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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2015年顺义区城乡环境整治与垃圾治理推进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0 13:48:04 | 浏览次数:

2015年城乡环境整治与垃圾治理推进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扩大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环境整治成果,不断深化城乡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突出问题治理,切实固化长效机制,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和管理水平,更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2015年顺义区城乡环境整治与垃圾治理推进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2015年顺义区城乡环境整治与垃圾治理推进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2015年城乡环境整治与垃圾

治理推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环境整治成果,不断深化城乡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突出问题治理,切实固化长效机制,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和管理水平,更加凸显环境建设在“把握三个阶段性特征、推动四个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按照建设“宜居城市、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解决突出问题,持之以恒狠抓常态规范,坚定不移治理重点难点,严格有效落实长效机制,坚定信心推进改革创新,确保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面貌得到新提升。

(二)工作目标

1.重点领域环境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垃圾治理方面,完成水源保护地2040万方垃圾治理任务;有效提高重点地区生活垃圾清运能力,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全部进场处理,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消纳;加快3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经营秩序方面,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市级挂账违建“按期清零”,盗采经营砂石行为“零存在”;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台账销账率达到市级标准;彻底铲除全区泔水猪养殖现象;各类市场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有效规范。街面秩序方面,城区主要街路车辆停放秩序有效规范;主要街道广告牌匾设置规范、版面无破损、无随意私设;全区主要街道沿街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区告知书签订率、上墙率、落实率均达到100%

2.主要区域环境水平明显提升。村庄治理方面,完成8个拆迁村积存渣土清除,无垃圾乱倒现象,地面无黄土裸露,周边设置高标准围挡;根据不同区域呈现出的不同特点,各类地区因地制宜,实现优化发展镇干净整洁、功能完善,重点发展镇面貌清新、整洁有序,生态发展镇绿色生态、环境宜居的村庄面貌。居民小区治理方面,小区卫生和秩序管理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主要街路治理方面,进一步提升5条高快速路沿线及出入口、1条国道和23条市区级道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和秩序管控水平,实现全区道路环境生态化、景观化。重点地区治理方面,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临空经济核心区、重点公共场所及旅游景点等区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道治理方面,实现河道及堤路、堤坡环境“六无”目标;确保“南水北调”工程(顺义段)沿线及周边环境良好。建筑工地治理方面,实现建筑工地管理达到“五个100%”要求,围挡统一美观、无破损,管理到位。

3.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新突破,相关制度更加管用有效。进一步健全各项环境整治标准,完善各项环境协调、管控机制,实现环境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运行;力争实现群众环境满意度整体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实施市区两级环境建设任务

1.白马路东延11公里路段两侧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内容是拆破拆旧、绿化美化、硬化铺装、粉刷建筑墙体、规范广告牌匾等,同步实施绿道建设,打造优美整洁、生态靓丽的景观大道。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杨镇政府、张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512月。

2.国展中心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围绕裕东路、裕丰路、安华街等道路,拆除沿线两侧破旧建筑,清理杂草、渣土,平整土地,实施绿化美化,铺设人行步道,设置广场景观,提升区域环境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天竺房地产公司,空港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512月。

3.牛栏山(金牛山)生态修复、环境提升项目。项目范围:东至潮白河右堤路,南至金牛北路,西至下坡屯路北延长线,北至史家口村南边界。整治内容:金牛山公园总体规划占地面积65.54公顷,分为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占地面积13.94公顷,二期建设占地面积43.6公顷,三期建设占地面积8公顷。本项目为牛栏山(金牛山)生态修复、环境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庭院工程(道路广场工程、水体工程、绿道设施工程和公园小品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保留绿地工程、新建绿地工程)、给排水工程(浇灌工程、生活给排水工程、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外部供水工程)、电气工程。

责任单位:牛栏山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境建设办、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510月。

4.木林镇区域环境提升工程。包括贾山村、唐指山村、安辛庄村、茶棚村,绿化美化1.6万平方米,硬化铺装2.3万平方米,外立面清洗粉饰3.8万平方米,景观墙建设0.1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木林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境建设办、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510月。

