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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14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1-21 11:30:05 | 浏览次数: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14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讨论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依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14篇,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14篇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讨论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依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扬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状况。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状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状况准时向区委宣扬部报告。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扬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状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状况随时报送。六、协作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状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精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准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与人民群众利益亲密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报、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主动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扬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党员干部有关方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判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判。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抱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殊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革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言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一)新闻言论阵地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

  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觉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扬部。同时根据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扬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需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全部信息必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良我分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我分公司特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1.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状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根据。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需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判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判,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抱歉,停职检查;情节特殊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重大宣扬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言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反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言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认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

  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

  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

  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

  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

  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

  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

  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

  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

  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

  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

  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

  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

  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

  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

  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

  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

  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

  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

  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

  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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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

  制

  度

  汇

  编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三、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管理制度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五、新闻发布会制度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展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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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展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展分析研判。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防止延误发酵。对否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效劳号、、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承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XX及XX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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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安康开展保证信息平安,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效劳管理方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平安保护管理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安康的网上活动。二、加强网络平安管理,落实网络平安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平安状况,配备网络平安设施,制定有效的平安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平安监视,落实平安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平安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平安管理工作。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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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七、不得进展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安的活动:1、成心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展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展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展法律、行政法规制止的其他活动的。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以下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根本原那么的;2、危害平安、泄露秘密,颠覆政权,破坏统一的;3、损害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XX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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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XX、赌博、暴力、凶杀、恐惧或者XX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制止的其他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承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承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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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采访事宜。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应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方案。一般情况下,不通过承受媒体的采访。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防止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承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承受采访。

  

篇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

  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

  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

  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

  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

  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

  重视、不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

  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

  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

  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六: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

  意识形态工作又称做思想上层建筑相关方面工作。意识形态就像是要给人们一种信心,让他们相信,自己走的道路是正确的,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的意识形态就是坚持独立自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一味模仿学习西方的价值观,我们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制度,不必去跟着西方的意识形态走。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意识形态不是人脑中固有的,而是源于社会存在。人的意识形态受思维能力、环境、信息(教育、宣传)、价值取向等因素影响。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同一种事物的理解、认知也不同。

  拓展资料:意识形态特征1.现实性意识形态是一种抽象的理论,但并不是纯粹空洞的东西。它有指向性,总是指向现实。无论是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还是居非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要么是为了维护现存的政治制度,要么是为了批判现存的政治制度。2.总体性意识形态是由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成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经济思想、社会思想、教育、艺术、伦理、道德、宗教、哲学等构成的有机的思想体系。3.阶级性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功能。不同的社会集团和阶级由于其利益的差异而有不同的意识形态,而不同的意识形态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它是由其所代表的阶级的地位决定的。4.相对独立性意识形态虽为社会存在所决定,但它有自身特有的发展规律,它是相对独立的。5.依赖性意识形态不是人脑中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的,归根结底来源于社会存在。

  

  

篇七: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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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五、新闻发布会制度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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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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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论,必须敢抓敢管。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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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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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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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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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篇八: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局党组密切配合市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实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局党组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4.党组要对本系统内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局党组报备。自觉接受局党组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局内干部职工培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

  账号口令泄露。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水利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1.党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水利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局领导或向局领导约稿,由党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局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3.新闻媒体申请局内有关科室,由党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办,以便党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

  的采访。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水利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水利安排,主动协助党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6.水利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水利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新闻发布会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水利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水利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水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重点水利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水利事件信息;介绍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水利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水利机密。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局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局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水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水利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局党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5.发布新闻通稿。水利工作动态信息,由局党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局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1.为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水利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局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办把关。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

  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篇九: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

  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

  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

  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

  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

  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

  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

  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

  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

  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

  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十: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精品整理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

  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

  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

  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

  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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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

  一同考核。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

  目标。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

  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

  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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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整理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

  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

  纪委备案。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

  理部)负责人的责任:(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

  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

  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

  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

  不予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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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整理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

  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

  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页脚内容

  

  

篇十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

  精选

  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

  精选

  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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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

  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

  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

  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

  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

  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

  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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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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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1+8工作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2、各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学院党委报告。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各系主任及教师代表担任。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中心学校党办。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学院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党委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学院意识形态工作。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学院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学院进行通报。四、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宣传委员、各支部书记组成。3、职责分工(1)各党支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2)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篇十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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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

