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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完整文档)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7-18 10:54:02 | 浏览次数: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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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7.07.14?

  【字

  号】四政办发〔2017〕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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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17.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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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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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

  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确保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同步达到小康标准,按照《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吉政办发〔2017〕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底线,以村庄整治为重点,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科学规划、整合投入、加强组织、全力推进,通过四年努力,确保到2020年实现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目标。

  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着力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饮水、住房和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做好“四个结合”,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相结合、与推行河长制相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建设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不生搬硬套、不搞一刀切。突出农村特色和风貌,按照各县(市)、区不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综合整治。按照尊重传统、突出特色、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要求,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坚持山水林田路、村庄和公共服务区域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全面改善。

  ——坚持典型示范,引领提升。按照生态美、设施美、人文美、环境美的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打造一批宜居宜业、文明美丽示范村,以点带面,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尊重农民意愿,广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实现改善农

  村人居环境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规划体系。市本级及各县(市)编制完成本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规划。加快推进县(市)乡村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的制定和修编。结合村庄实际、尊重传统发展脉络,确定村庄发展类型和建设标准,统筹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道路建设工程、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统筹安排水、路、房、电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产业发展、防灾减灾、环境绿化等项目。(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农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配合)

  (二)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农村和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重点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电力和通信五项工程。四年时间全市农村主要基础设施全覆盖,所有行政村均通过保障基本型验收。创建国家、省级“保障基本示范村”30个。

  1.推进农村公路惠民工程。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活动,进一步落实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行质量明显提升,安全水平显著增强。推进农村公路客运站和汽车停靠点建设,确保交通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公路危桥改造,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0%。(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配合)

  2.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综合采取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

  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20年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70%-80%,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率有明显提高;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四平供电公司配合)

  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把农村住房建设改造同扶贫移民、生态移民、水库移民、灾害避险搬迁、灾后重建以及村庄撤并有机结合,引导农民建设安全、节能、舒适、美观的住房,加快绿色农房试点示范,通过新建、加固、置换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实施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配合)

  4.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机井通电”工程、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小康电示范县工程等,到2020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虑达到99.934%,居民综合电压合格率99.45%,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用电要求。(四平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委配合)

  5.继续实施“宽带吉林”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基本实现20Mbps以上的接入服务,半数以上的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实现50Mbps以上的接入服务。(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四平供电公司、联通四平分公司、移动四平分公司、电信四平分公司配合)

  (三)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突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和难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村人畜分离、农村污水、农村厕所、农村秸秆、村庄绿化美化六个专项整治改造行动。四年时间,全市完成410个环境整治型行政村验收。创建国家、省级

  “环境整治示范村”40个。

  6.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每年春秋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除活动,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清理和换位清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转运车辆配备和垃圾处理场点建设,推行县域生活垃圾统一处理方式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模式,抓好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处理,其他村庄采取规范方式就近处理。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实现全市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建成一批有完备的实施设备、成熟的治理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完善的监管制度、长效的资金保障等“五有”村庄和乡镇。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10%。(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

  7.开展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大力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开展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畜禽养殖粪便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开展区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60%;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市农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配合)

  8.实施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人工湿地建设,推行生态处理模式,全面落实河长制,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村内小流域和流经河、沟及河道两岸有效治理。(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委配合)

  9.实施农村厕所专项改造行动。推进农村家庭改厕,将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纳入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和农村住房新建、改建设计当中,推广室内节水厕所。发展清洁公共厕所,在群众聚居区、旅游景区建设卫生公共厕所。到2020年,完成15万户农村家庭改厕任务,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所在地、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清洁型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0%。加快推进中小学及卫生院改造建设封闭式水冲卫生厕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配合)

  10.实施农村秸秆专项治理利用行动。加大秸秆还田等秸秆肥料化利用力度,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秸秆饲料化,稳步推进粮改饲试点示范,逐步增加专用青贮饲料种植面积。扩大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应用,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发展秸秆清洁燃料。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基本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市农委、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

  11.推进村屯绿化美化。深入推进村屯绿化美化,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到2020年实现全市村庄绿量明显增加,创建国家级绿色村庄40个。(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农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稳定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力争用四年时间,完成130个美丽宜居型行政村验收。创建国家、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5个。

