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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治思想心得体会(2022年)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6-21 08:00:04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法治思想心得体会(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法治思想心得体会(2022年)

法治思想心得体会4篇

第一篇: 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篇一: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加快建设法治交通
  两天的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丰富的学习内容却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既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明确了肩负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依法法国、治省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而大力建设法治交通,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实际工作,我谈几点学习贯彻体会:

  一、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良好习惯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让法治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信仰。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就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一是要把“按法规程序办事”、“合不合法”当成自己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二是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主动运用正当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要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就是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使行业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加强,行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全员培训教育、执法责任量化到个人、执法岗位交流、交叉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要着力减少制度执行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处罚标准、处罚程序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保障裁决合法、合理、公正。要建立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报备制度和重大责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出台应对和防范措施,保障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行业重大矛盾的决策,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区别决策。严格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事后评估等手段,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违法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
  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提升服务水平,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
  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武器,是为民众谋福利的工具。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出发,法治建设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更有影响力和说服力。要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的过程。作为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行业,我们要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服务能力。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要进一步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优化和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真正做到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二是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交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交线路开辟调整、运力投放、运输票价制定调整等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三是拓宽外部执法监督渠道。增加来自营运车辆驾驶员、经营业户和普通市民的执法监督员,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篇二:法治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
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
使他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
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
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强化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
  规定的程序、严格地适用法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正确、合理、及时,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从而达到司法的最佳效果。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必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的各种制度,加大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的救助,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机制,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妥善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稳步强化和推进司法公正,促成法治价值目标的实现。


  四、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法治建设也不例外。法治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权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都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作后盾。具体来看,人作为最根本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宏观上,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采取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需要不断分析总结、完善提高法治建设的质效,这一切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所以必须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设置一定的编制,配置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员,明确职责任务,使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与依法治理的地位相适应;
微观上讲,无论哪一类学法对象的学法,都必须有一去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将法律正确地传授给每一位有接受能力的学法者的专业普法队伍,能真正把法治的精神传播给广大群众;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如何营造氛围、如何展示法治权威,也都必须要有具体的人员来操办。法治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所以人员的充分配置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同时,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财力和物力的保障也显得尤为重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治建设,在确保了人员配置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从法治建设的主体来看,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这不仅要从实践中获取经验,更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这需要财力和物力的支持;
从法治宣传的载体来看,宣传场地的建立、宣传硬件设施的配备、宣传资料的印刷发放、宣传设备的配置无不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
从法治建设本身来看,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监督、完善和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建设进程及质量。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篇三: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第一篇
  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学习,我对教育、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思想认识有了提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公务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二、主动认真学法。作为一名新任职的教育行政干部,懂得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教育行政管理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来到新的岗位,我抓住各种法制培训、讲座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点,并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促进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深认识到如何依法办好教育事业。


  三、依法行政,以用促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现在,随着法律宣传教育的深入,法律不断配,依法治国观念已深入人心。公务员作为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


  第二篇
  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逐步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的法律知识。总结自身近期的学习,有几点体会: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本次普法学习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同时,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王秀河
  篇二: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
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篇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
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
  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奉献力量。
  

第二篇: 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
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
使他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
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
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强化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地适用法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正确、合理、及时,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从而达到司法的最佳效果。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必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的各种制度,加大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的救助,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机制,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妥善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稳步强化和推进司法公正,促成法治价值目标的实现。

四、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法治建设也不例外。法治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权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都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作后盾。具体来看,人作为最根本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宏观上,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采取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需要不断分析总结、完善提高法治建设的质效,这一切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所以必须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设置一定的编制,配置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员,明确职责任务,使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与依法治理的地位相适应;
微观上讲,无论哪一类学法对象的学法,都必须有一去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将法律正确地传授给每一位有接受能力的学法者的专业普法队伍,能真正把法治的精神传播给广大群众;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如何营造氛围、如何展示法治权威,也都必须要有具体的人员来操办。法治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所以人员的充分配置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同时,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财力和物力的保障也显得尤为重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治建设,在确保了人员配置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从法治建设的主体来看,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这不仅要从实践中获取经验,更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这需要财力和物力的支持;
从法治宣传的载体来看,宣传场地的建立、宣传硬件设施的配备、宣传资料的印刷发放、宣传设备的配置无不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
从法治建设本身来看,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监督、完善和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建设进程及质量。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三篇: 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法治思维心得体会

