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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南昌市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6 11:54:04 | 浏览次数:

南昌市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南昌市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南昌市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南昌市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4号)精神,补齐我市教育发展短板,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顶层设计,整合工程项目,把加强最薄弱环节作为优先任务,把调整资源配置作为根本措施,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重要保障,着力抓好“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三件大事,大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统筹,系统谋划。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系统谋划加快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相互配套、相互支撑,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强大合力。发挥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作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

——兜住底线,促进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从教育最落后地方和最薄弱环节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最贫困地区教育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最困难人群受教育水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每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坚持以改革创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重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建立标准、完善机制,着力简政放权,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急需人才,为加快推进南昌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普及程度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布局结构和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增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南昌与发达地区的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幼儿园数(含公办幼儿园)占比达85%以上、在园幼儿数占比达90%以上。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基本解决。

1.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着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新建16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21所公办幼儿园。2017年底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含3个班以上的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要全部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继续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鼓励地方政府接收企事业单位办园。加快乡镇中心园建设,完善农村公办幼儿园体系,在自身得到充分发展的前提下,鼓励设立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提高农村学前儿童入园率。到2018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独立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中心幼儿园至少与3个以上村小附设幼儿园结对,力争至2020年全市7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实现布局合理、队伍稳定、设施完备、管理规范,办园质量稳步提升,基本形成乡镇中心园为主体、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新格局。

2.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南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扶持办法》,推动各县(区)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扶持办法,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向社会公示。落实土地、建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实效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要求限期整改。

3.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以县(区)为单位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解决公办幼儿园运转和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难题。参照公共财政对公办幼儿园的综合投入力度,制定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等公办性质幼儿园的生均补助标准,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

(二)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20年,小学适龄健康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9.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各县(区)全部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优化完善教育网点布局。分两期编制全市中小学教育网点规划(至2030年),即近期规划实施阶段(2016年~2020年)和远期发展提升阶段(2021年~2030年)。指导涉农县区中小学教育网点规划调整工作。到2030年,全市中心城区规划中小学375所,其中小学139所、九年制学校143所、初中26所、完中9所、普通高中45所、职业高中4所、特殊学校9所。

2.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按照《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财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努力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尽快达到省定标准。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和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教师周转房、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标准化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3.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确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两免一补”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照“四统一一覆盖”的要求,统筹兼顾,建立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需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县(区)统筹制度,加大向偏远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力度。

4.推进校长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南昌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和《南昌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加大交流轮岗力度,统筹城乡师资配置,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合理流动,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10%,其中,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各地评选的名师要达到20%左右。逐步探索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用”、“局管校聘”的人事制度改革。

5.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设立市级专项奖补资金,实行销号管理。到2018年,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经开区、湾里区、高新开发区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6.深入实施教育集团发展带动战略。继续实施教育集团发展带动战略,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和县区组建新的教育集团,推进优质资源快速拓展。制定《南昌市教育集团发展带动战略考评实施细则》,实现实时动态推进。实施一体化“融合工程”,树立集团“大教育” 思想,通过集团内部无缝对接,做到集团化办学理念、运行机制、教育教学和文体卫艺活动的融合,逐步达到深度融合的目的。

7.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实行义务教育划片区入学管理,确保非政策性“零择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规范学校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公办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巩固义务教育严控择校成果,促进校际生源基本均衡。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坚持均衡编班,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重点班。严格学籍管理,实行“人籍一致”。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认真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制定全市教育网点中长期(20162030)布局规划,为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提供空间支撑。制定实施“十三五”全市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稳步推进学校新改扩建及维修改造,为高中教育迅速普及提供保障。到2020年,全市规划新建高中10所、改扩建14所,新增建筑面积93.6万平方米,增加用地面积8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0.5亿元。抓高中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实验中学高新校区、朝阳中学、南昌十中经开校区、豫章中学新校区、南昌十二中等新改扩建项目顺利推进。探索义务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向普通高中延伸。加快推进薄弱高中教育信息化,积极推动“三通两平台”建设,到2020年,100%高中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100%教师和学生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2.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落实《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程。大力宣传高考综合改革新理念、新政策,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试点,加强对新高考要求下教学管理、课程设计、教学安排的研究;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启动语数外机考工作,实现机考全覆盖;开展教育部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分析试点工作,为全面实施高考改革积累经验。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教育教学规律研究和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指导,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高中学校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开展高中学校生涯规划教师培训,落实生涯规划课程开设,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就业等多方面的指导。重点推动省级试验学校探索实践特色办学,指导普通高中特色(长)班办学,引导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3.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改革投融资方式,将职教校建领域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加大普通高中经费投入,督促县区落实省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加大学生资助力度。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贯彻实施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16年秋季起开始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普职融通教育模式,加大初中毕业生源分流的宏观调控力度,确保全市每年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继续实行职业学校春秋两季招生政策,开展职业学校“春蕾助学行动”。探索在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技术课程,为普通高中学生接受职业基础教育创造条件。鼓励普通高中学生高一高二后分流到职业学校就读,学有一技之长或参加职业学校对口升入高等院校考试,为学生发展搭建平台。继续加大“3+2”中高职对接力度,探索“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试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之间的多方位交流合作,打通和拓宽中高职人才的成长空间和衔接发展通道,构筑人才成长立交桥。