  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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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按期剖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制度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五、新闻公布会制度六、新闻宣传审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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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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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期剖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的剖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亲密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实时正确供应有关状况。2、按期剖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剖析研判。3.对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重要舆情热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剖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集体重要状况随时进行剖析研判。4.健全完美组织协调、社会检查、科学剖析、工作保障等体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剖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成立健全平时信息收集发现体制,的确增强对各种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2.完美应急处理,保证实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理,边报告”,防止延迟发酵。对否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一定敢抓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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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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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成立健全交流联系体制,出现重要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司主管部门的交流联动,通告状况、共同处理。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增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因为工作原由自办的微信定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种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一致管理制度。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串于街道内干部员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增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流传的管理;增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增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苛打击各样非法第一版物,严实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第一版物向境内浸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指引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书息安全,保护上网的合法利益。依据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公安部公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及有关法律、法例拟订本制度。一、上网应该恪守纪规,恪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展开健康的网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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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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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按期剖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装备网络安全设备,拟订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增强网络安全监督,落实安全保障举措;明确特意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关于网络故障,要实时发现、实时定位、实时解决;关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转的故障,一定实时办理;关于影响到其余上司网络的故障,要实时向上司网络管理部门报告。四、要增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备工作,成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系统。采纳有力举措,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流传、复制和扩散,做到实时发现、实时隔绝、实时办理,实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增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存,并严格限制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漏。六、增强网络信息管控,关于公布或转发否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分布流传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办理。

  七、不得进行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成心制作或许流传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余损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许损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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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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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经赞同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改正或许增加的;4、未经赞同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储存、办理或许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改正或许增添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例严禁的其余活动的。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公布、流传或许以其余方式使用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立的基来源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奥密,推翻国家政权,损坏国家一致的;3、伤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惑民族愤恨、民族鄙视,损坏民族团结的;5、损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分布谣言,搅乱社会次序,损坏社会稳固的;7、分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惧或许挑拨犯法的;8、欺侮或许诋毁别人,伤害别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许民族优异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例严禁的其余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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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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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敬记者的劳动,充足调换新闻单位和记者关怀、支持街道工作的踊跃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门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足利用各样有效形式踊跃接受记者的采访,正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详细状况,增强正面指引。

  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依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纲要,报经街道领导本人赞同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察并报被采访领导鉴定方可刊载。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纲要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赞同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该赶快供应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能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的确没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实时反应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交流,调整采访计划。一般状况下,不经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5.关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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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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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有关科室应依据街道安排,主动辅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踊跃解疑释惑,流传科学知识,以防止新闻单位刊播不正确的信息,误导民众。6.街道全部新闻采访推行预定制,对未经预定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该将其介绍到党政办执行预定程序。关于没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该直接接受其采访,免得带来负面影响。7.除依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布讲话或接受采访。

  五、新闻公布会制度

  1.新闻公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环绕街道的中心工作,全面、正确、主动、实时地向民众介绍街道重要工作的执行状况和获得的收效;针对舆情动向,实时公布威望信息,解疑释惑,除去不实或扭曲报导的影响,形成街道工作的优异社会气氛和舆论环境,保证街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2.新闻公布的主要内容。公布街道要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街道事件信息;介绍街道法律法例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状况;针对外界对街道工作所产生的误会以及歪曲和谣言,经过实时公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辩驳谣言;宣布医院重要工作进展状况。新闻公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漏街道机密。3.新闻公布工作的组织。街道内成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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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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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新闻公布工作联系员,协调办理与街道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公布事宜;依据新闻公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质成效出发,充足利用专题新闻公布会、公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一样形式,展开新闻公布工作。4.专题新闻公布会。专题新闻公布会不按期召开,可由党政办应上司部门或社会需求,依据街道要点工作进展状况或突发街道事件处理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赞同后有针对性地安排,街道党政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行。5.公布新闻通稿。街道工作动向信息,由街道党政办以公布新闻通稿的形式供应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关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要问题,在供应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讲话人的名义发布申明或讲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街道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六、新闻宣传审察制度

  1.为增强和改良街道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建立团结向上的优异舆论环境,办理好舆论监察与正面宣传的均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街道的改革发展、稳固服务,为弘扬正气、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建立和睦社会服务,特拟订本制度。2、成立完美稿件审签制度,增强对舆论监察稿件的审察把关。一般性舆论监察报导的采访安排由街道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波及重要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察报导,一定送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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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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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

  3.关于记者采写的波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固等内容,刊发后会惹起重要影响的新闻报导,要报请党政办把关,关于重要突发事件的宣传报导要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余报导依据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察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详细负责对本单位通信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察把关。波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固的重要宣传问题,实时与有关部门交流联系。关于拿严禁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察报导,要报请党政办把关。

  5.新闻审察的要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切性、正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一定仔细核实,不然不得刊播。要正确剖析和指引社会热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察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恪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例和新闻第一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导中泄密。对能否涉密的界线不清时,采访报导前要征采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建议。

  7.新闻审察中要注意尊敬公民、法人及其余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导特别是舆论监察要尊敬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责备要谨慎,在不波及违纪犯法行为的状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责备。对领导干部的点名责备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责备的,一定经被责备领导上一级党工委织审察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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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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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及未成年人舆论监察报导,未经监护人赞同,不得表露姓名、地址、肖像等有关信息和音像资料。8.新闻从业人员要仔细贯彻团结、稳固、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目标,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鼎力倡导正面宣传报导,合理适量地展开舆论监察,紧紧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关于不按程序上报审察、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街道和社会稳固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导,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推行严格的责任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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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是什么意思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

  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一)新闻舆论阵地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

  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意识形态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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