5.市级台账任务(共28项)。涉及市民生活区域、重点区域、进京第一印象区域、薄弱区域。整治内容包括建筑物粉刷、绿化美化、硬化铺装、清理乱堆乱放、更新更换牌匾标识、河道整治以及环境景观建设等。

牵头单位:区环境建设办。

责任单位: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完成时限:201512月。

6.区级台账任务(共266项)。各属地、各部门在2014年整治建设基础上,以净化市容环境、改善设施环境、规范秩序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开展“四大环境”建设。

一是整治市容环境。计划拆除破旧房屋1.5万平方米,清理乱堆乱放1890处,消灭卫生死角860处,硬化铺装32.2万平方米,粉刷建筑外立面64.3万平方米,粉刷外墙栏杆16.2万平方米,清运渣土5.2万方,粉刷树木260万棵(一年两次)。

二是建设设施环境。计划更换广告牌匾964块,新建景观墙花墙3.12万米,安装围栏1.27万米,铺装人行步道砖2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候车亭60座,新建公园健身广场1.77万平方米,规划停车位720个,扩建市场4.15万平方米,更换信报箱750个。

三是治理生态环境。整治废弃坑塘23处,改造新建排水沟5.5万米,新建污水井1000个,清理道路边沟28.8万平方米,实施绿化美化59.8万平方米,治理河道67.9公里,整治泔水猪2580头。

四是规范秩序环境。以城区主要大街、商业中心、城乡结合部、外围主要交通干线、重点区域、镇中心区等为重点,集中开展车辆乱停放、流动商贩、倚门售货、私设牌匾广告、散发非法小广告、无证照经营、门前卫生制度不落实等秩序整治。

牵头单位:区环境建设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及单位。

完成时限:201512月。

(二)继续加大垃圾治理力度,强化垃圾运行规范管理

7.着力解决重点地区生活垃圾清运问题。以临空经济核心区重点村庄、城乡结合部村庄、其他各镇中心区村庄为重点,强化生活垃圾清运能力建设,增加垃圾桶设置,补充人员、车辆配置,合理安排清运时间,加强清运环节监督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清运能力和作业质量,有效减少垃圾积存现象。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各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512月。

8.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各镇政府要创新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建立镇村建筑垃圾统一清运队伍,配置统一车辆,到规范的消纳点进行消纳,严禁私自随处乱倒。加大建筑垃圾乱倒执法处罚力度,切实减少乱倒行为。推广镇村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典型做法,逐步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512月。

9.实施水源保护地C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工程涉及马坡镇、牛栏山镇、北小营镇、木林镇等区域,对2040万立方米污染物进行挖方、筛分、无害化处理,并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消除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相关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612月。

10.继续开展城镇地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是旺泉街道所有小区和其他街道新增小区,主要任务是为居住小区、党政机关、学校等配置垃圾分类投放站,设置宣传站点,给居民发放10升户用分类垃圾桶和户用垃圾袋,为各垃圾分类小区配置垃圾分类指导员,推进各党政机关和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11.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各镇村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在各镇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灰土与其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512月。

(三)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2.加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二期)建设进度,6月底前完成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部分土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加快区餐厨垃圾厂建设施工,6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8月底前完成初设批复。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

完成时限:20159月底。

(四)集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3.打击违法建设、非法盗采经营砂石行为。按照新增违建“零增长”和市级挂账违建“按期清零”的要求,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拆除群租违法建设及市区挂账任务,坚决遏制侵占集体用地、破坏基本农田、未经土地规划等部门批准私自开工建设的新生违法建设出现。要按照盗采砂石土方行为基本杜绝、非法加工经营砂石土方场所“场清地平、违建拆除、水电彻底断绝”的要求,继续开展打击盗采经营砂石行为,确保“零存在”。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流管办、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12月。

