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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意见】锦州市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2 17:42:02 | 浏览次数:

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7号),进一步推动全市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锦州市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锦州市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7),进一步推动全市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增活力、提效益、惠民生”为目标,以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打造新模式、培育新业态、营造新环境、构筑新优势为重点,着力推动全市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持续注入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消费持续优化升级。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20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网上零售额增长幅度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安全有序。2020年,力争培育现代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2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5个、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1家;建成现代化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1个、城区农产品连锁零售网点60个。

——电子商务全面应用推广。2020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5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到100%

——商贸物流效率提高。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连锁零售企业统一配送率达到85%以上,肉类、水产品和果蔬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10%以上,电子商务物流效率提高20%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物流费用率降低2%。流通环节减少、物流成本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降低。

——会展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十三五”期间,会展业交易额年均增长5%,打造2个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展会,逐步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展览产业体系。

——社区连锁便利店服务网络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社区连锁便利店网点140家,社区连锁便利店网点总数力争超过260家,培育壮大4个便利店自有品牌,初步建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基本形成满足我市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连锁便利店服务网络。

——餐饮住宿等居民生活服务供给能力增强。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基础、农村为补充、城市为支撑的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完成5个社区商业中心建设,培育3个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全市居民生活服务业规模、层次和水平全面提升,民生保障作用、就业容纳器作用持续增强。

——进口综合效应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进口年均增长5%,其中,消费品进口年均增长10%

——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通过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商务诚信体系,市场运行平稳、秩序规范,居民消费便捷安全,“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实施促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

1.提升品质消费。加强产需衔接,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促进大众消费创新和有效供给。培育壮大“老字号”和自主品牌,在现有“中华老字号”、“辽宁老字号”、“锦州老字号”基础上,再培育开发一批名品、名店及“新字号”品牌。鼓励零售业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营销比重。引导企业推行精准营销、网络营销和定制化服务等新模式。倡导绿色消费,发展绿色物流,创建绿色商场、绿色饭店,提倡经营节能环保商品,培育绿色消费方式。推动大型百货商场向商业综合体转型,形成“商品+服务”并重模式。鼓励进口商与大型商场对接,支持兴隆大家庭、大商百货大楼、沃尔玛等大型零售企业设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专区专柜。促进传统餐馆、自助餐、日韩料理、西餐等多品类餐厅协同发展。培育品牌展会、特色展会,鼓励到境外、县城、集镇办展。引导住宿业与会展业、餐饮业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依托全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家政四星、五星级骨干企业,发展多种家庭服务业,组织开展餐饮、家政服务、美发美容、洗染、人像摄影等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名师名店服务展示活动,带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贸促会、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发展便利消费。促进连锁、便利消费进社区。重点支持引导大商百货大楼、兴隆大家庭、大润发、华联超市等一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采取直营、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社区分散商业网点。积极引进家乐福、乐购、麦当劳、吉野家等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在有条件的居住小区,规划建立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合理布局社区家政、银行、医疗、生鲜食品店、美发美容店、早餐快餐店、洗染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等不同业态和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镇域商业体系,提升农村村屯商业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培育新兴消费。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上网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大商天狗网、兴隆大院等“O2O”模式网上商城建设,继续支持京东、苏宁等知名平台开设锦州地方特色馆,扩大我市特色工业品和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鼓励刷卡消费,推动信用消费,培育体验消费。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住宿、交通等社会闲置资源配置,发展分享经济。〔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促进夜晚消费。