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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6-19 12:30:03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

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4篇

【篇1】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

民法典宣传标语 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民法典宣传标语 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1、学习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水平

  3、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4、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5、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6、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7、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 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8、民法典 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9、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10、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1、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12、推动民法典实施,普法服务珠海“二次创业”

  1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14、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5、民法典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6、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

  17、民法典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权利保障书和私权保障的宣言书。

  18、学习民法典,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

  19、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

  20、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21、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2、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23、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24、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25、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26、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7、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28、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 全面提升法治酒泉建设水平

  29、民法典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

  30、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

  31、民法典——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32、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33、切实学习宣传民法典 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34、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5、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36、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37、民法典夯实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

  38、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9、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40、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41、民法典 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42、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 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43、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44、颁布实施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成就

  45、民法典宣传横幅 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4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

  47、民法典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权益保障

【篇2】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

民法典宣传资料

学习民法典心得 《民法典》学习感悟

民法典宣传资料

  1、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2、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4、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5、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6、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解读:

  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现实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却常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草案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补了立法空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7、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篇3】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

民法典宣传总结3篇

  民法典宣传总结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伴随每个人的一生,为全面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双河乡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推动《民法典》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制定方案系统学。我乡结合市、县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学习宣传方案,深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等的法治思维,促进公权力的依法行使,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乡村干部带头学。乡村两级干部把学习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大代表和机关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要求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民法典》,切实形成“头雁效应”
  创新形式普及学。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线上”依托城口人大、双河政务等微信公众号,扎实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各类工作群及时转载《民法典》内容、小知识等,形成“指尖上”的普法,推动《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线下”通过印刷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书籍,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片等,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引导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法润万家全民学。结合“12·4宪法日”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万家等活动,组织农村新乡贤、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伍,走村入户开展“面对面”精准普法,充分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社区教育学校等宣传载体,把《民法典》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到乡村建设之中,真正打通《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民法典宣传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按照各级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要求,我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1.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活动。高年级学生制作《美好生活与法同行》民法典手抄报,制作民法典宣传展板。


  2.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等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努力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丰富民法典学习宣传载体,利用班队会等,不断扩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3.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民法典知识讲座。
  总之,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的一系列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使全体师生不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今后,我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进一步推进我校法治文化的发展和创新,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添砖加瓦。

  民法典宣传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邹平市高位推动,各部门协调联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领域、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民法典宣传浓厚氛围。
  一、责任单位协同发力,领导干部率先学法。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邹平市各级党委(党组)把民法典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把民法典学习教育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准确把握和理解民法典。邹平市司法局为全市领导干部及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等部门赠送了民法典学习读本。市人民法院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市应急局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观看《民法典》讲解视频,黛溪街道办事处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进机关”活动,好生街道办事处召开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专题会,等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助推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和单位率先学习民法典。


  二、宣传形式新颖别致,线上线下齐动员。在全市范围内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的通知》,召开邹平市民法典宣传月动员大会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明确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意义、内容和重点对象。为了切实增强民法典宣传活动实效,我市充分运用融媒体中心《法在身边》电视普法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报纸等传统媒体,“邹平司法”、“平安邹平”、“邹平市人民法院”、“邹平市人民检察院”等微信公众号,社区、村居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法典》,以图文、案例、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民法典知识,让“高大上”的法条融入到生活细节中去。7月份共播放18期《法在身边》普法专题节目,发送普法手机短信5000余人次。邹平市司法局组织法律顾问进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向群众宣传民法典。多种宣传方式构建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努力让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三、开展多项宣传活动,城乡基层全面覆盖。在7月份民法典宣传月,邹平市掀起民法典知识宣传活动热潮。一是进社区、进乡村。全体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 “送法进乡村”活动,结合村民实际,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问答等方式对民法典知识进行宣传,开展活动共计800余场次。司法局印制2万多份民法典读本、宣传页等,由各司法所分发到村居供村民学习使用。工作人员利用乡村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宣传长廊等阵地,张贴宣传海报,让民法典抬头看得见,低头找得到,方便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二是民法典进学校。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文体教育局通过人民网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老师们认真收看,随时记录,细心领会,有效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养成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民法典进军营、进企业。恰逢“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到驻邹32101部队,开展了一场以“送民法典进军营”为主题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律师向广大官兵阐述了《民法典》出台的相关背景、法律地位以及实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现实案例,对民法典的热点、重点法条及有关变化作了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解读。工作人员向士兵发放了水杯、民法典单页、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宣传材料,增进了军民鱼水之情。黛溪司法所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顾问为企业职工讲解关系切身利益的民法典知识,加深了各企业对民法典的认识,对于企业在今后工作中依法生产经营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邹平市还将陆续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进教堂等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黛溪办事处张高村建设民法典主题文化广场,让老百姓在娱乐中,就能学习到通俗易懂的民法典知识,推动民法典在基层的宣传,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篇4】教育局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

民法典宣传资料
民法典宣传资料 1 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赋予适当补偿。没有 侵权人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赋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伤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 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 扶不扶 救不救 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 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 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 助于杜绝 英雄流血又流泪 的现象。

2 小区共有 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
建设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 部分产生的收入,在 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解读:
小区电梯广告 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 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 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 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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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 约定的,视为没有 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 交易习惯 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 利息。

解读:
近年来, 校园贷 套路贷 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 国家激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4 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 正当 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 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 垃圾短信 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 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 法可依,将有 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5 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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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草案汲取了 现行司法解释的有 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6 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 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 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 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 月 日。

解读:
打印遗嘱有 法律效力吗?现实 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却经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草案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 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补了 立法空白,适应了 时代发展的需要。

7 守护 头顶上 的安全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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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从建筑物 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 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 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赋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 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 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 头顶上 的安全 ?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假如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 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 兜底 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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