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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梧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3 19:48:03 | 浏览次数: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7号)精神,进一步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梧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梧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创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行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与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服务事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着眼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政务服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达到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目标,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梳理建立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创业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对以上事项确定开放属性,编制资源目录,初步建立公共服务目录体系并实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市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清理年检和指定培训事项,改革管理方式

全面梳理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对于上级取消的年检事项,清理工作要真正落到实处。经清理取消后,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办法,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疏漏。对于确需保留的年检事项,按照节约成本、便捷有效的原则,改变年检工作方式,为企业年检申报提供方便,尽可能延长年检周期,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对保留的年检清单要向社会公示。今后新设立年检事项,要依法设立,严格控制。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

配合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清理砍掉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提升服务效能

对于涉及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要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对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坚决砍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只要求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通过申请人事前承诺,办事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防止证明材料“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

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促进公开透明

各部门要编制、修订和完善公共服务办事流程,最大程度优化程序、简化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对于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逐一编制办事指南或工作规范,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样式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监督检查、咨询渠道、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况查询等要素内容。办事指南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取用。针对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予以说明解答,并制作宣传资料公开宣传。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委办、市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创新审批方式方法,推进服务升级

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推动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扩大各部门向服务窗口的授权,完善公共服务前后台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事”高效便民服务。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窗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全力保障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事项办理,创新服务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专人负责。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新模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切实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办。

配合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并联审批,提高线上办理率

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资源上下互连互通、左右协同共享,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同步审核、并联审批、共同监管”运行模式,大幅提升审批效能。加快平台与自治区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我市专用的行政审批系统、各级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实现系统对接,与社会信用体系及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记录系统等基本实现对接,全面推行“阳光审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随意性”和“暗箱操作”。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业务全市范围的平台受理、统一赋码、纵横协同、跨部门并联审批和全程监管,克服监管越位、缺位和失位的问题。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办,各县(市、区)政府。

(七)推进信息数据资源跨界共享,强化业务协同

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加快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办法,为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制度保障。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积极推动信息分类工作,涉及自然人、法人的基础信息,按照保密类、社会公开类和政府内部共享类实行分类管理。

牵头部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法制办、市国家保密局、市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八)运用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建立和完善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电子监察、效能投诉、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数据开放等功能于一体,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统一架构、统一联动的政务服务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向一线前移,建设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单点登陆享受多层级多部门服务。梳理网上办事事项,编制市、县级网上办事目录,制定网上办事流程规范,推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实行服务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促进行政审批上网率和在线办理率。探索“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服务新模式,切实减少群众到窗口办事次数,推动政府权力“一网揽尽、一站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推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手机版,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办理业务,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九)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监管机制

全面践行“两学一做”,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断强化对公共服务办理的监督制约,压缩审批寻租空间,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避免公权被滥用、公共资源被侵占、公共利益受损害。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工作审查机制,重点明确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不同职级办事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审查职责,明确廉政要求以及违法违纪作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建立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办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信息中心、市国家保密局、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办),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全面推进,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同推进,明确任务进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要做好与本方案的衔接,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共同推进。

(三)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政府热线、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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