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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努力做好行政审批规范化试点工作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0-31 08:06:02 |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创建国内领先营商环境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省质监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问题为导向,转变理念,转变职能,依法推进改革,构建了权责明确、透明高效、利于放管结合的行政审批新机制,实现了简政放权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放管结合从单纯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转变职能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顶层设计协同并进转变,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依法制定改革政策,健全完善顶层设计保障机制

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自上而下简政放权、再造流程、创新管理、提升效能,增加有效公共服务,推进供给侧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为把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省质监局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改革发展,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确立了“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在法律框架内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基本工作原则,建立了开门搞改革、风险评估和集体审议的工作机制。开门搞改革,凡是涉及广大企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在推进过程中以公开征求意见为原则,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点菜”确定改革的切入点、关键点,实施精准定向突破。引入风险评估机制,邀请律师、专家、企业和基层单位广泛参与,进行风险论证和多方评估,做到每项改革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集体审议,凡是重大改革措施必须经局办公会集体审议,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必须报经省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做到授予有据,行使有规,风险可控。出台的《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历经7个月,先后经过为期30天的社会公开征集意见,15次风险评估和多次局办公会集体审议,广泛吸取各方意见100多条,分别通过省政府法制办法治备案审查和省编办行政审批规范化试点批复。通过上述机制,确保了行政审批改革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

二、完善保障措施,夯实深化改革基础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只有夯实各项工作基础,明晰职责,构建完备的制度框架,推进行政审批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各项改革措施才具有可持续性深入推进的条件。

(一)改革行政审批体制,做好工作机制保障

先后出台了《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各项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科学划分了行政审批职责。按照“一口受理”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受理事权向省市局行政审批机构和政务服务窗口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个印章审批、一站式服务”;依法将行政审批审查事权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委托山东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负责省级审批事项的现场核查工作,为行政审批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权与证后监管职责相结合,由事中事后监管部门统一负责,实现了行政审批与证后监管的无缝对接,提高了监管效能;依法调整管理权限,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市局审批,将284项行政权力报请省编办实施属地管理,减少了审批层级。形成了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审批环节独立互为监督和行政审批与事后监管密切结合互为补充的工作新机制,明确设定岗位、部门职责和工作标准,明确交叉工作处置原则和责任单位,确保了行政审批工作职责清晰、流程顺畅,避免了工作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制度框架,做好工作制度保障

一是严格清单管理。先后梳理公布了省质监局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严格依照清单规范约束行政审批权力。三张清单是行政审批权力的边界和底线,清单之外不得实施审批,不得随意增减条件。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在全国质监系统率先制定了《行政审批案卷管理规定》、《行政审批抽查复核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注销管理规定》,制发了申请信息更正、许可终止、发证检验机构管理等制度,构建了从受理到注销全过程的制度框架。全部行政许可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了“规矩顶在前面”的良好局面。

三是用制度保障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出台了《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一系列意见,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小微企业措施36条,瞄准简政放权,通过制度设定,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观干预,优化服务环境。

(三)做好信息化保障,实现“互联网+行政审批”

落实省政府“四清单一平台”要求,积极推进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实现了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无缝链接。在推进行政审批与信息化融合过程中,不是简单的纸质化再现,而是按照应简尽简、应放尽放、应严尽严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网上运行机制。

一是确立了信息的数据化、颗粒化、标准化,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推动行政审批信息自动向证后监督工作汇集,为实施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联合惩戒和推动数据驱动型政务管理模式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二是内部流程制度化。重构了内部流程,将受理、审查、审批条件、制度要求和工作标准通过信息化固化,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统一、尺度统一、时限统一,保证了行政审批工作不因人的变化而产生大的流程性波动,实现了审批质量全程可控可溯。

三是外部流程的便利性。精简流程,将原来20多种子流程归并为发证、换证和变更三种;精简申报要素,实行申报材料清单制,不设兜底性条款,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了在线申报、受理、咨询、办复、异地取证,系统通过邮件告知、短信方式自动将办理信息推送给申请人。

四是监督机制体系化。通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和法治监督系统,实行效能监督;省市县三级同步共享许可信息,实行业务监督;每天向社会更新公布许可信息,实行社会监督。审批系统时效模块,严格限定了每个岗位工作时限并实时显示,实行时效监督。监督机制的体系化,有效保证了行政审批公平公正。

(四)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制定了《一线窗口服务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线审查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实地核查观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人员管理制度,设定了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审查人员“双随机”使用派遣、现场回访、工作轮训培训等多种制度,明晰了受理人员工作职责、审查人员核查要求和观察人员监督责任,不断增强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纪律教育。

二是设定了抽查复审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实行不定期、不预设目标、不预先通知、直奔企业的现场回访,对违反规定的,该撤销的撤销,该停用的停用。将纸的制度变为了铁的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严明纪律,强化制度约束。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试点