  推进农村围墙大门改造和路边排水沟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开展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保护与修复、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以及村庄美化、绿化、亮化示范建设。加强村庄景观绿化,利用村庄内现状荒置绿地空间,对其进行梳理整治,恢复空间景观功能,激发空间活力,延续村民休闲习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建设,突出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民俗名村的修缮和建设。整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新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到2020年连锁门店总数达到2500家,各类配送中心总数达到35个,村集贸市场总数达到10个。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进一步加强学校硬件建设。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养老、托幼、农贸集市、网吧、超市、浴池、理发等配套服务设施,推进广播电视无盲区覆盖,打造便捷、完善的公共服务圈。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坚持村庄建设和产业经营相促进,拓宽农民创业就业门路。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加强村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和旅游业。到2020年扶持8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市住建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局、市民委、市财政局、四平供电公司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2017年,全面启动、重点突破。以保障性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创建保障基本型行政村100个、环境整治型行政村150个、美丽宜居型行政村50个。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农民积极性较高的村庄开展环境整治试点,并在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旅游及交通干道和河流沿线等区域开展整县、整镇推进,全市农村环境整治率达到50%以上。

  (二)2018-2019年,全面推进、深入实施。全面完成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任

  务。主要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农贸集市、人口聚居中心村、产业发展园区等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重点部位,农村环境整治率达到90%以上。垃圾围村和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设保障基本型行政村110个、环境整治型行政村260个、美丽宜居型行政村80个。

  (三)2020年,全面验收、完善提高。全面完成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垃圾处理、粪污整治、秸秆利用、村屯绿化等各项建设和整治改造任务。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全面达标并通过验收,实现农村环境清洁、美丽宜居建设目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建立起稳定持续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办公室和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相应建立领导工作机制和相关机构,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民生实事,明确政策和资金支持范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发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作用,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相应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完善村

  民一事一议制度,加大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市内相关部门要结合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村安排项目投入,各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涉农资金使用,确保完成全市保障基本型、环境整治型、美丽宜居型乡村建设任务。

  (三)明确责任主体。市政府对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监督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协调各地及各相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责任主体,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在对各项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的同时整合各类资源,实施项目建设,保障日常运行;配合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助牵头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形成推进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发挥部门优势,整合资源,推动形成统一目标、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统筹资金的工作合力。拓宽帮扶共建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农村主体相结合的原则,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开创各行各业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工作局面。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及志愿者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机制。实行督促检查机制,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一至两次督查,年终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年度工作检查验收,实行情况调度机制,按季度统计调度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实行考核评价机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村等,进行表彰;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跟踪问责。

  附件:1.四平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2.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3.四平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指标

  附件1四平市2017年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2020年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开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为指导,以实施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垃圾整治、粪污处理、厕所改造、秸秆利用七大工程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启动,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力争在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饮水、住房和农村脏、乱、差等问题上实现大的突破,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工作推动等各项机制,为持续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编制。

  1.2017年底前,市本级及各县(市)编制完成本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规划。启动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配合)

  (二)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2.启动100个保障基本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保障基本示范村”10个。(市住建局、市农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四平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配合)

  3.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旧路改造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50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75%。完成村内主要道路和巷路硬化建设任务,通屯公路比例进一步提高。(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配合)

  4.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力争全部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和水质检测,督促各地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及水价制定工作,确保工程电力供应保障。(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四平供电公司配合)

  5.完成农村危房改造0.8万户,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的建筑水平,强化建筑风貌管控,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环保装修材料,改善民居条件。(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配合)

  6.有序推进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农村机井通电和动力电进屯入户问题。(四平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农委、市水利局配合)

  7.加大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贫困地区网络覆盖工程,力争全部完成贫困村宽带网络工程建设,继续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98%以上的农村家庭

  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四平供电公司、联通四平分公司、移动四平分公司、电信四平分公司配合)

  8.在125个贫困村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村庄环境整治。

  9.启动150个环境整治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环境整治示范村”20个。(市住建局、市农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四平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配合)

  10.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四平市本级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和治理试点创建工作和双辽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市推进试点创建工作。其他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筹集资金,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

  11.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9万户,将农村改厕工作与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相结合,优先选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旅游村庄,位于辽河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和扶贫村,以及基础设施好、改造意愿强烈的农户进行改造建设。加大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支持集中处理改造,推广市内节水型厕所改造技术。(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配合)

