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交通方案】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7 10:00:08 | 浏览次数:

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汲取“6.26”和“7.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道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汲取6.26”和“7.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15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至201610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76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充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密切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以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内容

(一)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汽车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范。(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2.客运车辆是否落实严禁客货混装,客货混装车辆不得出站的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3.客运企业是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并按要求配备和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包车客运管理各项措施,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4.运管机构是否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和客运站安检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按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黄牌警示、一票否决等制度;是否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度,真正做到“谁排查、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是否做到逐一排查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二)“打非治违”及运输市场监管情况

1.客货运车辆是否存在无证、违规、串线经营,超员、超载、超速及倒客、甩客、乱收费、乱涨价等现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各相关部门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3.各相关部门是否加强旅游客车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客车租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旅行社。(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文体广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4.各相关部门是否经常性深入重点景区,检查租用的旅游客车和驾驶人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安全驾驶资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文体广电部门配合)

(三)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1.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2.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3.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四)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1.是否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公交枢纽站、加油(气)站、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是否在公交车上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员,严格执行“半趟一检查,一趟一清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枢纽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防止恶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部门配合)

(五)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1.是否按照全省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工作,进行治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是否按照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悬挂或喷涂、车辆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5.危货车辆是否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罐式车辆是否有罐体检验合格报告,并对液体罐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6.客货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以及以包代管、以挂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并对挂靠经营车辆进行清理,确保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部门配合)

(六)运输车辆的使用情况

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

1.车辆年检是否合格。(公安部门负责)

2.车辆、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章行为未及时处理。(公安部门负责)

3.车辆运行中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和客货混装行为。(公安部门负责)

(七)营运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各部门及各道路运输企业是否紧紧抓住驾驶人这一关键环节,突出强化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1.严格落实驾驶人员继续教育,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开展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与应急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以及紧急避险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驾驶人安全操作的主动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对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驾驶人,运输企业是否已将其辞退,相关运管机构是否对其从业资格不予年审直至取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八)校车的安全管理情况

1.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2.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3.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公安部门牵头,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1.严格监督执行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2.加大地质不良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公安、安监、住建部门配合)

3.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公安部门牵头)

4.要坚持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牵头)

5.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即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十)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要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针对重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客运场站消防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灾害性天气道路抢险等急难险重等突发性事件,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2.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3.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4.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救援抢险人员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10日)

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督导阶段(910日至1020日)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进行彻底的、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要加强督导检查频次,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总结阶段(1020日至31日)

各相关单位针对自查及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该整改的整改,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县政府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电子信息管理共享机制,实现共享核查全县道路运输企业、专用车辆以及驾驶人、押运人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继续教育记录等信息。各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违法“黑名单”信息数据库,实现“黑名单”数据共享。

(三)建立联动联查机制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运输企业、运输专用车辆、罐车罐体生产改装企业、培训机构、检测机构、维修企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调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动态监管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构,彻底堵塞各种监督管理漏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

(五)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并报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于10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推荐访问:承德县 专项整治 道路运输 【交通方案】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标题:【交通方案】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gongcha777.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120122.html

版权声明:
1.文驰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交通方案】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文驰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6-2024 文驰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文驰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苏ICP备16063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