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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5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11-19 11:40:06 | 浏览次数: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5篇,供大家参考。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5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篇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信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组(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信访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支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党组(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七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篇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组(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2018年县党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县党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广新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6.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7.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8.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9.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组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闽西日报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营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良好氛围

1.抓好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报道。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主动配合各级媒体组织的各类主题宣传采访活动。

2.有序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宣传。在单位内部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展,举办文艺表演活动。

3.加强宣传力度。主动开展各种先进典型的挖掘、推荐、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道德模范走进道德讲堂”等基层巡讲活动,大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及国防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领导干部到县红色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积极配合市县国防教育“五进”活动,主动参与“爱我国防”主题征文比赛,参加爱国主义教育。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要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主旋律产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2.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管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文广系统举办的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培训等加强管理,把好主题关、作者(主讲)关、内容关,抓好对台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的管理。

     4.加大对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把好审批关,严格内容审核;加强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新兴媒体、各类出版物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内渗透;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配合做好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按照《省级文明县测评体系》和任务分解,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抓好任务落实。

2.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补充完善基层行政村农村文化舞台建设,补足精神扶贫中的“精神短板”。

3.开展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扫黄打非·2018护苗”和“扫黄打非·2018净化校园周边”活动,严厉打击网络、网吧、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等重点部位的不良信息,给青少年塑造良好的成长文化环境。

  (六)全面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1.确保各类规划落地实施。党组要抓好《县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十三五”规划》《县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十三五”规划》《县“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地实施。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力开放利用。大力推进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抓好辖区内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和文物保护维修工作。积极盘活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配合做好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和非遗文化展演活动。

3.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支持好“乡村舞台”建设。加快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

4.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明村保护维修和合理开发利用。配合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和重新挂牌工作。

5.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扶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传统文化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文化创意产品比赛评选活动。

6.加强伏羲文化研究工作。做好境内伏羲文化资源资料的调查、整理和保护工作,配合市级文化部门开展“伏羲文化进校园”等活动。

(七)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1.坚持和把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新中国成立69周年等重大节点,组织举办各类主题文艺活动。

2.抓好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脱贫攻坚、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等主题,谋划推出一批讴歌党、祖国和人民的现实题材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积极组织申报“五个一工程”作品推荐活动,加大对文学创作的扶持力度。

(八)加强工作队伍管理。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文化系统工作人员,确保文化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新兴媒体、各类出版物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

  3.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文化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局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理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篇3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篇4

2018年,我局党支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新要求和“为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深入开展辖区意识形态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对我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调整充实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各自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视理论学习教育,坚持科学武装头脑

1.加强学习教育。示范引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提升支部学习成员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水平,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把握正确导向,立场坚定,敢于亮剑。截止目前,支部开展集中学习23次,利用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5次。

2.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8年工作计划,组织全区民政干部进行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座谈会等各种时机,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传播轻信政治谣言、诋毁贬低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错误思想倾向。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抓好“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开展讨论,撰写心得。集中学习既有理论学习,又有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既有理论宣传,又有政策贯彻与落实。

3.适时组织开展“应用式”学习和“研讨式”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实际开展大讨论,做到汇聚力量、贴近实际、突出实效,不断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截止目前,今年共组织党员学习25次;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等专题学习讨论会2次;局领导带头上党课4次等。并将《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精神穿插在学习计划中,确保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全体党员思想上受到了洗礼,锤炼了党性,坚定了信念。

(三)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1.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充实宣传工作队伍,加强对局里年轻同志的培养,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切实做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全局重点工作落实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党支部宣传干部队伍敢抓敢管、擅长做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秀屿民政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及宣传展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宣传,让宣传阵地充满主旋律和正能量;同时,紧扣干部群众所思所想,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提高群众思想认识。

3.抓好行动落实。开展定期检查指导,加强督查,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局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干部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意识形态贯彻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实时把握动向;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意识形态出现严重错误和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开展问责。

4.加强舆情宣传和引导。积极做好宣传,利用政府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对民政工作进行和宣传。切实加强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处置,引导党员干部准确认识当前舆论形势,把握舆论主动权;针对网络舆情传播速度较快、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实时监控,实时跟进,及时做好舆情监测与上报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在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物的排查,及时关注并发现干部群众思想问题,妥善处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思想观念正向转化。

今年以来,共在中国社会报、,结合“三下乡”、综治入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场会等方式走访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礼品800余份。

一年来,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学习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渠道,为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抓学习。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从巩固党的群众基础,认清肩上的责任和面临的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宣传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上强起来。二是抓舆论工作的引导力。要牢牢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更多地报道基层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更多地报道新成绩、新典型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使新闻宣传具有亲和力,让广大群众爱听爱看。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积极抢占宣传舆论阵地的制高点。三要抓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支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篇5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农业农村事业的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股站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内设机构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决定成立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明确各股站室职责,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凝聚单位治理工作合力,形成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

(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局党组每半年、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单位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党内进行通报,按要求向县委或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进行汇报。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我局宣传职能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智汇app、微信群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结合日常职能工作,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坚决杜绝各种不良信息和反动言论。各有关责任股站室每半年要就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局机关党委汇总后向局党组做专题汇报。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重温视察重要讲话,将学习“三篇光辉文献”作为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点,反复学、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工作学,在领会践行核心要义和重大要求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和领导能力。深入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讲一次党课。二是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知识分子,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党内外知识分子制度。党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会各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和领军人物的工作。三是加强同农业技术人员、行业知识分子以及林农果农代表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局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杂音噪音。

6.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本地本单位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2.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3.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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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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