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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承包合同范本集锦8篇(精选文档)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1-18 16:06:03 | 浏览次数:

精选工程承包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8篇,仅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工程承包合同范本集锦8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工程承包合同范本集锦8篇(精选文档)

精选工程承包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以明确施工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合法权益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开闭所到环网柜320米线路敷设及接火送电

  二、工程承包范围:320米电缆敷设(详见《安装工程预算书》)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包干总造价:贰拾陆万陆仟贰佰零陆元柒角柒分(266206.77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的施工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始计,至工程安装完毕具备验收条件共 60 个工作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 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

  (二) 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纸的原因;

  (三) 供电局批准的停电时间不在合同期限内等原因;

  (四) 与第三方关系协调不妥而使施工无法继续;

  (五) 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中断。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设计交底,并负责编制施工方案。

  第四条 物资供应

  本合同采用由双方确定的工程总造价结算的包材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运输、包安全等全包方式承包。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原设计图纸如有下列变更,即施工方案不能实施,则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一、电缆敷设路径走向、长度变更;

  二、10kV线路走向、长度变更;

  三、主要材料、数量或规格变化;

  四、其他材料及施工费合计金额超过贰仟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按《安装工程预算书》总造价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60%,计壹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肆元整(¥:159724.00元),以便乙方购置材料,方能进行施工;安装完毕并经甲方及供电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按总造价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30%,计柒万玖仟捌佰陆拾贰元整(79862.00元)通电运行后七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项8%,计贰万壹仟贰佰玖拾陆整(21296.00元),剩余2%(5324.77元)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未能按时交付工程款,则不享有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

  (二)在工作现场积极配合乙方施工,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 (三)公路、人行道开挖高压电缆沟、直埋沟开挖、过路顶管、电缆分接箱安装用地、经过的土地由甲方负责与城建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涉及到的任何青苗砍伐、青苗赔偿全部由甲方负责。若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在施工现场监督该项工程建设。 (五)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验收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材料及相关施工质量是合格的,是符合本协议约定要求的。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承担甲方工程所需安装材料的购置,并负责工程设备安装和调试。

  (二) 协助甲方协调本次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外线产权方关系。 (三)乙方负责将工程材料安全运抵甲方现场交付验收,并保证设备的原厂随机资料齐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该工程经乙方协调供电局有关部门验收后,乙方必须有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五)在施工、安装、调试和保修期间,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和其它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六)乙方负责自身工作层面安全措施及完工后的清场工作,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第八条 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执行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二、验收依据

  乙方提交有关的测试报告,经当地供电部门检测合格,甲方予以认可。

  三、质保期:

  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保修包换(人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不在质保范围)。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及其它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贰份。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湖塘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双方:

  朱 炎 林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塘街道农贸市场钢棚

  2,工程地点:湖塘街道湖塘村

  3,工程内容:搭钢棚300*方,每*方160元,计48000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施工图范围内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三,工程工期:从XX年10月1日起到XX年10月15日止。

  四,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本工程为合同价(大写):肆万捌仟元,人民币:48000。00元,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希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XX年9月30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由于工程进展需要,拟将 的水电安装工程以包工,包工具,不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工作内容:

  1、按图抽料,每工段提前三天以上写请购单,备料,验收材料质量,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工具。

  2、包材料损耗(损耗按定额执行) 。

  3、包预留套管,补钻孔,补套管,预埋给水管,浇捣修补砼洞口,填堵穿墙,穿梁管等。

  4、水工程总表后供水管,泵后给水管,消防管(不包泵房泵及控制设备) 。其余地下室潜污泵包安装。

  5、包挖埋地水管,电管管坑回填工作。

  6、电施工程, 除发电机及高压设备外, 电柜下桩及表后的其他工程按图施工。防雷连接 (含套间内弱电部分的线管、底盒预埋接线及安装部分面盒) ,包灯具开关插座等安装工作。

  7、消防工程按图施工,自动报警系统由甲方另聘专业人士出结线图和指导乙方施工,乙方 协助线路设备和系统调试。其他工程图纸按

  二、工期:

  1、预埋每层段五小时内完成,每超期壹小时完成罚款贰佰元整,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 的,乙方必须找甲方主管施工办理延时签证,无办签证的,视作超时处理。