  篇一: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法治思维学习体会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为贯彻落实海门市普法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认真学习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习宣讲活动》的所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直指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并成为国家与公民的政治常识。法治思维的形成,不能依靠几个文件和会议,而是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实践,在“倒逼”机制下,培育和形成法治思维。就我们卫生院而言,应重点抓好以下重要环节:
  第一,要真抓实干,做到说实话、办实事。
  习近平同志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就要求我们要避免说空话,说大话,否则就会像赵括一样,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兵败而亡,误己误国。我们抓管理创新,就是要做到说实话、办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创新卫生管理上真抓实干,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医院和谐稳定。
  第二,各种制度和规章,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让全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到正常、有序的法治化道路上来。任何医务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触犯法律底线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既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又要有“作茧自缚”的精神,按章办事,规矩自我。
  第三, 加强卫生院的法治教育,开展一定时间的法治教育活动;
要加强全院医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参加法学课程学习,接受系统法律思维训练。
  倒逼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指标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后果者,依法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总之,我们推进“法治医院”建设, 需要营造依法办事、懂法守法的法治医院意识与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思维定势,让法治精神成为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空气和阳光。篇二: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党内法制教育不可忽视。其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则是题中要义。
  一、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理论蕴涵及实践意义
  公民权利是指为公民所拥有、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公民所应有的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
二是敬畏意识和责任意识。所谓敬畏意识体现为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地位,坚持公民权利本位的价值旨归,对权力行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可能性时刻保持慎独之心。所谓责任意识具体体现为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法律义务的高度自觉和勇于担当;
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精神的坚守;
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与实现人民利益内在同一性的深刻认知。在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内涵中,后一方面更应该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所重视。这是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他们所遵循、坚持的宗旨和理念所决定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现代社会治理条件下,公民权利是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法律规
  定、现实载体,贯彻党的宗旨制度化、法治化的途径就是实现公民权利。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我国宪法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集中体现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坚持依宪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公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和时代要求。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强化公民权利意识是贯彻党的宗旨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坚决维护公民权利。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法治的重要文化基础是权利文化。权利文化欠缺,是法治表层化的重要客观原因。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其中关键环节之一是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会有力地推动法治化的进程。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强弱不仅关系到法律实施的程度,而且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理念倾向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起导向作用;
他们有无公民权利意识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程度的高低会对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会深刻影响法治化进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文化基础的发展,从而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用党内法制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势在必行
  从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现状来看,随着现代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已经大大提高,但仍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远远落后于实践要求,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实践能力都亟待提高。对公民权利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偏差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权力本位意识浓厚。确立权利本位价值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内在要求,其中关键是正确认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仍存在着很强的等级观念,不能正确看待与合理解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不断放出“雷语”,引起社会和民的热议。在雷人言辞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党员干部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他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便干涉。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自诩父母官,把为民造福、为民做主当成口头禅和现代观念宣传与提倡,表明他们并没有理解和把握法治精神的要义。
  二是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往往看重法律对公民义务的强制性规定,而忽视了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这种认识偏差导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相关工作实践中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影响依法执政成效。譬如,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在潜意识中甚至把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当作一种恩赐。尤其是选择和核定救助对象环节,存在利用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来选择救助对象的现象。
  更加重视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中存在的错位现象,对多数人来说,主要与自身能力不足直接相关。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突出,消弭冲突亟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在现代治理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党员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不足,是党内法制教育应当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的着力点
  造成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决定性的因素应当从管党治党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就党内法制教育而言,应该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宏观规划的制定、教学体系的调整、>培训力量的形成,构建有利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长效机制。为此,应该从以下方面着力。