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重点打造中央大街十里商街、南庄里文化创意城、老锦州食坊、地一大道、小商品批发及古玩艺术等一批精品特色商业街区,提升集群效益。积极培育凌河夜市、古塔夜市、南庄里夜市等一批以“夜经济”为主导的集聚区和重点街区。继续开展“美食节”、“啤酒节”、“游夜市”等主题活动,促进夜晚消费持续升温。完善配套设施服务,提升城市夜晚亮化水平,推进餐饮服务、洗浴休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购物消费、公交运输等各领域完善延时配套服务。积极开发圣诞狂欢夜、温泉游、冰雪节、冰灯展等室内外特色活动,搞活冬季夜晚消费,促进冬季夜晚消费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旅游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挖掘农村消费。健全农村流通体系,构建以大型商贸企业集团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为核心的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互融共生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逐步形成“村有农家店、镇有商贸中心、县有特色商业街、市有商圈”的模式。积极开展各类送商品下乡、送生产资料下乡、送服务下乡活动,扩大农村急需的家具、建筑及装潢材料、家电等商品销售。抓住春耕、农闲、秋收等重点时段,每个县(市)每年都要举办3次以上送商品下乡活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打造一批“淘宝村”。规范发展带有乡村特色的“农家乐”、“渔家乐”旅游等服务项目,力争每年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以上,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旅游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切实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6.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优化整合存量,适度控制增量,加快粮食、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提升集中交易、统一配送、检验检测等功能,培育北镇窟窿台蔬菜批发市场、辽西农产品物流园区等一批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集展示交易、综合集配、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无第二批发环节、成本低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架构。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支持伍公斤、好食汇、绿源春、燕邦等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完善冷链配送、电子商务、信息发布、检验检测等现代功能,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连锁经营发展新型零售业态,加快形成覆盖城市居民社区和农村自然村屯的综合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农产品连锁零售网络体系。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鑫宜农业、恒信粮食等农产品流通企业以自建自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支持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扩大规模经营,通过与批发市场、超市等签订订单、合同、协议等,稳定供需关系,减少流通环节,维护物价稳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建设高效顺畅农产品物流网络。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构建生产、分拣、加工、检测、存储、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涉农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相融合。支持建设具有产地支撑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流通新模式。培育一批农产品物流企业,鼓励农产品经销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在城市周边建设一批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主要品种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冷库、监管和查验设施、全程监控和信息追溯系统,提供备货、分拣、加工、包装、配送等仓配一体化服务,形成高效便捷的仓储配送中心网络,为末端零售网点提供统一配送、共同配送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8.推动企业上网。积极与农业、工业部门携手合作,实施“企业上网工程”,实现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本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立特色馆。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和普及率,帮助和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继续引导电子商务下农村。按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等相关标准,以黑山县“农村淘宝”为示范,积极引导“邮乐网”“乐村淘”等电子商务平台进农村,与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民合作社等共同建设网上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特色锦州”农产品品牌建设,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电子商务“双向”运营网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重点打造以“好食汇”生鲜平台为代表OTO模式和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物业+电子商务”新模式,满足市民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娱乐、缴费等在线服务,加快提升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便利化、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稳步发展。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适应辽西地区跨境电商发展的服务监管体系。重点支持锦州滨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辽西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平台),通过建设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港口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锦州市中心支局、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优化电子商务生态环境,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加快电商人才培养和培训,推动电子商务应用知识普及。创新锦州滨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完善创业孵化、人才培养、科技金融、运营推广、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功能,不断释放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集聚活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各县(市)区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一批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继续推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