14.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以城区、城乡结合部、各镇中心区、各经济功能区为重点,重点整治乱停车,切实规范停车秩序;继续在全区主要街路、重点秩序乱点集中开展车辆乱停放、“黑车”、“黑摩的”非法营运、行人闯红灯、私划停车位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净化交通秩序。加强三轮车运营管理,规范行驶、停车秩序,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持续开展超限超载及客货混装行为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环境。2015年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城区范围内打造出新顺街、府前街、光明街、站前街、便民街5条交通秩序示范街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15.街面秩序专项整治。以小区区间路、小区门口、市场周边、校园门口、主要大街等区域为重点,集中开展流动商贩、张贴散发非法小广告、倚门售货、商户门前乱堆放以及门前卫生责任区等街面秩序专项整治。2015年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城区范围内打造出新顺街、府前街、光明街、站前街、铁东路5条街面秩序示范街路。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市场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16.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与整治。建设60座公共候车亭。加强全区公交站亭、站牌的维修维护,确保站亭、站牌完好无损、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17.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治理。完成东海洪村北废品回收场站的搬迁,进入环保产业园区。对全区范围内已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规范整顿工作,做到回收站点生活区与经营区分开,经营者回收的物品码放、分类规范整齐,对零散、易燃的回收物品进行苫盖,所回收的物品要有公示牌(品名、价格、联系电话等)。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供销社。

配合单位:区农委、区流管办、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18.广告牌匾专项整治。以城乡结合部、镇中心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首都机场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围绕规格不统一、设置凌乱、破旧破损、随意私设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达到设置规范、版面无破损、无随意私设。城区范围内打造出新顺街、府前街、光明街、站前街、铁东路5条广告牌匾示范街路。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12月。

19.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全区治理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继续贯彻“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全面削减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无照经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坚决查处取缔危害人体健康、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等违法建设集中地区无照经营行为蔓延聚集现象,有效减压全区无照经营存量。无照经营台账销账率达到市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顺义分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市场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512月。

20.泔水猪养殖专项整治。包括李桥镇800头、大孙各庄镇600头、赵全营镇470头、李遂镇450头、南法信镇260头,共计2580头。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养殖行为,彻底消除泔水猪养殖现象。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动物卫生监督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完成时限:201512月。

(五)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21.拆迁村积存渣土专项治理。包括后沙峪镇后沙峪村、马头庄村、火神营村,仁和镇太平村、前进村、平各庄村,南法信镇南法信村、刘家河村。实现积存渣土清除干净,地面无黄土裸露,周边设置高标准密闭式围挡,安排人员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倾倒各类垃圾。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区分中心),仁和镇政府、后沙峪镇政府、南法信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512月。

22.强化道路、铁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以5条高(快)速路沿线及出入口、1条国道、23条市区级道路以及京承铁路、大秦铁路周边为重点,以两侧可视范围为主要区域,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原则,集中开展路面破损、设施破损、绿化缺失、占路经营、道路遗撒、车辆乱停放、非法小广告、白色污染、乱倒垃圾渣土等整治行动,促进全区道路向规范化、生态化、景观化方向发展,切实提升沿线两侧环境卫生和秩序管控水平。

牵头单位:区环境建设办。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区园林中心,双青集团,各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512月。

23.完成17项“南水北调”工程(顺义段)沿线污染物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工程沿线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水质保护长效机制,确保用水安全。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牛栏山镇政府、北石槽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动物卫生监督局、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1512月。

24.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氏渠(后桑园村至后渠河)、金鸡河(东干渠至大秦铁路北)、箭杆河、月牙河、牤牛河、白浪河6项河道环境治理工程,有效改善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各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512月。

25.加强河道及堤路、堤坡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达到无白色污染、无垃圾渣土、无私搭乱建、无农作物种植、水面无漂浮物,确保河道整体环境卫生良好。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潮白河管理处、温榆河管理处,相关镇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保持。