  首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首要目标在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公民权利教育在党内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把公民权利意识教育作为党内法制教育的重要课题,从而奠定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观念基础。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主要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公民权利理念的思维能力。而党内法制教育成效对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应当看到,在这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为了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通过互联对近年来党校系统的教学专题设计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搜索。从我们的初步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总体教学规划还是微观教学活动安排,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并没有成为教学设计重点,主要表现是涉及公民权利的教育课程稀少。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党内法制教育方面承担重要责任。上述情形表明,党内法制教育在对党员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方面还有待强化。应当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加强“顶层设计”,以创新思路推进党内公民权利意识教育。针对这个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大党校法制教育特别是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培训力度。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课题,仅设置有限的必修专题远远不能满足学员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要求,不能帮助学员走出公民权利意识不足的窘境。因此,各级党校应审时度势,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探索,增加法制专题课程及原理课程的设置,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增加法律知识储备。特别是增加公民权利内容的教学专题,加大公民权利知识体系的教学分量,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
  其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必须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统一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职责,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需求调研。应当把需求调研作为开展党内法制教育的首要环节,做到不调研不立项、不调研不培训,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组织需求,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大局,着眼解决当前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让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新精神,把握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明白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解决现实问题。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需要长时期研习和应用法律的训练和经历。因此,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为了弥补现有培训资源的不足,应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所谓“走出去”,即组织学员进入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现场,通过实际体验,不仅能够深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有利于提升实际操作能力。所谓“请
  进来”,即调整和优化培训资源。通过选聘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担任兼>职教师,让社会优秀法学人才为党内法制教育贡献才智。
  三是创新培训方法。比如在相关培训方面,应当加大案例教学比重,不仅有利于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强化实效性。还有,充分利用互联络优势,建立络教育平台。可以利用互联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校,通过视频讲座、在线解答、学法论坛等技术手段,增强党内法制教育的互动性。此外,有组织地开展专题活动,包括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以活动促学习,以活动带学习,助推党内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二)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在93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铸就了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正是因为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深刻认识、对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才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新阶段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顺应人民意愿、更好实现人民利益的生动实践,也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过程。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当前,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深刻变化,我们党统筹协调群众工作的难度在加大,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法治思维缺乏,办事方式粗糙,法治意识不强,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不高。面对严峻的任务和挑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不断获得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只有在思想深处真正理解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会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才会有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自觉。要把群众观点贯穿到加强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不断增强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群众观点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必修课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群众观点的自觉意识。要把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深入社会生活最基层,切身体验基层工作的实际,把握群众思想的脉搏,在深入人民群众中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诚情怀。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定的群众立场是我
  们党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石。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站稳群众立场,才能制定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对待事业、对待群众,才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和今后,必须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群众的就坚决支持,不利于群众的就坚决纠正。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着眼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依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依法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
  科学把握群众方法。科学的群众方法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才能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使群众工作常做常新、充满生机活力。当前社会成员的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迫切要求我们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有的放矢地开展群众工作,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运用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化解疑虑,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知法、信法靠法、守法用法,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高度重视互联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丰富与群众联系沟通、互动交流的载体,畅通群众表达意见诉求、参政议政渠道,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事业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是提高群众工作科学化程度的必然要求。强化法治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既需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也需要依靠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来约束。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的本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和普法力度,增强人民对法律法规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要健全信访制度,保证群众提出的重要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同时,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法律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和践性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
  篇二:法治思维学习体会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为贯彻落实海门市普法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认真学习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习宣讲活动》的所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直指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并成为国家与公民的政治常识。法治思维的形成,不能依靠几个文件和会议,而是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实践,在“倒逼”机制下,培育和形成法治思维。就我们卫生院而言,应重点抓好以下重要环节:
  第一,要真抓实干,做到说实话、办实事。
  习近平同志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就要求我们要避免说空话,说大话,否则就会像赵括一样,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兵败而亡,误己误国。我们抓管理创新,就是要做到说实话、办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创新卫生管理上真抓实干,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医院和谐稳定。
  第二,各种制度和规章,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让全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到正常、有序的法治化道路上来。任何医务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触犯法律底线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既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又要有“作茧自缚”的精神,按章办事,规矩自我。
