了“12366”税收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纳税人的涉税政策咨询和涉税投诉。

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机关建设年”和“税企金桥”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和渠道,认真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涉税服务,实行公开办税,限时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同时,大力推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努力寻求执法与服务的结合点,最大程度地寓执法于服务之中。通过实行税收约谈、涉税提醒、稽查预告等制度,提醒并帮助纳税人解决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自觉性。

三是改进办税方式。适时实施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的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完税凭证代替申报凭证,可按季或半年或年合并纳税;实施多种申报方式,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再就业优惠、个体业户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残疾人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5年来共为xxxx户纳税人办理税收减免xxxx万元;对xxxx户进行了不达起征点认定,年免除税额约达xxxx万元。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征管法顺利实施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确保《征管法》贯彻落实的基本保证。为此,多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做为税收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增强廉洁从税自觉性,杜绝各种滥用权力、以税谋私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以提高干部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为目标,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税收执法水平。我们还建立了业务考试制度,建立了计算机网络试题库,组织专人开发了网上考试系统,定期组织干部进行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在去年青岛市局组织的全省地税系统业务能手选拔考试中,我局共有16人入围代表青岛市地税系统参加省局选拔,7人获全省业务能手称号,均居青岛市地税系统前列。

三是加强执法管理,提高干部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了《税收执法程序规范》、《税收执法文书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税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税收收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细化、量化和定性,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层层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大力推行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办税程序和各部门职能,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保证了税收执法的程序规范和公正、准确。几年来,我局没出现一起违反执法程序案件。

四是实施“六子工程”,激发干部活力。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管理年”活动,从强化监督制约激励机制入手,在全局大力实施了以“选苗子”、“给位子”、“压担子”、“扬鞭子”、“补脑子”、“拍板子”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管理“六子工程”。从选准、用活中层干部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强化对干部的激励制约,奖优罚劣,不断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压力感、危机感,在全局建立起了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动态干部管理机制,大大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征管法》的实施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税收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从内部看,少数税务人员的执法素质与《征管法》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外部看,由于当前法制环境不够完善,税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会经常遇到来自某些方面的阻力。

二是部门配合制度的落实、社会综合治税环境需要进一步理顺。新《征管法》对相关部门和税务部门配合、为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等方面用出了明确要求,但目前看,由于上级相关部门尚未制定具体办法和工作制度,致使部门配合工作不够规范和畅通,社会综合治税环境需要进一步理顺和规范。

三是经费不足制约了税收工作的开展。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加快,税务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经费改善办税条件,经费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贯彻实施征管法的意见和建议

1、综合治税是法律赋予相关部门的法定义务,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体系和综合治税体系。建议市政府成立综合治税办公室,配备专人,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和联系,搞好涉税信息的传递反馈,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落到实处。

2、重视我市经济产业结构问题。从我市地方税收结构看,税收主要来源于二、三产业。因此,要结合我市经济税源实际,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要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提高民营经济占社会经济的比重和地方税收占gdp的比重。

3、近年来,各级人大、政府对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给予了大力支持,创造了良好环境。希望各级领导机关对地税工作更加关注、关心,在执法环境、办公经费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帮助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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