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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宣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6 10:36:02 | 浏览次数:

宣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为经济持续增长培育新动力、打造新引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宣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宣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宣城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为经济持续增长培育新动力、打造新引擎,市委、市政府决定围绕调结构、稳市场、防风险、提效益、增后劲,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坚持“11331”发展思路,落实“2365”工作总体安排,以加快实施“调转促”485行动计划为主抓手,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引导,政府推动。运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营造良好改革环境,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依法依规,分类施策。严格遵照国家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去降补”,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具体改革任务上,结合市情实际,突出做好加减乘除法,分业引导,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

突出重点,双向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确定即期、三年和五年改革重点任务,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环节,把握节奏、有序推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双管齐下,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扩大有效供给,减少低端供给。发挥创新的第一动力作用,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

三、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着力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着力优化现有供给结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着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力争全市“去降补”主要目标任务一年有所突破、三年基本完成、五年全面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显著进展。

()围绕调结构,推进去产能。按照做优增量、调整存量的双重任务要求,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到2020,退出粗钢总产能150万吨,铜加工、耐磨材料等行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1. 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1)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一企一策、精准处置,对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方案》、《宣城市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减轻工业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分立、债务重组、品牌联盟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3)停止对“僵尸企业”的各级财政补贴和各种形式保护。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争取国家、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盘活企业存量土地。(4)司法机关要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

2.积极化解过剩产能。(1)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和法治手段,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技术设备、提质增效。对钢铁行业未取得合法立项的企业予以关闭。(2)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环保、安全、能耗、质量、技术等标准要求的钢铁、铜加工、非煤矿山等企业,坚决淘汰关闭。2016年将郎溪益友金属有限公司、华和钢结构有限公司纳入省级首批去产能任务名单,整体退出产能33万吨。(3)加强源头审批监管,严控新增钢铁、水泥、耐磨铸件等产能。(4)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海螺、凤形耐磨等优势企业“走出去”,到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区域投资办厂。(5)综合运用奖补、税收、金融、土地、标准等政策措施,形成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合力。(6)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重中之重,通过企业主体作用和社会保障相结合,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结合宣城制造2025,全面落实《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提升建材、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卫浴洁具等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1)实施千企升级计划。每年选择200户重点企业,落实200个以上智能化改造、绿色发展、两化融合等传统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2)推动智能制造。在三大主导产业中,每年选择60家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900台以上,实施10个智能装备或智能车间项目。促进钢铁行业延伸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支持鸿泰钢铁、富凯特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制定钢铁生产全流程“两化融合”解决方案,提升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3) 强化绿色发展。鼓励企业以用能先进企业和先进水平为标杆,推动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节能改造,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和绿色数据中心。

()围绕稳市场,推进去库存。切实抓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69号)等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坚持分区施策,有序推进,实现供需基本平衡,房价总体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1.加强商品房供应管理。(1)开展房地产供地计划调控。市国土会同住建、规划等部门,编制年度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有序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2)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支持已出让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包括棚户区改造用地)转型利用。(3)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鼓励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经营各类出租房屋,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品房销售向“租售并举”投资模式转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专业化房屋经营机构,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旅游、养老、体育、物流等设施,面向社会出租。(4)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实施货币化租金补助,把公租房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2016,政府不再新建公租房。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1)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全面实施市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2016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60%以上。(2)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允许将公租房用作棚改安置房,推行“租售并举”。对已竣工超过一年未分配使用的安置房,可按市场优惠价出售。

.支持个人购房消费。(1)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脱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机制。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市区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由市财政和土地出让金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补贴。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安居贷”等贷款业务,实行灵活还款方式,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购房能力。(2)用好公积金贷款政策。逐步将有稳定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对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一律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取消三套房及以上的贷款限制。(3)支持合理购房消费。对个人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和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给予补贴。

()围绕防风险,推进去杠杆。2018, 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比重力争超过25%。到2020,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比重达到30%,证券化率达到60%, 确保地方政府负债率和债务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

1.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1)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挂牌)“翱翔计划”,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2)着力开展金融创新。 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开展“银税互动”,推广“税融通”等银税合作业务。大力推广“循环贷”“年审贷”“接续贷”等信贷产品创新模式,加快开展订单、存贷、应收帐款、商标权、仓单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各县(市、区)统筹运用政银担、“税融通”等信贷模式,降低担保门槛,增加信用贷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效。(3) 扩大股权投资规模。加快市产业发展基金1号、2号、3号子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运作,根据实际需要,扩大母基金规模,设立新的子基金。2016年,各县(市、区)、市开发区都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争取省产业基金在我市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4)支持企业发行债券。鼓励各类企业发行棚改、城市停车场、养老产业等专项债券、绿色债券和项目收益债。(5)积极引导信贷投向。对“僵尸企业”和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项目,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将信贷资源优化配置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领域。