  第三, 加强卫生院的法治教育,开展一定时间的法治教育活动;
要加强全院医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参加法学课程学习,接受系统法律思维训练。
  倒逼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指标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后果者,依法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总之,我们推进“法治医院”建设, 需要营造依法办事、懂法守法的法治医院意识与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思维定势,让法治精神成为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空气和阳光。
  篇三:强法治心得体会两篇
  强法治心得体会两篇
  强法治心得体会
  【篇一】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由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的。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对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严以用权心得体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改革共识、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因此,必须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也直接决定着能否建成法治中国。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口号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意识,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篇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党内法制教育不可忽视。其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则是题中要义。
  一、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理论蕴涵及实践意义
  公民权利是指为公民所拥有、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公民所应有的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二是敬畏意识和责任意识。所谓敬畏意识体现为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地位,坚持公民权利本位的价值旨归,对权力行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可能性时刻保持慎独之心。所谓责任意识具体体现为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法律义务的高度自觉和勇于担当;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精神的坚守;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与实现人民利益内在同一性的深刻认知。在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内涵中,后一方面更应该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所重视。这是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他们所遵循、坚持的宗旨和理念所决定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现代社会治理条件下,公民权利是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法律规定、现实载体,贯彻党的宗旨制度化、法治化的途径就是实现公民权利。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我国宪法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集中体现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坚持依宪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公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和时代要求。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强化公民权利意识是贯彻党的宗旨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坚决维护公民权利。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法治的重要文化基础是权利文化。权利文化欠缺,是法治表层化的重要客观原因。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其中关键环节之一是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会有力地推动法治化的进程。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强弱不仅关系到法律实施的程度,而且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理念倾向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起导向作用;他们有无公民权利意识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程度的高低会对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会深刻影响法治化进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文化基础的发展,从而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篇四: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说明了法治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法治思维的培养必须作为一项非常急迫的任务来完成。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而领导干部只有在工作中运用所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才能维护政府的威信。所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政府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而言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来引导,而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还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时代的需要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不同的法。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规章之间、行政权与司法权依然有许多冲突存在。这让法律变得复杂,于是学习这些法也会变得复杂。所以,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2、 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实现。而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风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突显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亟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相关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后的检测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实行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 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自身的约束外,还必须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共同的努力,共同去培养和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完善的法律体系、系统的法律学习和外部监督是培养和提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可或缺的途径。
  篇五:法治思维学习笔记
  学习笔记
  地点:办公室 学习形式:自学 学习内容:法治思维的提出经历了一个过程
  一般认为,法治思维是指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历经了四届党代会、15年的时间。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对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XX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XX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写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XX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提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从上述四届党代会的报告可以看出,十八大对“依法治国”和“依法思维”的提出,是建立在前三届党代会的基础上的。十五大确立了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十六大奖“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八大提出既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从“法治观念”到“法治思维”的转变,是执政理念上的提升,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
从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执政实践能力的提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彰显了时代发展对我们党执政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篇六: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一: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
  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十八大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
  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二:学习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2683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
  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三:学习“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5707字)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篇七:法治思维与当代大学生发展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二)
  尊敬的党组织:
  很荣幸能参加这期党校的培训。在第二次党校培训中,我们在文学院委员会分党校黄楚文副校长的带领下学习了《法治思维与当代大学生发展》。培训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改革是一种常态社会创新,法治是推进改革的基本要求,当代大学生成长发展环境。这次培训令我受益匪浅,深受启发。