  2、各系统工程, 在甲方的材料供给保障前提下, 须在甲方拆完排栅之日起, 天内完成施工任务, 45 交给甲方正常使用,每超期壹天罚款伍佰元每套。

  3、每层段底盒,线槽管线安装,在完成砌砖过三天候干期后,四天内完成交甲方抹灰施工, 每超期壹天罚款伍佰元整。

  4、由于乙方人力不足或技术较差无法完成甲乙双方约定分项工作量及工期的,甲方可随时 派员介入参与施工,每工日扣乙方捌拾元整。

  三、工程包干工价:

  1、消防工程含电控工程部分,按每㎡建筑面积

  2、给水工程及电工程含弱电,按每㎡建筑面积。。

  3、终止合同,人工费只支付

  四、付款办法:

  1、按每工日预支付元整,凭出勤登记表预付,考勤表由主管施工及项目经理签名认定。

  2、拆除排栅经工程验收初步合格后,付款至 85%(含所有预付款在内) ;余款 15%,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 10%,余款 5%保修期满拾天内付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水源,电源及场内施工道路,提供施工图纸派出专业施工员现场管理,解决工程有 关问题。

  2、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及时通知乙方更改施工。

  3、组织各层段的隐蔽工程验收,及时提出存在问题及发出整改通知书,监控工程质量。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5、及时组织有关材料进场。

  6、在乙方如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交付给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必须立即组织竣工验收,确保 工。如期交付业主使用,如果甲方在乙方完成 2 个月内,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可视作已验收,并追付工程余款,乙方进入工程的保修期内。

  7、甲方必须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如因工资不按期发放,而影响工程进展,则工期相应延期。

  8、乙方在完成甲方的工程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结清余款,如果无法结清,按欠款追加甲 方每天滞纳金 5%。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结。

  (二)乙方责任:

  1、按图抽料,填写材料申购单,负责保管领用后的材料,按图及按甲方要求,按进度要求进行施工。

  2、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上交参加施工人员名单及组织架构表,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及工程例会。

  3、负责对已完成的产品作产品保护。如果属乙方自身破坏,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索赔,如属他人破坏,乙方负 10%的损失责任,并派工修复,材料由甲方负责。

  4、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及强制条文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如认为需作图纸变更的,书面向甲 方提出申请,否则,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5、按规定搞好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由于乙方或员工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伤及他人的,一切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

  6、材料超耗的,全部按进货价乘以

  1、1 倍扣罚乙方。节约的按进货价

  1、1 倍奖励乙方,损耗量按____市定额执行。

  7、按规定完成有关资料按时上交资料员。

  8、执行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违反者甲方按规定处罚乙方。

  9、乙方包本工程修改人工费叁仟元以内,超过的按签证调整,每工日按伍拾伍元计算调增款。

  10、乙方有权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反对违章指挥。

  六、管理办法:

  1、乙方按甲方规定,全体员工必须办理工卡,戴好安全帽进场施工。

  2、乙方所有进场的机具需造册登记,进场时交甲方存档,机具退场由甲方项目经理开放行 条放行,否则,不给予放行。

  3、按规定组织新工人进场时参加安全学习。

  4、材料抽样工作由乙方负责,送检由甲方负责,对材料质量认为有疑问的及时提出,保证工程质量。

  5、执行项目经理的指令性施工。 (现场班长: 联系电话: )

  6、若甲方提供住宿条件的,乙方每人每月交 10 元清洁费及床位费,宿舍内使用的水电费 由乙方按实用支付,水每

  2、60 元,电每度

  1、20 元。

  7、不得请甲方人员娱乐,沐足,请客,送礼等,违者每次罚款壹仟元。

  8、班组进退场应做到场地交接工作,并填写工序交接表,做到工完场清。

  9、若施工期间,若该栋楼甲方有失窃,乙方班组应负责按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费。

  10、由于乙方技术低劣或人力不足无法按期按质交货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七、质量责任:

  1、乙方必须熟识图纸,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施工,乙方违反上 述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员工必须考试上岗。

  2、验收表格 80%优良的视为优良,不足的视为合格。

  八、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为自己班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

  2、乙方无购买意外险,若乙方人员有发生工伤事故, 必须负责工伤人员的一切赔偿, 甲方若在事故中为乙方垫支了费用,则在以后工程结算中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有关费用。

  九、其它:

