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11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7-08 19:12:02 | 浏览次数: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11篇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1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2

  5月12日,太子河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昕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了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并结合上级院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守护群众“养老钱”——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要强化线索核查,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建立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积极能动履职,依法严惩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等各类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案强调,太子河区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注重审查发现养老诈骗犯罪团伙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腐败犯罪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作为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要内容。同时,结合办案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消除养老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

  方案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按照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找准检察工作参与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切入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法治意识。通过以案释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等形式,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3

  5月15日,铜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在花果山人民会堂二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专项办会议精神、市委书记李作勋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市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对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调度分析、部署推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专项办副主任袁纯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部分市专项办有关副主任单位及区县汇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有关部门围绕组建专班、涉养老诈骗线索和办理的案件梳理、防范宣传、行刑衔接等8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部署、统筹调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建强专项行动专班,重点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代办“养老保险”等六种养老诈骗类型,无一遗漏地进行重点梳理,全面清查,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密切协作,有针对性的全面开展无死角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和线索收集,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采取闭环式运行、“销号式”清单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争取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性成果。三要强化督导,定责问效。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工作成效,全面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市专项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暗访回访,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影响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党委政法委、公安局分管领导,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组长;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4

  直播中,*讲述了辖区老年人被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大家要关心身边的老年人,守好长辈养老钱。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月,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根据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市及时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统筹集中专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全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发挥基层力量广泛宣传显成效

  *年,*和老伴就遇到一个陌生人,对他们嘘寒问暖之后,让他们拿出*万元投资养老公寓项目,到现在钱也没有追回来。

  全市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派出所专门成立了反诈宣传队、打击办案队、巡逻防控队,面对面向辖区老年人进行宣传,广泛收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线索,这些举措成效明显,辖区涉及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大幅下降。

  *市向社会公布“养老诈骗”举报方式后,目前已收到举报线索*条。全市各区(县)、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诈骗线索。

  截至目前,全市共制作宣传册*.*万册,制作其他宣传品*.*万件,受教群众*万余人次,有效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二、创新传播手段线上线下发力

  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形成全社会反诈热潮,*市创新传播手段,发挥政法媒体作用,通过微信群、抖音、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推转各类反诈宣传视频,线上宣传受教*万余人。

  *月*日,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抖音直播间,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律师*以“增强老年人防诈免疫力守护好长辈养老钱”为题,向网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

  直播中,*讲述了辖区老年人被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大家要关心身边的老年人,守好长辈养老钱。

  *则采用现场解答的方式,向网友介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惯用手段、作案方式以及防范技巧。

  针对老年人心理较为脆弱、不设防、关注健康、孤独等特点,*提醒网民:养老诈骗就在身边,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谨防上当受骗。

  宣传活动由线上转为线下。在*社区小广场,*市中信公证处工作人员和*市*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并向老年人发放了宣传资料、手提袋等宣传品。

  为揭穿养老诈骗套路,*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专门录制了防养老诈骗短视频,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老年人守护好“钱袋子”。

  全市各区(县)、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优势,利用公交、地铁、出租车、楼宇电视等宣传媒介,多角度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让老年人随时随地可见反诈提示。

  三、深化行业整治挤压“行骗空间”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立后,集中公安、检察、法院优势力量联合办公,核查涉养老诈骗历史案件,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以往办案经验,严格把握法律政策,为依法精准打击提供指引。

  目前,*公安机关已排查*年以来涉养老违法犯罪存量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名。

  全市政法机关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针对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八大涉老领域*类问题具体整治及完成情况,*市强化分类处置,在对案件侦办、起诉、审判环节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通过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进行预警提示,推动行刑衔接,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

  为增强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感,*市组织各行业部门全面排查本领域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风险,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划分风险等级,提出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期限,确保取得实效。

  *市民政部门成立*个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问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排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个、养老机构*个,发现风险隐患机构*个,现已对*镇民营养老院依法予以取缔,另外*个机构正在整改。

  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市将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压茬推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打下坚实基础。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5

  5月6日,洋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专项办主任张顺喜出席会议,并就开展好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专项办副主任武建中传达了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解读了《洋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专项办主任张顺喜就如何开展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各成员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来,通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领导机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和责任科室,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好各种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作,做到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加强协同配合,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

  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专项办副主任雍明芳主持,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14家专项办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7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连日来,巴宜区公安局各部门走街串巷、在公园、在社区、在居民家门口,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实现多形式、全覆盖、广受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5月10日上午,巴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讲座中,民警重点针对老年人心理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等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露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深入浅出的介绍了简单、实用、易懂的防诈骗知识,劝导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贪图蝇头小利,一定将“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钱”牢记于心,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讲座的举办,有效提升了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广大老年群众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准普法方案》文件精神,学院路派出所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老年人开展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普法宣传工作。

  工作中,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养老院、和谐小区、农牧学院退休区等地方,向老年人发放了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手册、海报,帮助老人下载安装“国家反诈APP”,与他们签订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告知书》。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进行详细讲解,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避免发生重大财产安全损失。要求老人的亲属做好预防和提醒,如遇电诈立即报警。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八一派出所按照巴宜区公安局相关工作要求,联合七个便民警务站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

  活动中,民警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将一些常见的诈骗手段通俗易懂地进行宣传,并叮嘱老年人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多与家人、周围人沟通。同时,告知老人生活中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切忌贪图小便宜,面对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威胁恐吓,一定记住“四不”,即“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有疑问及时询问子女或致电110,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本次宣传分别通过现场讲解以及向群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在放诈骗犯罪方面的注意事项,使老年人提高防范诈骗的忧患意识,在场的老年人纷纷表示学到了知识,掌握了反诈本领。本次共出动警力7人,发放宣传资料78份,受教育群众103人,未排查到涉老诈骗线索。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纺织路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辖区小区,茶馆等老年人聚集场所,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的形式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和防骗的能力。期间,民警进行现场答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对提供“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涉老“保健品”、开展所谓“关爱老人”等实施的诈骗行为作详细的宣传讲解。同时,嘱咐老年人不要轻信天上会掉“馅饼”,不给诈骗分子机会,提醒老年人如遇到要求转账的可疑电话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咨询或报警。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10日,米瑞乡派出所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辖区老年人群体开展法制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现场讲解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了养老诈骗特点、手段方法,提醒老年人要保持清醒头脑,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叮嘱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盲目、不转账,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不给诈骗分子机会,遇事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动员老年人群体共同参与,将学到的防骗知识讲给家人朋友,使防范养老诈骗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3人,警车1辆,发放宣传资料62份,通过宣传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在辖区内为预防养老诈骗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巴宜区公安局将在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统筹领导下,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不断强化老年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用巴宜公安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给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22〕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区县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19〕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20〕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篇11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推荐访问:养老 诈骗 工作方案 给养老院老人宣传防诈骗 养老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本文标题: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11篇
链接地址:https://www.gongcha777.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8697.html

版权声明:
1.文驰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11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文驰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6-2024 文驰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文驰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苏ICP备16063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