13.创新商贸物流业发展方式。以“中蒙欧”铁路大通道建设为契机,完善锦州港服务功能,加密海铁联运线路,提高航线密度,打造智慧港口,构筑大商流,实现大物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和供应链物流,鼓励发展绿色物流,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托盘、包裹、技术接口、运输车辆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积极推行“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发展智慧物流,提升商贸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4.完善城乡配送体系。依托商业、供销、交通、邮政、快递等仓储资源,促进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配送中心转型。构建并扩大各类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物流分拨中心、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等“三位一体”城市配送网络。对社会、学校、家庭等开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和专业化配送服务。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积极探索通过统一标识或通行证等方式,为配送车辆提供24小时全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促进物流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发展冷链物流。结合我市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特点,合理引导设置冷链物流节点,鼓励农产品产地、加工包装、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终端等企业对现有设备升级改造,建设低温仓储及配送冷链物流设施,构建符合实际需求、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6.加快国际物流发展。强力推进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鼓励有条件商贸物流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在出口重点国家建设海外仓、物流基地和分拨中心,通过完善货物仓储、分拨配送等功能,提高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辽蒙欧”新通道建设,构建辐射辽西地区的国际中转、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港口局、市邮政管理局、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进一步发展壮大会展经济。

17.培育会展业主体。落实我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加强全市展览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实施和监管。培育大型品牌展会。对我市目前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会,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展会规模和档次,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展会。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会、新兴展会,逐步将这些展会培育成新的区域性品牌。鼓励依托各地商圈或大型商场,举办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庆、服装、工艺品、进口商品、水产品等展会。培育展览龙头企业,支持有实力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形式组建展览集团,打造具有先进办展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展览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8.提高会展业发展水平。促进展览模式创新,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与展览业相融合,探索网上展会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展览商业新模式。鼓励依托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会,实现“互联网+展览”升级,扩大展览网上交易规模。培育各类展览公司,壮大展览业前、后配套产业,形成以交通、旅游、物流、餐饮、住宿为支撑,以广告、设计、印刷、金融、通信、安装、布展、租赁、现场服务为配套的产业集群,构建展览业产业链。建立展览业标准体系、行业信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会安全防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委、市科技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力推动新型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

19.提档升级社区连锁便利店业态。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大对社区食杂店、夫妻店等传统低端业态的整合改造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完善服务功能,探索推进大型零售企业向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等多业态融合发展的零售企业集团转变。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大对“万村千乡”连锁农家店、“村邮乐购”电商驿站等设施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发展新型农村村屯连锁便利店。引导大型连锁便利店企业向城市社区延伸服务,鼓励大型商场和超市等零售业龙头企业面向社区发展连锁便利店。鼓励便利店企业推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推动便利店与社区养老、家政服务、中央厨房、电商、快递等有机结合。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公用事业部门、银行机构等与连锁便利店对接,在达到安防标准和交易量的社区便利店布放ATM机,增设水电煤气费用代缴、车票、机票代售等便民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创建标准化示范店。加强社区连锁便利店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订便利店服务规范、商品服务功能、订货信息系统、物流配送体系、食品加热制售、生鲜食品管理、过期食品回收处理等便利店相关标准,促进社区连锁便利店规范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启动社区连锁便利店示范创建活动,创建社区连锁便利店示范店10家左右,引领带动我市社区连锁便利店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全面提升居民生活服务业质量。

21.发展现代居民生活服务业。丰富大众化便民餐饮,拓展早餐、快餐、送餐服务等功能,发展多样性的餐饮服务市场。培育个性化特色餐饮,开发私人定制、中央厨房、绿色饭店、主题餐厅等新形式。发展传统餐饮,提升“老字号”、开发“新字号”。加快推动快餐、团餐等大众化餐饮发展,大力发展外卖和外送服务模式。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鼓励家政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大众浴池、维修等社区服务网点建设。整合各方信息平台资源,促进居民和家庭服务资源联网,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大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依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企业、机构开展居民和家政服务培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着力推动进口稳定增长和进口创新发展。

22.抓好重点领域进口工作。抓好消费品进口,做强做大锦州港粮食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扩大进口集聚效应;抓好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抓好资源性产品进口,加快石化、冶金企业扩大原油、矿石和重要化工原料进口,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增加企业效益;抓好加工贸易进口,依托锦州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速培育加工贸易进口群体;抓好服务贸易进口,发掘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的需求潜力,有序扩大高端生活性服务进口;抓好保税贸易进口,积极推进锦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工作,大力发展保税贸易新业态;抓好亚洲、欧洲等市场进口,支持有条件的商圈打造“实体店+电商”线上线下、内外贸一体、辐射辽西的区域性进口商品城,引导境外消费回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港口局、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3.发挥重点企业进口主渠道作用。做好生产企业进口,挖掘锦州中石油、中信金属等大型生产企业潜力,积极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进口;做好流通企业进口,扩大适销对路消费品进口,支持具备条件的大流通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促进消费;做好商贸企业进口,发挥千盛购物广场、兴隆大家庭、大商集团等大型商贸企业作用,吸引更多从事进口商品销售的企业、个体经营者入驻。加强与境外大商社、大供应商合作,直销或联合经营进口商品,打通进口和销售渠道;做好跨境电商企业进口,积极支持锦州滨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扩大跨境电商企业进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深入开展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24.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整合商贸流通企业的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制作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诚信企业“红名单”,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在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大众消费领域,引导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网络零售等平台企业,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渠道,建立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估与认证,帮助企业有效识别和防范信用交易风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市审批局、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5.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树立诚信企业典范。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和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通过创建活动,在全市培育、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工商关系和谐、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引领百姓安全放心消费,带动商贸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内贸流通行业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形成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快完善商贸流通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测调控,强化市场监测和预测预警。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健全应急调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工作措施,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7.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28.强化政策保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和省政策的相互衔接,做好配套政策措施的预研储备并适时推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并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指导和支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既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又符合锦州实际,确保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9.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全市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扩大各项活动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不断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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