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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桂林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3 14:00:07 | 浏览次数:

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桂林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桂林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6〕65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7〕5号),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深化顶层设计,强化“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创新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构建网上政府平台,进一步转变职能,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政务公开,推动治理的创新与开放,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0年,网上办公初步形成。服务大众、服务市场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效率大幅度提升;政务运行规范、公开、智慧程度明显提高;以大众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政务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网上环保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1.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推进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化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环保服务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态、行政管辖等,对所有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环保服务事项目录,并按上级要求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审批办。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推进办事指南规范化。对照环保部门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审批办。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按市政管办要求,开展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利用上级开发的办公平台,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协同、网上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和精细化服务;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提供多样化的便捷服务。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改进服务质量。(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审批办。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列入我局网上服务事项的,都要按照市政管办统一部署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各类事项“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审批办、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配合做好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的工作,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审批办、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6)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在桂林环保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7)促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利用共享的网上数据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围绕环境保护等相关服务需求,贴近基层群众开展规范便捷的网上服务。(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8)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建立建设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机制。配合做好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工作;加快应用统一项目代码,实现统一赋码、接件验码、信息归集;加快实现环保部门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或办公系统与建设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局牵头单位:审批办、城区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1)制定网上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统一公开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等环节信息公开,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资产等项目进行分门别类,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项目名称、交易主体、交易方式、监督渠道,以及交易供给、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和变更信息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牵头单位:办公室、规测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3)推进数据开放。实施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制定数据资源基本目录和共享目录。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完善污染源、法人单位等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推进建设项目、证照批复、领导决策等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市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牵头。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具体实施,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4)强化在线互动交流。通过桂林环保网站广泛开展新闻发布、听证座谈、咨询协商、意见征集、在线访谈、公众评议、公共政策解读等政民互动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建立有统计专项调查部门参与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分析的网上互动机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网上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政民政企互动新平台。(市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法制办、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宣科。环境监察支队配合,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5)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将我局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统一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使网上交易、网上服务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和交易服务的主要方式。(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牵头单位:办公室、规测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3.推动治理创新。

1)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按照统筹与协同联办相结合原则,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要围绕跨部门服务事项,理顺和优化工作关系,重塑政务服务形态,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模式从分散走向统一、从碎片和部分走向整体、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升级。(局牵头单位:审批办、城区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2)创新市场和社会治理监管模式。围绕“先照后证”改革后联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方面工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规范细化自由裁量权,对服务事项全过程网上监察。开展事中事后行政监管过程与结果的网上公开、监管过程可网上追溯与核查、公众可网上参与监督和网上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创新。3年内权力清单内权力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100%网上公开、网上接受社会监督。(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3)开展涉民涉企政策法规网上众创。在制定涉民涉企政策法规时,要从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积极推进涉民涉企政策法规网上众创,制定网上众创计划。凡是出台涉民涉企政策法规,原则上都要列入网上众创计划,开展网上众创,全面提升政府治理开放水平和创新能力。(局牵头单位:法宣科。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在继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事中环节监管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拓展监管范围,对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后权力运行环节实施电子化监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电子化。(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牵头单位:办公室、规测科。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5)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依托移动互联技术,以行业为主线,统一标准,开发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权力APP应用,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政务服务作用,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局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6)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做好环保领域信息惠民工程的统筹整合应用,发挥整体效果。(局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强网上运行平台体系建设

1.配合建设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依托桂林环保网站,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机融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做好桂林环保网站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实现一网办理。推进各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配合,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2.建设网上政务公开平台。

强化桂林环保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权威发布、及时全面、共建共管”的要求,建设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公众服务、效能监察等核心栏目设置,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民意征集、领导信箱等政民政企互动栏目功能,强化政策解读,使公众方便、快捷获取信息、办理业务。构建政务公开网上投诉系统、申请公开系统、政策法规公众网上参与系统等政务公开服务系统,推动公众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和政务治理多元化。(市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配合,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建设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权责清单,依托桂林环保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合做好我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的建设,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可核查,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4.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

配合做好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有序、竞争和开放。(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牵头单位:办公室、规测科。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5.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体系。

开展环保业务系统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推进我局与其他职能部门系统数据对接,统筹整合建设覆盖全市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体系,统一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联通,逐步推进共享平台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推进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用。(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配合构建网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照全市工作部署,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公共服务、行政权力、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系统提供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同时,在企业登记环节,统一为企业发放数字证书,及时解决企业网上办事时的身份认证问题。(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公安局、市信息中心。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2)建设统一支付平台。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统一支付平台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到现场办理的次数。(市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局牵头单位:规测科。环境监察支队、城区分局配合,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3)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加快推进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建成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涉密电子证照共享库。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推进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在全市乃至全区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4)建设统一政务服务信用系统。按照国家和广西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信用平台的建设,配合做好全市统一的社会信息代码库的建立,建立环保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市级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局牵头单位:法宣科。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建设网上运行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

建设统一的网上运行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对网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事项,实施全流程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推进环保业务管理平台、业务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进行实时监察。探索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细化量化权力运行监管规则,开展电子化监管,有效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现场评价相结合的统一公众评价体系,建立热线电话、互联网举报投诉统一受理、协调督办、执行办理、结果反馈、效能监督、行政问责等工作机制。积极应用第三方评估手段组织开展网上政府评估评价。(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三)完善网上保障体系建设

1.制定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

着眼网上平台建设运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环节,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数据共享开放、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一系列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完善网上政府支撑体系,保障网上政府有效运行。(市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2.建设电子政务外网。

推进桂林环保网站业务专网和业务系统向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市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局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3.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服务供给能力。

通过购买市场第三方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服务,促进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提升政府治理的智慧化水平。(市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局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4.建立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建立制防、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桂林环保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平台中各类公共信息、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障力度;完善开放接口的安全防护能力;提供身份证实时核验服务。(市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工信委、市政管办。局牵头单位: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推进网上政府平台建设。桂林环保网站运行管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网站信息系统建设及技术保障由环境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各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此项工作。

(二)强化各方力量。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网上政府平台建设的工作人员;审批办要优先安排网上平台建设相关项目立项,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配强配足工作人员,并将网上政府平台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积极探索社会资源和市场力量参与网上政府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网上政府平台建设。文中重点任务有市级牵头单位的,我局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市牵头单位联系,确保完成配合工作任务。没有市级牵头单位的,我局牵头单位要按职责主动完成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城区环保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列入局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成效。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强化培训推广。将网上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电子政务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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