(一)着眼于激发市场活力,持续简政放权

1、试点推行委托审批。委托下放审批,旨在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层级,落实属地管理,扩大基层话语权,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综合效能。将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县级法定计量机构授权、机动车安检机构资质许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种设备充装许可等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注销事权和工作委托下放市局实施。选取了泰安、威海、德州、聊城、滨州5个市局先行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进展顺利,委托审批提质增效的效果正逐步显现。比如: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下放市局后,泰安市局仅用了12天时间就完成了受理、组织审查和审批一系列工作,行政审批和监管综合效能大为提升,为企业及时参与新疆项目招标赢得了发展的先机。

2、推行免于现场核查延续换证改革。以企业自我承诺为前提,推进信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我们重点推进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对生产条件和(或)检测条件无重大变化的,结合证后监管和企业自我承诺,简化审批手续,免于现场核查,将大幅提升审批效率。根据全省延续换证情况,预计将有近40%的企业受益。

3、扎实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在精简审批事项工作中,坚持量质并重,把“含金量”放在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停止了产品质量定检等16项审批、审核、登记、备案事项,取消了120种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进口计量器具销售前检定事项,取消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业推荐信”、验资报告等制度,将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改为营业执照后置审批。对已取消事项,通过调整审批平台,从申报端限制申报,杜绝了“明放暗不放”行为的存在,切实把企业、群众和国家要求取消的事项减下来。仅以取消产品质量定检为例,每年可为2.5万家企业减负,节约各类检验费用上亿元。

(二)着眼于行政审批规范化,优化服务

1、规范行政审批服务。针对程序繁琐、审批时限过长、暗箱操作等审批难、办事难问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推行审批标准化。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各项要求,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了近13万字190个表格《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制了全部17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作业指导书,明确了受理审批要求、许可时限、办事流程,细化审查要求,确立了审查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了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章。制度的权威来源于严格执行,对一线窗口人员,每天坚持“早一刻”上班,严格依照政务大厅工作规范,统一工作服装,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定,严格考勤,定期进行工作轮训,不断提升一线政务服务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行风素养,服务窗口做到了“一口受理、规范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规范化服务。对一线审查人员,严格实行“双随机”派遣,均衡使用和随机使用审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复审和工作回访,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全省通报,让审查人员时时刻刻感到监督的压力,确保了审查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时效督办。对预警超时的,严格实行督导督办,督导责任单位按期完成审批。截至目前,共督导责任单位100余次,下达督办通知1份,促使全省受理环节用时由5天缩短为0.9天,审批环节用时缩短为8.9天,行政许可时效平均提升了50%以上。

2、推行便捷网上服务。将98%以上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事权下放市局实施,98%以上的企业实现了就地申请、就地取证。改革了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的做法,全面推行了网上预先指导和预先审查,远程指导企业修正申报材料,减少企业来回奔波。对网上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能够当场办理受理手续的,鼓励实行即时即办。目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受理时间为0.9天,表明全省绝大多申请事项实现了当天受理。

3、建立外部监督定期通报机制。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时刻受到省级政务大厅电子监察和法治监督,定期通报省级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建设情况,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各环节严格依照规则办事,打通简政放权提质增效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工作的主动性,优化服务。

(三)着眼于提升行政审批和监管综合效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放、管、治”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的同时,将主要精力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做到宽进严管。出台了《免审换证事项获证后三个月监管制度》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由所在地市县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要求,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证后3个月实地检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属地管理。对发现查实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的,依法予以撤销吊销,切实履行质监部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使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下一步行政审批改革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按照习总书记“扭住关键,精准发力,严明责任,狠抓落实”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不断做深做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目前,省质监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有些改革措施尚在试点推进过程中,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分析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制定配套措施,精准发力,对关键问题扭住不放,扎实推进,突破一点,全面深化。

2、进一步规范优化服务。选取重点领域,重点突破,针对发证检验机构少,企业送样路程长等问题,重点提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的便利性改革。总体改革思路是:一是提升企业在机构选择和抽样送样方面的自主性,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国家总局公告名单内检验机构;对免于现场审查的,企业可以在申请受理后自主抽样送样。二是拓展发证检验机构数量。只要申请检验项目具备检验检测资质,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国家总局公告,均可承担发证检验任务。

3、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审查组织机构的事中监督改革。依法改革观察员制度,探索建立监督员制度;探索实施现场审查材料清单制度,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探索建立与委托下放审批相配套的抽查复审制度,推动加强对现场核查工作的监督,不断提升审查质量,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二是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审批标准化,严格生产许可审批清单管理,把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创新监管方式,将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制度改为企业自查报告公示制度,推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监管信息公示共享,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质量信用约束机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探索鼓励监管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承担事中事后技术检查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监督范围宽、专业性要求高的问题,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综合效能。

4、抓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部门自建系统能迁移的要向省统一系统迁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考虑省质监局自建系统迁建工作。

5、持续做好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工作。督导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四清单一平台”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和服务工作,坚持做到“一口受理、规范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法治思维,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制度篱笆,做到用制度管事流程管人,不断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化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简政放权 政府职能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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