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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防城区城区商业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5 11:00:08 | 浏览次数:

城区商业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为整治城区占道经营、以街为市、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现象,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区商业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防城区城区商业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防城区城区商业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城区商业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为整治城区占道经营、以街为市、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现象,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区商业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区人民政府决定,整合各方力量,从20175月至20195月对防城区城区各类商业经营秩序进行规范整治,逐步达到如下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7年底前,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城区市容市貌较大的建材(重点是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家居、汽车修理、汽车销售与租赁、摩托车或电动车占道销售、废旧品回收点等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整治,引导商户(企业)按行业向建材、汽车、农贸专业市场集中经营,初步取消占道经营、乱摆卖并形成城区部分行业划行归市布局。

(二)中期目标2018年底前,结合城区发展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专业市场或专业街区,促进农贸、果蔬、烧烤、餐饮等经营行业市场,逐步向专营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远期目标20195月底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规范城区商业行业布局,实现行业集中经营、划行归市,全面提升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打造海湾新城区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及对象

(一)整治范围:城区东至珍珠大道与环城路交叉路口;南至城南小学;西至防东路防城农机校和河西大道桂人堂金花茶公司;北至防邕路蜈蚣岭公园大门前。整治重点街道:防港路、金花茶大道(含民族大道、群星大道)、团结大道、山海大道、珍珠大道(含原防钦路)、人民路、防邕路、防东路、河堤路、防北路等主要街道。

(二)整治对象:利用城区街道铺面作为经营场所的现有经营商铺、个体户、企业,重点是建材(重点是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汽修、汽车销售与租赁、摩托车或电动车占道销售、农贸、餐饮、烧烤、废旧品回收点等对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影响大的行业。

三、工作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步骤。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5月至6月)。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动员等工作,争取整治对象的工作支持。市工商局防城区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重点做好城区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等建材经营户和农贸、汽车维修及销售点的调查摸底工作,填写调查情况表,全面准确掌握基本情况,并做好经营户的疏导、沟通及政策宣传、规划安置经营场所等工作,引导经营户逐步迁入新的专业市场从事交易;区政府办牵头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区公安分局做好联合执法的风险评估等事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77月至9月)。积极稳妥地做好对整治对象思想工作,逐步引导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汽车维修销售经营、废旧品回收等经营户自主进行搬迁,相关部门协助其做好搬迁工作和办理相关手续。对9月底前主动迁移的经营户可在专业市场内优先选址,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给予相应优惠。

第三阶段:综合执法阶段(201710月至201812月)。协调整治规范城区商业行业的经营秩序,组织对不配合规范整治的经营户依法实行联合执法措施,如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依法收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取消其经营主体资格,对占道经营、噪声粉尘污染环境等不依法规范经营的建材、汽车维修销售经营户废旧品回收点等进行处罚;对进入城区从事装卸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等建筑材料损害城市公共设施或影响交通秩序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城区建材市场经营环境的监察力度,对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不听劝阻、寻衅滋事、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经营者,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确保如期完成规范城区商业经营秩序工作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91月至5月)。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后进入规定范围经营的各类商业摊点进行检查验收,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迁移后的经营户的指导和管理,优先扶持经营发展,同时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二)工作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1.市工商局防城区分局:加大对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取缔。

2.区工管委:做好城区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等建材经营户和汽车销售经营户搬迁至冲仑物流园区等专业市场经营的规划安置工作,对主动搬迁至冲仑物流园内专业市场经营的经营户给予优先选择铺位、享受优惠政策等。

3.区市政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城监大队:加强对城区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等建材和汽车维修销售、废旧品回收点、农贸、餐饮、烧烤摊点等违法违规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

4.区国税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对城区经营建材和汽车销售业个体户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5.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市政局:加强对在城区内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违规停放载重车辆并装卸钢筋、水泥、石材、钢管、铝合金、油漆涂料等建筑材料损害城市公共设施或影响交通秩序行为的查处,对进入城区的重载车辆进行管制,原则上进入市区、城区的重载车辆一律绕行环城路。

6.区农机局:加强对在城区内使用农用机动车辆运载装卸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行为的查处。

7.区环保局:加强对城区经营环境的监察力度,重点整治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经营建材造成的粉尘环境污染等行为。

8.区消防大队:对城区建材市场、汽车维修销售等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

9.区公安分局:对不听劝阻、寻衅滋事、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经营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0.其他相关单位:区住建、国土、商务及各街道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规范城区各类商业经营秩序工作。

四、组织领导

整治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市工商局防城区分局、区市政局、区商务局具体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按部门职责负责推进。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防城区城区商业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长: 骆国章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蒋为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 王晓田  区政府办副主任、融资办主任

陈庆邦  市工商局防城区分局局长

陈治福    区市政局局长

吴世河    区商务局局长

何春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元勇  区法制办主任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君山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胡升武    区工管委主任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家文    区环保局局长

严芝权    市住建委防城管理办主任

     市国土资源局防城区分局局长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志新    区农机管理局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国税局副局长

余剑辉    区商务局副局长

庞家强    区市政局副局长

施国华    区城监大队大队长

阮朝科    文昌街道办主任

覃枢海    水营街道办主任

梁志学    珠河街道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王晓田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世河、陈庆邦、陈治福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齐抓共管。规范防城区城区各类商业经营秩序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复杂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提高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立足实际,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除抽派精干力量参加工作组外,还要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工作,确保工作到位,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二)规范整治,强化服务。各有关单位做好与城区建材、汽车维修销售市场、废旧品回收点等业主终止租赁合同为经营户提供证照办理服务,制订整治搬迁的相关优惠政策,解决搬迁经营户的后顾之忧。

(三)落实经费,提供保障。此次规范整治活动工作经费由区商务局会同市工商局防城区分局制订经费报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确保整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纪律,畅通信息。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整治的应向区人民政府领导请假并替换其他领导参加。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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