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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两非先进事迹3篇【精选推荐】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1-23 11:24:02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两非先进事迹3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打击两非先进事迹3篇【精选推荐】

打击两非先进事迹(通用3篇)

打击两非先进事迹 篇1

  20xx年以来,我区把“两非”作为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采取镇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过区人口计生委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认真地摸排,摸排出有效线索三例:一是夏集镇姚李村育龄妇女孙姗姗在镇服务所20xx年6月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政策内怀孕二胎,在20xx年10月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发现孕妇孙姗姗终止了妊娠;二是毛集镇张王村育龄妇女张元芹政策内怀孕二胎,在20xx年10月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发现孕妇张元芹终止了妊娠;三是毛集镇梁庵村育龄妇女袁绪凤政策内怀孕二胎,在20xx年12月份组织孕环检健康检查时发现孕妇袁绪凤终止了妊娠,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的查处中。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区把两非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治理措施,部署打击行动。成立了区“两非”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专门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两非”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两非”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包抓的工作机制,区计生服务站、各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了终止妊娠引产手术申报审批制度,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

  我区积极创建宜家工程、生育文化大院、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服务站、卫生院B超室、妇产科和村卫生所醒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在春季活动月期间,我区共出动宣传车辆24次,悬挂横幅4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26条,散发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4000多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的目的,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浓郁氛围。

  三、部门联动配合,落实监督管理

  在区“两非”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单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密切合作。一是全区统一组织计生、卫生等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60多人次,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二是强化了对服务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的监督,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全区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确保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工作中,我们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全区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并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严格实行了二孩优质跟踪服务,执行了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获准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确认真实身份。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B超室外全部张贴了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产科门诊日志》、《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薄》上如实填写。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使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明确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全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

  并做到在工作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全区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4、规范全区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作为我区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规范了我区医疗机构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两非行为,并探索长效机制,以促进全区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

打击两非先进事迹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局专门召开了党组局务会联席会议和干职工大会,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一是把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稽查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稽查各队按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队长为区域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开展

  主要是六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制定和下发文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步骤,明确了对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依据。

  第二项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第三项措施:举办培训班。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重要内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从药人员继续教育和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从药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政策,增强依法经营、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局现已举办五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48人。

  第四项措施:印发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300份,由稽查科各队直接送达各乡镇集镇的药店和医疗单位,发放禁止违法销售、使用妊娠药品行为举报电话警示牌350块,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使各用药单位知晓终止妊娠药品的种类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我局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协助医药有限公司和相关医疗单位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项措施:日常监督和突击稽查相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日常监督方面:截止到9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204台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用药单位870家。

  2、突出稽查方面:从7月11日到7月14日为期三天,分五组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进行了一次专项突击行动。本次突击专项行动以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妊娠药物销售流向”为切入点,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共检查了273家单位,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配送站3家、药品零售企业124家、医疗机构145家。有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配送站违规批发终止妊娠药品,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其销售去向正在进行追查;1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现已整改到位;2家诊所涉嫌超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现已立案进行查处;6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不全、帐目不清的现象,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终止妊娠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已比较规范,各项制度、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实现《规定》进药厂、进公司、进药店。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制。我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及性用品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对集中检查方法不能查明的,将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4、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整治“两非”,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是一项长远而艰巨任务,必须严肃对待。我局将把打击“两非”与日常监督执法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5、加强与部门的联动。整治“两非”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人口计生委、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大对各用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使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杜绝,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健全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

打击两非先进事迹 篇3

  为深入贯彻集中整治“两非”专项工作部署,我院根据《德惠市卫生局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近期整治“两非”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B超室、妇产科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打击“两非”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进一步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医务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多举措,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对B超室、妇产科等对使用超声诊断设备和进行产前检查、产前诊断等工作的科室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技术操作程序,

  健全手术登记、病历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一)在医院醒目位置如妇产科、B超室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志;

  (二)认真落实B超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审批制度;

  (四)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

  通过整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我院未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行为。但打击“两非”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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