  1、奖惩:质量优良且能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达到公司要求按搅拌桩实做工程量每米奖励 壹元,没达到以上要求则按搅拌桩实做工程量每米罚款贰元。

  2、保证金:签定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一次*甲方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完成两层标准层后 归还。

  3、 保修期: 保修________年,日期由该楼综合验收之日起计算。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完工及保修期满后自行作废,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园林景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______天,自甲方出具的开工书面通知书要求开工之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其他。

  三、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本项目免收设计费,本工程暂定造价____________元;按甲方审定预算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2、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_元整。

  3、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双方上述方式办理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额的_______%,余结算总额的_______%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四、设计调整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据实计算,造价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增减。

  五、保修期

  1、保修期:从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_______日起算,保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植物保活期_______年,工程部分保修期为_______年。

  2、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六、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4、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5、工程完工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七、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1、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2、设计材料变更须经甲方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八、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签订前,必须将本合同未经事宜清算,结清合同款项,在补充协议生气之日起,本合同失效。如未对本合同清算或结算合同款项之前,补充协议无效。

  2、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定制前,甲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解约手续。

  3、项目定制已进行或定制完工后,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承担乙方全部损失,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住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的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成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图纸

  图纸应当留在发包方的单独保管之下,但其两份复印件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制作自己额外要求的复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时,承包方应当将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图纸归还给发包方。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主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与工程有关。

  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执行期间和只要发包方认为是正确履行合同项下承包方的义务的必要时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个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认可,该项认可在任何时候可以撤回,称职的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在工程期间是不变的,并且应当把自己的全部时间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认可被发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调换请求,应当一旦切实可行就从工程中更换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佣他,并应更换为发包方认可的另一个代理人。这一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代表承包方接受来自发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们各自职业领域是熟练的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对他们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管理的称职的副代理人、监工和领导;并且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须的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叛乱、革命、军事*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骚乱、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保险。

  第九条 工程保险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保险,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保险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保险的保护:

  (1)按估算了的现时合同价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价值在工程中合并计算的增加的费用。

  (2)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人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3)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保险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保险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保险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工人的意外伤害事故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件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佣的人被雇佣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保险,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保险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保险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保险,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险,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保险,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保险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雇用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的雇佣,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入、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或地方医学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是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的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1)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3)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独立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中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器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合适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3)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方,发包方应当有权雇佣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没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一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不作为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15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的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致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确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1)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独立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了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1)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2)删除某项工程;

  (3)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

  (5)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人。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介做如下调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过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计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将支付差价的百分之二十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

  (3)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帐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未在其间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这种工作的费用或支出的要求将被认为没有包括在这种细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实的机会中已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他将为这种工作提出要求时,即使他没能遵守上述条件,发包方仍应有权承认为这种工作或支出所应支付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发包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毁损负责。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的条款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承包方应当按上述的时间表和进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如果承包方未付给工人工资,发包方应直接付款给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这种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1)废止合同

  (2)无正当理由不开始工程或者自收到发包方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断工程的进展;或

  (3)自收到发包方关于所说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废弃并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从施工现场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根据合同执行工程,或者一贯地疏于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5)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发包方在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现场和合同,并将承包方从那里驱赶走而并不违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给发包方的权利和权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佣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发包方或这种其他的承包方认为合适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为这种完工而使用为执行工程专门留用的这种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并且发包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未使用过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偿还合同项下应由承包方支付给他的到期的或将到期的任何款项。

  发包方在采取上述这种收回和驱逐行为之后,应当单方或咨询他方或进行了他认为合适的调查之后单方面做出决定,并且应当证明承包方到这种进入和驱逐时为止从合同项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将合理增值的利益的总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法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a)对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赔偿,以及对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损坏的赔偿,这种赔偿应当是基于成本加上发包方证实为合理的利润;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执行或继续是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叛乱、革命、军事*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骚乱、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致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施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并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帐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仲裁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员,一名由发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为外国人,则第三名由国际商会*指定;如果承包方为本地的,则第三名仲裁员由工程协会的*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没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员的通知后60日内指定其仲裁员,则国际商会*或工程技术协会的*有权根据任何一方请求指定一个仲裁员。*作出的这种任命的已证实的复本应向双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国承包方时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在仅涉及本地承包商时应当根据本地仲裁法的规定或其修正条款进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员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且仲裁应支付的费用由仲裁员决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间合同项下的执行应继续进行,并且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项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项。

