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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昌平区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完整版】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0 14:18:02 | 浏览次数:

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按照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昌平区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昌平区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昌平区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完整版】



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按照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昌平区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区级统筹、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整治内容

(一)工作任务

昌平区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为25.43万平方米,其中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任务15.84万平方米,节能综合改造任务9.59万平方米,简易楼改造2栋。

(二)整治内容

1.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对楼体进行抗震加固改造,对屋面保温、防水层进行改造,对临街楼房屋面进行平改坡改造,对阳台、楼道门窗进行改造,对楼内公共部分上水管线、燃气管线进行改造等。

2.节能综合改造。对单元门、外窗进行改造,对外墙保温层、屋面保温层、防水层、防雷接地设施进行改造,对室内外热计量进行改造等。

3.公共区域整治。对水、电、气、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进行改造,对绿化、景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对无障碍设施、雨污水管线、围墙进行改造等。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建立昌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牵头领导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孙卫同志,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金东彪同志;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教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信访办、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地震局、昌平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邮政局、昌平供电公司、昌平自来水公司、市自来水集团南口分公司、移动昌平分公司、联通昌平分公司、歌华有线昌平分公司、北京燕龙供水有限公司、昌平燃气公司、各镇(街道)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汇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基础数据,制定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协助、督查各单位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组织落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检测、鉴定、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工作;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的检测、鉴定、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不具有改造价值房屋的拆除、搬迁、安置工作;负责组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加强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负责协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用电线路、配电设施改造工作。

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对老旧小区周边公共配套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实施同步整治;负责协调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供热线路、燃气线路改造工作。

区教委:负责协调老旧小区周边幼儿园、中小学配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区国资委:负责配合对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的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整治。

区商务委:负责配合对老旧小区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实施综合整治。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配合对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范围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单位实施综合整治。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区级配套资金,协调市有关部门及时拨付市级专项资金;负责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资金支付、资金监管等工作。

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负责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工程标准;负责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区信访办: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涉及的信访维稳工作。

市国土局昌平分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涉及的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市规划委昌平分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备案、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区监察局: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察。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贯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绿化、美化、亮化和道路改造的基本要求;负责指导、配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绿化景观改造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贯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供水、排水管线改造方案、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指导、配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供水、排水管线改造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依法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区质监局:负责依法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工业制成品质量进行监督。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纳入综合整治范围、依托房屋建筑外墙违章搭建的裙房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区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断裂带和地震活动分布情况;负责办理老旧小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审核手续。

昌平消防支队: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中涉及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改造工作,依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落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区残联:负责争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工作。

区邮政局:负责争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负责制定并落实老旧小区信报箱改造工作方案。

昌平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用电线路、电力设施改造工作。

昌平自来水公司、市自来水集团南口分公司、北京燕龙供水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供水管线的改造工作。

移动昌平分公司、联通昌平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通信线路和设施的改造工作。

歌华有线昌平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有线电视线路和设施的改造工作。

昌平燃气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燃气线路改造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的宣传动员、协调推进、维护稳定、监督管理、统计汇报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在前一阶段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591日—2015113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做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在工程实施期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工程监理等制度,牵头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街道)组织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检验工作成效。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5111日—20151231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对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台账和任务目标,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成任务或改造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限期整改。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上报联席会议和市级主管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统筹难。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坚持群众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参建单位执行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扎实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镇(街道)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实行目标管理,提高整治成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强计划管理,坚持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坚持“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改造工序高效集成、整治过程安全可控、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要会同属地镇(街道),研究制定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先拆违、后整治”的原则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力争通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拆除一批隐藏在居民小区中的违法建设。环保、供暖等单位要对完成节能改造的房屋节能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对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安排环境整治专项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工作程序。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区审计局要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街道)要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周转安置费、工程款等资金的预算、拨付工作,确保周转安置费及时发放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民政局、区社会办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步探索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入手,引导老旧小区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各镇(街道)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不同类别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探索采取政府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后续管理,争取做到整治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每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方案都要通过形象直观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整治方案群众支持、整治过程群众参与、整治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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