2.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3.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全市各类公办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优质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深入推进“区域联盟”、“市县联动”、“校校联合”机制,推进农村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教育。对规模小、无特色,每年招生不到100人、在校生不足300人的职业(技工)学校,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进行重组。撤并学校的土地、房产等资源置换的收入,全部用于职业(技工)学校建设或富余职工安置。到2020年,国家和省重点职业学校要达到1200人以上规模,省级示范和市级重点职业学校要达到1000人以上,民办职业学校达到300人以上。对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要予以调整或取消其独立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的资格。

4.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继续开发一批服务地方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一批在本市、全国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中职品牌专业,达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点的10%,重点围绕五大支柱产业建设20个示范性精品专业,形成丰富的职教资源和较高知名度的专业品牌,带动其他专业向高水平发展。

5.加强校企深度合作。贯彻落实《江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就业促进资金和人才专项经费的杠杆调节作用,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市特色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学校或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科研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政府对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订单培养。建立政府购买企业职业教育成果制度,支持建设一批通过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促进企业价值提升的教育型企业。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市以五大工业园区为重点建立30所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

(五)努力发展高等教育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做强高等教育事业,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努力提升市属高等院校服务南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支持豫章师范学院发展。加强指导,加大投入,将豫章师范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并充分发挥豫章师范学院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师资培养等方面的优势。

2.建设南昌健康职业科技学院。向省政府申请新设一所高职层次的“南昌健康职业科技学院”,实现市属高职院校零的突破。

3.建设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南昌学院。统筹资源,加大对南昌电大的扶持力度,促使其加快发展,通过国家开放大学验收,更好发挥终身教育职能。

(六)积极做好民族教育

扎实推进民族教育工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我市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加大经费扶持力度,优化办学环境,创新工作机制,从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爱护民族班学生,指导南昌十七中、莲塘一中、进贤一中和安义中学办好内地民族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切实开展好“千校手拉手”对口帮扶活动,加强两地教育教学交流,增进两地友谊。

(七)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2020年,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原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高新开发区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扩大从学前到初中学段的随班就读规模,建立智障学生和听障学生从学前到高中的特殊教育纵向教育体系;拓展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式,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和送教上门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使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接近普通儿童入学率水平,让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2.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落实5%残保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水平,落实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6000/年的标准;根据国家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相关专用设备配置要求,开展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专业设施配备均达到国家标准;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医教结合的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师资配备。

3.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做好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探索建立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的政策、模式和机制。贯彻执行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区)特殊教育教科研体系。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个别化教育,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保障特殊需要儿童享有更均等化的教育。

(八)打造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育引并举的原则,服务国家、省、市发展战略,服务全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双一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实现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质量倍增、效益倍增,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教育人才库,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队伍。通过推进名师带动计划、特级教师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建设,评选学科带头人,举办“名师沙龙”,切实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到2020年,培养和选拔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少于1000名。

1.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过本级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落实每班“两教一保”。根据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昌教育学院、南昌一专等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加大大学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公费定向培养、上岗退费等方式,为农村特困地区培养补充幼儿园教师。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统一招考、三定一不定的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解决编制不足问题。通过明确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小学生的50%)、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有条件的县区可在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农村幼儿园教师周转房,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享受乡村教师政策倾斜待遇。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以需求为导向,提高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完善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任教。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适当增加男性教师定向培养力度。配合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本省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并落实好就业岗位,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鼓励各地招募城镇已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改进培训模式,“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向乡村教师倾斜。实施“万名乡村音体美教师培训计划”,为每所村小至少培训合格的音体美教师各1名。采取骨干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校园长培训等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落实“特岗计划”教师纳入所在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统一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工资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同等待遇。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表现优秀的教师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持续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且任教满10年的优秀教师由主管部门给予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3.加快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管理机制,支持学校根据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需要,优先编制外聘用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和各类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水平。到2020年,专任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双师型”专业教师要达到50%以上。学校在经费收入中要提取20%用于教师培训,政府在职业教育经费中划出一块资金用于教师的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出国集训、异地培训和入企轮训。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进入“双师型”系列的教师,每5年应至少在相关行业企业实践累计1年。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4.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依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南昌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2016-2020)》,培养一批著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对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和职业行业能工巧匠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5.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针对不同残疾类别,按国家规定制定特教教师专业标准。普通教师转岗担任特教教师,应经过特教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落实特教岗位工作提高25%的特殊补贴政策,对在特教岗位工作满10年的教师,继续从事特教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普通中小学承担特教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教教师倾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履行职责,将落实本实施方案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做好与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做好与教育改革发展其他工作的衔接,确保政策连续性,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整合相关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整合,控制同一领域的专项数量。根据不同阶段教育属性及经费投入机制,通过发展民办教育、社会捐资助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筹措教育经费。

(三)加强督导监测。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按照政策要求、实施范围、资金使用、时间节点、阶段目标等要素,研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依法开展专项督导,公开督导报告。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西部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南昌教育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让人民群众见到实效,形成合理预期,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加快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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