  第三十八条 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给出的证明、通知或书面命令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承包方的主要营业地或其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向发包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在这些条件下为其目的所确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1.如果发包方:

  (1)没有能根据任何付款证书在90日内向承包方支付根据合同到期的款项,但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碍或拒绝任何要求签发任何证书的许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其已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则承包方根据合同在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有权终止合同。

  2.根据本条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满时,在不抵触第30条第(1)段规定下,承包方应当尽快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带来的施工机械。

  3.一旦合同终止,发包方就处于本合同第35条第(8)款所规定的合同被终止时对承包方付款的同样责任之下,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这种终止所引起的损害或补偿的总额。

  第四十条 文字

  发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都应当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写成。

  第四十一条 应遵守的法律

  与合同项下工程的执行相联系,发包方、其代表、职员、承包方的技术员或雇用人员都应遵守帕尔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二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证人面前签字盖章,每方保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互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和法律关系,现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棚户区改造项目

  2.项目命名: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本项目1#、2#、3#、4#楼共四栋,八层,框混结构,建筑面积约 *方米。由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的全部工程量。如有设计变更另行按实结算增、减工程造价。

  5.工程总造价:约 万元左右。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甲方以包工包料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单价为 元*方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房地局测给的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大包干的施工内容为:

  1.地基、基础、临时道路和土方回填;主体工程;内外装饰工程、阳台铝合金窗、公共部位墙面刮胶、楼梯不锈钢扶手、水电、水沟、下水道、化粪池、四周散水等和施工图所标示的设计内容。

  2.所承建工程建安税。

  3.进户门采购安装价格在 元/条左右的新防盗门。

  4.层面隔热及防水工程。四周硬化乙方负责0.5m内。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项目乙方自愿垫资从基础到 层主体完工。乙方安装 层预制楼面板完工时,甲方开始按主体工程造价分层拨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每完成一层甲方拨付当层完成主体工程量款的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主体工程总造价款 %。

  2.内外装饰工程进度甲方分期分批拨付给乙方。

  3.垫资款在乙方做完二层,甲方把乙方垫资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4.该项目全部竣工,经甲、乙双方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结算额在 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结算造价的 %,剩余的 %作质保金,在 个月内无质量事故甲方将质保金付清给乙方。

  5.为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乙方应交给甲方 万元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承包工程项目基础全部完工时一资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6.甲方与乙方结算定案时起,在 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未曾支付工程余款给乙方时,甲方以本项目门面或住房按市场现行销售价低于 %抵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四、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负责做好拆迁、立项、规划、报建、三通一*(即水通、电通、路通,原则上不影响工程进度)

  (2).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土建4份、水电安装图2份)

  (3)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乙方不负责处理周边关系,如需乙方处理周边关系,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同志负责全面总施工管理,并搞好技术交底。

  2.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使用和维修工作。(甲方不再计付给乙方临时设施费)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报送给甲方。

  (3)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 同志。

  五、工程工期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实际需要,双方决定工程有效工期为300 天(公历日)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必须保证“合格”工程,争创优良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的指导与监督,必须服从监理方的监管。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未进场之前要经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签证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视为论虚作假不“合格”产品。

  (2)乙方对材料改变或代用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书面报告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签证后方可使用。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同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础超升的部分,甲方必须按实际结算给乙方。

  (4)乙方按质量验证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给甲方和质量监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抽量事件,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

  方等部门共同磋商处理。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作为施工中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乙方组织相关部门交底、核审、做出核审纪要。

  2、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以实施。图纸增加的项目,甲房另外按20xx年取费标准计取给乙方。

  八、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地下基础隐蔽工程必须有验收签证,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范围和期限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参照本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

  1.未能按照合同通知规定的开工期限,拖延一个月尚未能开工,甲方应付乙方10万元补偿金。

  2.因甲方报建等各项手续未到位,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所造成乙方停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停工时间延迟施工工期。包括乙方租的机械设备、钢管脚手架、民工工资等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和其它问题由使用方承担责任。

  乙方

  1.在签订本合同三天内必须与甲方办理好交接手续,正式开工,如推迟10天处乙方10万元罚款给甲方,以此类推。

  2.施工途中因乙方资金未到位造成工程停工、缓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愿放弃未付的工程款清算权力。

