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秸秆资源饲料化利用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8-15 14:54:03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秸秆资源饲料化利用,供大家参考。

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秸秆资源饲料化利用

2020年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南宁市秸秆资源化利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促进生态绿色农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农用优先,多元利用。优先满足我市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需求,合理引导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禁烧区是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重点区域,饲料化、能源化和肥料化利用是重点利用内容。各县区要按照就地就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有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市县区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适当扶持,引导企业、合作社等组织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分工负责,共同推进。市政府定方案、定目标、抓协调、抓督导,抓考评,县区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上下协力共同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主要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完成秸秆综合利用540.5万吨以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禁烧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其中,青秀区15万吨、隆安县31万吨、横县121.5万吨、宾阳县48万吨、上林县38.5万吨、武鸣区102.5万吨、马山县25万吨、兴宁区9万吨、邕宁区52万吨、江南区39万吨、西乡塘区19万吨、良庆区40万吨。重点在全市建立10万吨以上的秸秆收贮加工示范基地3个以上, 建立5万吨以上的秸秆收贮加工示范基地3个以上, 建立1万吨以上的秸秆收贮加工基地6个以上,同时,各县除重点实施秸秆收贮加项目外,还要根据本县区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任务开展秸秆还田等多元化秸秆综合利用。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秸秆收集、转运、加工和综合利用的模式。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探索出可持续、可推广的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长效机制。

(一)重点支持青秀区、隆安县、横县等县区建立10万吨以上的秸秆收贮加工示范基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秸秆收购加工和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

(二)支持宾阳县、上林县、武鸣区等县区建立5万吨以上的秸秆收贮加工示范基地。并探索建立起一套较为成熟的秸秆收贮加工和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

(三)支持马山县、兴宁区、邕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等县区建立1万吨以上的秸秆收贮加工示范基地。并探索建立起一套秸秆收贮加工和综合利用模式。

三、建设内容

(一)重点扶持相关企业和组织提升秸秆收储运能力

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积极培育秸秆收储企业或组织,提升其秸秆收储运能力,开展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提高企业或组织秸秆收储运的能力和积极性,从而大幅度地提高秸秆的收购量和利用率。

(二)推动秸秆多样化综合利用

1.推广秸秆还田利用。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深翻深耕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施用秸秆生物质有机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2.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开展示范种植。同时,鼓励有机肥厂收购食用菌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秸秆循环利用。

3.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家畜家禽等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秸秆的收贮粉碎加工相关企业和组织开展秸秆收

购加工、青贮等工作,促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

4.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工程、发电工程,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渣沼液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积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

5.推广秸秆原料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制桨造纸、

秸秆生产板材和制作工艺品、秸秆生产活性炭等原料化利用。

四、加大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一)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2020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其中市农业农村部门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秸秆收购和购置粉碎加工设备方面的补助:一是补助秸秆收购环节,按企业收购当地农作物秸秆的收购量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 50元/吨, 县区财政补贴10-20元/吨。二是补贴购置秸秆粉(切)碎机、打包机等用于秸秆粉碎、储存、包装的机械设备等,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所购买设备价格总额的40%,单个企业或组织最高补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此项补助与其他财政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市生态环保部门安排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秸秆能源化、原料化的后半段工序的扶持(补贴方案另行下发)。另外,市财政安排2万元经费给每个县区用于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

1.在南宁市辖区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粉碎和包装的企业或组织;

2.在南宁市或自治区市场管理部门注册,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且秸秆收贮地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收储、加工的原料为南宁市辖区内农业生产产生的农作物秸秆;

3.企业或组织生产经营档案齐全,收储、加工量可核

算、核查;

4.企业或组织年收贮加工秸秆的重量(鲜重)在1万吨以上。

(三)补助企业或组织要求

市县区财政补助资金只补助秸秆收购在本市辖区内的终端企业或组织,禁止重复收购和重复领取补助;企业或组织要如实申报,并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如实核查企业或组织收储、加工量和购置机械设备总价。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虚报,重报重补,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补助程序

1.企业或组织申请。收储、粉碎加工补助资金实行每季度申报一次,经市县区两级审核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或组织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项目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2020年南宁市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收购加工、购置设备环节补贴)补助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购置机械设备的应于2020年10月20日前向项目所在县区部门提交《2020年南宁市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收购加工、购置设备环节补贴)补助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2.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初步审核。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或组织提交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汇总后报告市农业农村局。

3. 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复审。收到县区提交的补助申请材料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的相关人员对县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4.补助资金发放。经市县区两级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将补助资金下达县区财政局,由县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企业或组织。

5.补助时间范围。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9 年11月-2019年12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年度市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和发布,完成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报市政府审批。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自身特点,完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 年12月-2020年12 月):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网点,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1年1月-2 月):按照各县区2020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总结验

收和绩效考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负总责,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并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考核。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业务指导,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绩效考核工作,县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项目验收和县区级的督查考核工作等。

(二)加强监督检查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目实施主体的督促检查,市县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进度慢的项目要责令相关实施主体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推动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验收工作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或组织)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级项目验收工作,并提出县区级验收意见,然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存档备查。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

取消项目实施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

(四)强化宣传指导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及信息网络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积极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导,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把技术落实到位。同时,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推荐访问:南宁市 农作物 秸秆 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广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本文标题: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秸秆资源饲料化利用
链接地址:https://www.gongcha777.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23316.html

版权声明:
1.文驰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秸秆资源饲料化利用》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文驰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6-2024 文驰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文驰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苏ICP备16063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