  12.加强农村粪污处理,推进规模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各地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推行有机肥、沼气等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对现有规模养殖

  场(小区)养殖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全面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30个。组织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广,提升养殖环境设施管理和技术集成应用水平,力争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围绕打造无疫区,加强市县两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建设县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以上。(市农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配合)

  13.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要结合绿色村庄创建目标,按照国家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大力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绿色村庄8个、省级绿美村屯5个。(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农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配合)

  14.全面落实河长制。农村河流、小流域、人工湿地、水库塘坝、饮用水源等清洁率有明显提高。(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配合)

  15.加大秸秆还田等秸秆肥料化利用力度,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推进秸秆还田和机收打捆,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6个,建设完成3个。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市农委、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

  16.围绕如期实现国家“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化肥使用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力争实现负增长。(市农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供销社配合)

  17.完成200个行政村村规民约完善规范任务。(市农委、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法制办配合)

  (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18.启动50个美丽宜居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个。(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四平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

  19.推进300个市级以上各类重点村、示范村、一类村进行完善提升。(市农委、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配合)

  20.以市级以上各类重点村、示范村、一类村为核心,打造精品示范片区15个,打造文化品牌村10个。重点推进村史馆创设、名人故居环保、名景古迹修缮等项目建设。开展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试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市农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配合)

  21.打造1万户美丽庭院、3万户干净人家。(市农委、市妇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文明办配合)

  22.完成50个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配套。(市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文广新局配合)

  23.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新建、改造校园校舍面积约3万平方米。(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

  24.扶持建设20个乡镇卫生院便民中医馆。(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市区政

  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

  25.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5个,完成45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工作。(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配合)

  26.新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20个。(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农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

  27.加快“新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新发展连锁门店20家,改造新建各类配送中心1个。(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

  28.扶持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市民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农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配合)

  (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29.推进四平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整市试点。(市农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配合)

  三、推进措施

  (一)组织发动。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单位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以村级为单位开展以清理垃圾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任务落实。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立即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三)督促检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各地工作重视程度、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春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督促各地按照年度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落实。三季度,召开现场会,参观典型,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四)考核验收。12月底前,对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年终检查验收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对中省直部门单位参与和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同步进行考核。

  附件2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福春

  市长

  副组长:张凯明

  常务副市长

  杨维林

  副市长

  王

  宇

  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

  徐绍刚

  副市长

  曹

  武

  副市长

  黄

  成

  副市长

  娄少华

  副市长

  成

  员:左今明

  市政府秘书长

  王健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春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井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红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晓东

  市纪委宣传部部长

  陶永战

  林永丰

  孙洪彪

  孙立阳

  赵青山

  娄平广

  金

  平

  朱

  君

  韩小平

  高铁成

  宋国军

  王晓波

  韩俊峰

  纪庆贵

  刘兴禹

  寇春生

  申洪业

  史

  良

  孙立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档案局局长

  市科协主席

  市发改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工信局局长

  市民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农委主任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市文广新局局长

  市卫计委主任

  郭章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XXX市体育局局长

  宋彦亮

  市规划局局长

  靳朝阳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

  蛟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郭志勇

  梨树县县长

  曾范涛

  伊通县县长

  王忠源

  双辽市市长

  于荔欣

  铁东区区长

  王善斌

  铁西区区长

  王百营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王亚晖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志勇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霍

  宽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龙举

  龙湖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蔡志斌

  四平供电公司总经理

  徐学峰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李春录

  市水投公司董事长

  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国家和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政策落实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主

  任:王

  宇(兼)

  副主任:韩俊峰(兼)

  为便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开展,市住建局成立农居指导中心,配备专人,农居指导中心负责市农居办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

  管委会要在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同步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设置专门机构,并报市农居办备案。

  二、职责分工

  住建部门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厕所改造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规划。

  农业部门负责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创建、休闲观光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抓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环保部门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管理、生态保护建设和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对农村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扶持政策。

  交通、国土、水利、林业、卫生等部门要抓好农村道路、土地整治、饮水安全、绿化美化、卫生厕所等基础建设。

  文化、体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文体活动场所、农贸集市、乡村旅游开发、农家书屋、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工作的落实,协助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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