  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负责无偿整改或返工。

  4.教育好工程施工队伍所有人员,决不准在施工现场、闹事,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依此类推。

  5.乙方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有违反施工安全的人和事,甲房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100元/次(当场兑现)。

  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 的人员未带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未按合同工期交房给甲方时,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依此类推。

  十、纠纷解决方法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与甲方统一思想和具体布局安排施工程序有条理、顺利进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的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重大安全伤亡事故乙方承担98%,甲方按人道主义承担2%的责任。(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3. 费用分摊:甲方承担工程报建费、环保费、渣土承运费等相关税费;乙方承担工程检测费。按相关部门规定属于乙方负责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负责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其余由甲方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存档。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该项目结算付清余款一年内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8

  发包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 ,包安全、质量、工期、以及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理。

  二、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__________按月支付,竣工退场支付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图纸、*面放线、质量技术交底、施工中用大型机械、安全帽、购买施工期间员工意外保险、提供足够材料。

  2、乙方责任: 按图施工,以甲方交底执行,并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做好工程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如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及质量标准,造成返工一切材料、误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砌砖工程:砖必须湿水后方能砌筑,砌筑时确保地面干净、湿水;墙面*整,垂直误差正负3-5mm,灰缝厚度10-15mm,且*直均匀饱满,墙体砌好4-6天才能顶砖、加气砖,断切时要*直,用锯用刀砍。预留之前叉口时必须一凸一凹,拉垟助高距5000mm每排门窗、洞口尺寸预留准确。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并再利用,必须做到当天工完场清。

  内墙抹灰工程:硂柱、墙、梁、加气块墙面必须甩浆。柱、剪力垟、梁与砖接触的垂直缝,顶缝必须挂网,先定点,现成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过程中须先将垟湿水并确保批灰面、阴阳角*整,垂直通长误差不草果3mm,且无空股裂缝,落地灰及时清理再利用,施工现场工完场清。

  外墙装饰工程:柱、剪力墙、梁板、加气块*面甩浆,孔洞封堵,所有硂、砖触面的垂直缝,顶缝全部挂网。外墙定点与现场管理人员配合施工,并经专业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过程中,垟面须先湿水,沙浆比例达标,垟面、阴阳角垂直*整误差低于3mm,且无空股、裂缝、沙眼。落地灰及时清理再利用,放线贴砖时门窗洞口要求整砖,特殊情况与现成管理人员配合处理。砖缝必须横*竖直,缝大小均匀,所有窗台、飘板等凸出构件,下口做滴水,上口做斜水,门窗洞口,硂砖迸缝沙浆严密饱满,确保不渗水,渗水保修。

  室内粘贴:地板粘砖时,地面清理干净,并扫防水沙浆,验收后方能开始贴砖。粘贴时确保无空鼓,否则返工赔料,完成面必须水*直缝,卫生间、厨房等防水地面,按图纸要求走水至地漏,地面无存水现象。

  施工过程中,如因做工马虎偷工损料,造成外墙、卫生间、厨房、层面等渗水现象,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时严禁浪费材料,要合理利用各种材料,违者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中途不管任何原因私自*,停工一天,按照实际人数每人每天罚款一百元,停工1天以上按自动退场处理。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的70%结算。

  工期进度:

  乙方必须按以上进度准备足够工人,若因乙方人员不足,拖延工期,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拖延3填以上甲方有权另进班组,以保住工期按时完成。

  六、安全、质量罚款细则:

  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每人次罚款30元;

  乘坐提升架上落,每人次罚款5000元

  宿舍白天不关灯、用电烧水、做饭等违章用,每人次罚款500元,并没收用电器具;

  厨房、冲凉房或施工中用水,用电完后不关,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施工中浪费材料,按原价十倍罚款;

  高层抛掉物罚款1000-3000元,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decision的用法;

  违反本合同乙方责任中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似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不等,如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停工整顿,严重者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工程款按60%结算。

  工伤、工故乙方承担30%。

  七、其他事项:

  1、本工地内打架每人次罚款1000元,严重者送*机关处理,一切法律经济责任自负,本工地员工在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情与本工地无关。

  2、借领工具、损坏或原价赔偿,违规操作损坏机械者,维修费用或造成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安全、质量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时结算余款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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