2.有效管控政府债务。(1)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融资利率一律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2)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严格举债程序,各县市区政府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债,举债项目分别列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 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批准的债务限额。(3)加快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全覆盖。(4)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鼓励政府融资平台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化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进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领域,降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5)加强政府债务考核监督。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借、用、还全过程审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1)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力争2017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做大做强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深入推进政银担创新合作,全面落实“4321”风险分担机制。(2)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金融征信体系。建立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以及各类具有金融交易行为和金融服务的企事业机构在内的信息采集和综合统计体系,推进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和共享。健全金融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开展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3)加快支持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足额提取拨备,有序处置不良资产,推动债务重组,增强金融市场主体实力。(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各类融资行为,依法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按统一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围绕提效益,推进降成本。落实好国家、省政策和创新本地政策措施相衔接,打好“组合拳”。到2018,企业综合成本比2015年下降5%8%2020,制度性交易、用工、用地、社保、水电气、融资等成本降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降低实体企业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我市《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减轻工业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宣政〔201622号)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2)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政务服务网),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一律进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前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服务。出台《宣城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降低服务成本。(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加快全市“双随机”平台建设。

2.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行即征即补土地使用税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亩均年度税收交纳情况,分别给予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税补助,支持企业“零增地技改”。

3.降低企业用工成本。(1)对企业引进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按月计发引进人才经济补贴。(2)适当下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根据基金结余情况稳妥执行。(3)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提高劳动生产率。

4.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1)对全市正常经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超高上年度实际用电量的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对新投产企业给予每千瓦时0.03元奖励。(2)支持用电大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3)对全市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其用水、用气价格,按同期价格分别补贴0.1/吨和0.2/立方米。

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对年产值增幅15%以上的亿元工业企业,给予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利息额50%的财政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2)大力推广“循环贷”“无间贷”等贷款模式。适当放宽条件为企业办理信用贷款,对生产经营稳定的企业,支持开展订单、存货和应收账款等方式融资。(3)完善市、县两级对银行机构考评机制,将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比例作为重要考评内容。

6.清理规范涉企收费。(1)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2)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以及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3)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三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降低收费标准。(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

()围绕增后劲,推进补短板。围绕薄弱环节,突出补齐产业短板、科技创新短板、基础设施短板、民生和生态环境短板。2016年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到2020, 现代基础设施功能完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全面落实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全面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

1.基础设施专项工程。(1)提升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动产业集聚、人口集聚,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2)加快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提升年”活动。(3)加快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深入开展“交通建设会战年”活动。(4)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绩溪抽水蓄能电站、古泉换流站、白马风电场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

2.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工程。(1)实施《宣城市社会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重点补齐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等领域短板,提高公共服务和保障能力。(2) 着力开展精准扶贫。加快实施脱贫攻坚“八项行动”,兜住民生底线,不断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3)办好2016年市政府为民服务的10项实事。继续实施省、市重点民生工程,强化建后管养和绩效评估,确保民生支出比重达80%以上。

3.现代农业专项工程。(1)争创国家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和省级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县、示范区,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10万亩。(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3)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加快特色小镇和美好乡村建设。

4.创新能力专项工程。(1)加快供给侧政府改革创新。2016年,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创新提升、政府服务创新提效、社会管理创新提能、行政效能创新提升等4项政府创新工程。着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整合建立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依法行政约谈机制、拓展电子政务功能等20项重点任务。(2)实施产业技术升级工程,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3)实施创新主体推进工程,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4)实施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全市统一公开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5)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集聚工程。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依托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载体,通过柔性引进等方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团队,集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6)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宣城青年创业园等各类创业平台发展,拓展众创空间。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围绕创业重点人群,各建设1个有独立场地的众创空间,推广量身定制创业企业工作场房等服务措施。加快运作各级天使投资基金,积极引进高层次科创团队项目,发展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新型创新创业模式。举办全市创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培育和发现创业“明日明星”。

5.生态环境专项工程。(1)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青弋江、水阳江流域及南漪湖、郎川河、无量溪河、梅溧河等水体综合整治,提高水体生态修复能力。(2)节能环保产业壮大工程。加快建设宣城环保产业园、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提升秸秆及农林“三剩物”综合利用水平。(3)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围绕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任务。分步分类建设中心村。

6.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工程。(1)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扎实推进省级宣城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基地建设,建设市级战新基地。(2)加快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实施“千企升级”计划和“互联网+”行动,加快企业技术、产品、业态升级创新。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3)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启动实施现代服务业主导产业培育计划,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4)继续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八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34个“文化旅游发展提升年”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全域旅游、智慧旅游。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启动实施(2016)按照“情况要摸清,目的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要有力”的要求,搞好基础数据测算,排出工作重点,细化具体目标、工作任务、重大项目、节点计划、推进举措等内容。对照实施方案,迅速启动相关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以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地。加快实施“调转促”485行动计划,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和服务业主导产业培育计划,开工建设一批重大补短板项目。

()深入推进(2017-2018)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把握好节奏、力度和关键点,及时跟踪、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基本出清,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任务。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逐步减少商品房库存。健全防风险机制,扩大直接融资,有效管控政府债务。全面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用工、水电气等成本,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加快中心城市和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和民生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巩固提升(2019-2020)开展“去降补”工作完成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找缺补差,推动整改落实,通报和发布实施情况。全面完成“去降补”目标任务,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理念、新机制、新动能,建立适应需求变化的供给体系,为完成“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经济支撑。

五、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充实领导力量,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压实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负责补短板)、市经信委(负责去产能和降成本)、市住建委(负责去库存)、市金融办(负责去杠杆)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出台各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实施。

()强化督查落实。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列入落实国家、省和市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办、巡查、考核评价,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调度协调、督察调研、绩效评估、对账盘点等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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