26.严格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区制度。全区主要街道沿街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区告知书签订率、上墙率、落实率均达到100%,加强对沿街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区制度,加大专项执法力度,确保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27.施工工地及围挡专项整治。主要任务:与新开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环境治理责任书》,明确参建各方绿色施工职责;施工单位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消纳;施工现场100%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做到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到人;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市政市容委网站公布的渣土运输企业车辆;督促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在建工地办证率实现100%;施工单位落实5100%要求;做好5000平方米以上新开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施工现场大门口100%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新开工程围挡设置不低于2.5米,同一工地围挡高度保持一致,并保持围挡干净整洁;落实施工工地门口门前卫生责任制度,保持门口的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六)实施背街小巷绿化美化工程,加大绿化及设施管护力度

28.实施石门北街、前景南、北路绿化美化工程。石门北街种植行道树银杏181株,前景南路种植行道树白蜡286株,前景北路种植行道树白蜡189株,绿化面积117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配合单位:区园林中心,相关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512月。

(七)强化街道居民小区卫生和秩序管理,努力提升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29.加强居民小区环境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志愿服务人员作用,建立非法张贴、散发小广告监督、清除队伍,规范小区门口、小区内停车秩序,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加强绿化管护,加大公厕卫生保洁和设施维护,及时维护更换小区内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宣传文化设施,为居民创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区环卫中心。

完成时限:201512月。

30.做好物业居住小区内绿化养护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在植株补种季节积极进行园区内绿化补种工作,植株年成活率不得低于85%;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绿化养护工作,根据天气、土壤和植物生长状况,合理进行灌溉、施肥、修剪、除草,以及在生长季节防治病虫害,确保不出现病虫害现象。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12月。

31.做好物业居住小区内装修垃圾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做到及时清运消纳装修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清运以及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要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2日内清运完毕。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12月。

(八)改造提升市场经营环境

32.实施彩俸市场、高丽营市场扩建工程。新建商业用房7184平方米,扩建场地50亩并实施硬化,取缔马路市场,引导商户入市经营,分行划市,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区市场中心。

配合单位: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12月。

33.启动中絮棉纺厂便民过渡市场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中心。

配合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国资委、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地方工业公司、顺鑫农业等企业,相关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512月。

(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级环境问题整改回复工作

34.市级环境月检查问题台账任务整治。各相关单位要指派专人,实时关注首都环境问题治理电子系统,及时查看本属地有无上账环境问题。一旦发现,及时安排,高标准整改,按要求将整改前后对比照片上传系统,并随时查看是否结案,力争实现问题结案率100%

牵头单位:区环境建设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及单位。

完成时限:201512月。

(十)建立健全环境建设工作机制

35.建立大规模的群众参与机制。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发挥全社会、全体市民的主体作用;坚持开展群众环境满意度调查,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

责任单位:区环境建设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及单位。

完成时限:201512月。

(十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宣传动员

36.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区内媒体要加大对不同领域环境建设的宣传报道,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曝光力度。电视媒体要开设环境建设专题栏目,向广大市民宣讲环境建设,接受媒体和市民的监督。

责任单位:区广电中心。

配合单位:区环境建设办,各镇政府,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5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包片负责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环境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抓紧抓实,行政正职为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严格按照各项任务确定的内容、标准和时限,细化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狠抓落实。属地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要按照任务分工,实行牵头单位总协调、责任单位具体实施、配合单位全力参与的工作模式,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大督查督办,严格检查考核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市区级重点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区环境建设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强化统筹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每季度向区环境建设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各类环境问题。按照《顺义区环境建设考核办法》,对各属地环境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各属地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任务落实

坚持财政新增部分的50%用于环境建设,继续设立5000万元区级环境建设大额专项资金,用于对各属地环境建设的补贴和奖励。各属地要参照区级投入机制,结合属地财力,切实加大对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在环境整治任务、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作业人员队伍建设、考核评比奖励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各项日常管理高效运转。

(四)坚持通报制度,实施责任追究

坚持通报每月区级检查结果、每季度群众满意度调查,定期曝光环境问题。按照《顺义区环境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对环境建设责任单位不履职或不当履职而造成政令不畅、贻误工作甚至产生重大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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