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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征文14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7-27 09:30:06 | 浏览次数: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14篇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代信访事业发展新要求,在深入总结我国信访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形成了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进信访工作,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信访工作重点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用心用情、抓实抓细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坚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狠抓源头化解治理、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排查、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乌海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信访干部掌握《条例》、运用《条例》、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把《条例》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要提升工作效能。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做好信访领域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确保顺畅衔接、平稳过渡。着力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牢牢把握网上信访主导权。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加强初信初访案件办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和积累。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干部政治业务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以上率下、强力推动,切实解决好各类信访问题。强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严格督导检查,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条例》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2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

  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

  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教师,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3

  通过这次《信访条例》的学习,学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内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4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赤峰市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的领域。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条例》的施行,为我们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运用好《条例》,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借助《条例》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筑牢赤峰市社会稳定的根基。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5

  今年上半年,我被借调到到信访工作,半年多的时间里给我的感触颇多。最深的体会是:信访工作很苦,但苦中有乐;信访工作很难,唯艰难处长才能。面这个岗位,怎样做一个称职的信访工作者,我在实践中积累了一点心得,主要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信访工作要有高度的认识。信访工作代表党和政府与群众发生的最直接关系,是通过自身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坚持党的利益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为人民服务”是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体制的转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反映国情民意的“晴雨表”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是要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信访工作政策性比较强,要求每一名信访工作者在熟练掌握工作业务的同时,还必须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对策,应付复杂多变的信访情况,及时、主动、灵活地掌握和处理信访问题的主动权。工作中既要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者,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又要及时捕捉信访活动中反映出来的萍未之风,掌握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对群众信访提出的问题,做出有理有据的答复,让信访群众满意。新的形势对信访干部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建立一支“业务精,应变能力强,政策上熟”的队伍,还应具备五个条件:一要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二要有运用政策和法律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的能力;三要有及时化解矛盾和独立办理信访案件的能力;四要有灵敏的信息反馈和对信访形势进行科学、全面综合分析的能力;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是要热爱本职,树立群众观念,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特殊的信访工作环境,使每个信访工作者都能得到充分锻炼。工作中,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由于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缓慢,各项制度尚不十分完备。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必将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每一名信访工作者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将取得的经验教训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努力探索做好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6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7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通过近期的学习领会,我对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也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决心。今年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贯彻并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

  提高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党的全面领导是信访工作政治性的鲜明体现,也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一直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近期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的领导由行政机关升级到党组织。作为基层党组织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最重要、最突出、最关键的位置,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人民至上这一根本遵循。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信访工作条例》在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机制、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特别是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信访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使命,明确提出信访工作要坚守人民情怀,必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敖汉旗人口较多、社情复杂,全旗各级党员干部将团结一致,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在信访工作上变“上访”为“下访”、变“应访”为“迎访”、变“接访”为“预访”,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的合理访求和急难愁盼,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主动担当作为,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信访工作条例》突出强调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同时,围绕谁来监督、怎么监督,追谁的责、怎么追责构建了监督体系,从制度层面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地落实。实践也充分证明,只要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信访工作就一定能够做好。接下来,敖汉旗将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协调推动有关单位对标对表《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全面梳理责任清单,完善优化责任体系,督促履职担当尽责,切实做好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的稳控工作,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走好群众路线,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我们党经过百年风雨洗礼,全面、系统、科学总结出:只有坚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及早发现、及时解决矛盾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敖汉旗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本轮中央环保督察转交信访案件情况看,全旗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还不到位,解决问题还不够彻底。对此,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注重关口前移、预警研判,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有效防止问题积累、矛盾升级、信访上行,牢牢掌握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8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9

  一是要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及体现信访便民原则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方便信访人通过电话、网络渠道进行信访,有利于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减轻信访人的负担,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反映相关诉求、查询案件进展、进行法律咨询,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二是要严格落实高检院规定的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答复制度,做到及时有效化解信访案件。同时建立信访工作台帐,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责任到人,一包到底,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要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渠道多方化解疑难信访,让信访群众在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开创我院信访工作新局面,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10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要用好信访网络,全面实行阳光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随时就地反映问题,随时就地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吸附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要用好互联网,关注互联网上有关舆情动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信访工作的评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新《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明确了双向规范的工作要求,既规范机关单位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不断锤炼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厚植群众感情、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铁军。在工作中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完善加强复查与督查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精神,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工作中持续做优12345区长公开电话热线平台,做大“码上办”应用推广,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渠道,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信访工作条例》突出强调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重点强调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和实战能力,进而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未能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两个全局的历史坐标上,为了总结党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政治站位,党中央及时做出的重大部署。新《条例》将信访工作定位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将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11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新台阶。《条例》的实施,对于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能更加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12

  新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发展进步的纲领性文件,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同时也是地方和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的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

  喀喇沁旗地处赤峰环中心城区位置,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逐渐产生并积累了不少“骨头案”“钉子案”,集中在房地产、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领域,长期牵扯着旗、乡镇街干部大量精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已是旗委、旗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特点,贯彻落实好《条例》,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必须紧扣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旗委将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肃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督促乡镇街道、旗直部门履职尽责,把信访工作纳入旗域治理、法治建设、文明城创建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旗委常委会、信访联席会议定期调度信访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引领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二是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立足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引导乡镇街道、旗直部门干部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解难题,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作用,畅通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通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让群众满意。三是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定期对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督导,压实责任。一方面,把信访工作岗位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对工作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旗委组织部、旗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应责任,以铁的纪律保障信访工作高质量开展。四是运用法治思维这一基本方法。认真总结全旗近几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典型陈年旧案的经验做法,推动信访法治化。一方面,坚决杜绝“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全面优化信访事项受理、交办转送、调处化解、问题销号、回访问效等程序,深入推进“治重访、化积案、促稳定”专项攻坚行动,高质量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包案等工作,实现信访积案动态清零。另一方面,按照意见建议、检举控告、申诉求决类细分信访事项,引导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五是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坚持“去存量、遏增量”的思路,认真对待群众初信初访,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尤其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管理办公室以及村(社区)两委,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着全旗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可避免地还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我们必须拿出不怕事、不压事、不躲事的担当精神,做到“新官必须理旧账”,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全力保持信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相互呼应,为全旗、全市发展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应有力量。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13

  《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两个全局的历史坐标上,为了总结党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政治站位,党中央及时做出的重大部署。新《条例》将信访工作定位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将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篇14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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