  改革开放已经走过30多个年头了,如今的中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大确定两个一百年的目标,我们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例如环境污染、医疗保健、食品安全、行业垄断、教育公平、贫富差距等问题。国家之间竞争激烈,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家间的竞争更多的是科技力量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是最富活力,最富理想的群体。作为一名大学生,更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履行国家的时代使命。
  十八届三中全会,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新主张。在改革的进程中,人才,尤其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地位将越来越突出,改革将推动人才社会结构的调整,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率,人才流动率将提高,改变“一个岗位干一生”的现象。
  改革意味着利益结构的调整,法治能有效化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是实现利益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法治,是推进改革的基本要求。当代大学生应该将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一是要敬畏和信仰,有法律至上的思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是要有权利和义务意识,既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又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此外,还要有公平合理思维,法律责任思维,互联思维,权利制约思维等等。
  法治国家为我们大学生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平台。我们应该把自己塑造成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不辜负时代和国家的重托。我会更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法治理念,信仰法治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进取,奋勇拼搏,展显青春的活力,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量。
  姓名:周璇
  XX年 11月12日
  篇八: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十八大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篇九: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办公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方向、干工作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办公室)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方向、干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中国共产党93年的历史上是首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划了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系统各项具体工作正常运转所涉及到的具体事务服务与保障,原则性较强,好多工作讲程序与规则,但又不能够缺失灵活性。全面深入地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自己认为要首先做到以下二点:一要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思想;
二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想事办事。
  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凡事均要用法治的理念来思考,用法治的方式来解决,做到按规矩办,不搞“例外”,同时要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能力,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各项规定和单位的各项工作制
  度,特别是财经纪律,坚持标准、原则,管好单位的财与物,搞好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不贪国家一分钱,不乱花国家一分钱,清清楚楚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要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认真履职尽责,做好上下沟通、协调工作,严格办文、办事、办会,坚持问题导向,学会用法治来思考和处理问题。对工作中容易跑偏的问题,善于从制度与机制建设着手,根本性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篇十:提升法制思维,争当教育排头兵心得体会
  “提升法制思维,争当教育排头兵”
  心得体会
  北关小学方琼艳
  XX年4月,北关小学开展了“提升法制思维,争当教育排头 兵”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通过在此次活动的开展,我受益匪浅、感受很深:
  教师,其身份决定了他们应当以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烂熟于心,做一个知法理、明法治、用法途的“法事通”。日常工作中,不碰师德红线是做教师的底线,此为“师德守法”;
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等“专业规范”,积极践行新课改理念,反思自身的教学作为,是为“专业守法”。教师处在教书育人的最前沿,这决定了其本身也当依法执教,以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传播法治意旨,践行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尊严,让人格、尊严、公平、正义、平等观念深入学生心中。唯有如此,才能培养出具有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健全人格的现代公民。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实施义务教育、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是人生的启蒙教育阶段,是人生成长、发展的知识和思想基础,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担负的责任对学生的成长意义重大。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义务教育是儿
  童、少年接受学校教育的起点。也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基础,教师的思想品德、为人和风范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心理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教师违法,法律上的后果自不必说,在教育实践中也与教师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这是教育的失败,是学生的不幸,是教师的悲哀。然而,如果我们心中有了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尊重学生,这种情况就自然而然的避免了。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就是学校要教育教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公民。这也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基本立足点。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开创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教育工作是辛苦的,教师每天都进行着大量的平凡琐碎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管理班级但是,我们应该立足现今,着眼未来,以苦为乐,甘于寂寞,勤勤恳恳。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大潮中,我们要敢于迎接挑战,抓住机遇,争当实施素质教育的排头兵。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自己就要一有桶水。学海无涯,处于“知识爆炸”时代的学生们,无论在知识的来源渠道,知识的种类范围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方面,都非同寻常。这就要求教师在不断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的前提下,不断学习,使自己具有“一桶”源源不断的“活水”。明代思想家黄宗羲曾说:“道之未闻,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能解,则非师之过矣。”教书育人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敷衍马虎,因此,教师应当勤奋学习,走在时代和学生发展的前头。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是从事精神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必须有真才实学。面对当今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技的飞跃,以及学生成长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挑战,教师如果不强化“自育”意识,力学苦练,做到“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恐非易事。因此,教师要勇于和勤于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要以科学的施教知识,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要有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在耕耘中拓展视野,在执教教学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
  要面向全体学生,关爱每一个学生。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朱小曼曾
  说:“离开感情层面,不能铸造人的精神世界。”是教育,首先应该是温暖的,是充满情感和爱的事业,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将教学中存在的师生的“我”与“你”的关系,变成了“我们”的关系。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共同分享成功的欢乐,分担挫折的烦恼。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爱生是衡量一个教师师德水平的一把基本尺子。爱是一门艺术,能爱是一个层面,善爱则是另一个层面。作为教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
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爱”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
“爱”要以理解、尊重、信任为基础;
“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
“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上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
  教师的工作就是奉献,让我们牢记学无止境,为人师表,让我们用行动去播撒爱,让我们用爱去培育心灵,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在教育、教学的工作实践中,用高标准的师德观念,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素质,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出不平凡的力量。

一名教师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普通岗位就是一份责任。“争当排头兵”就是要和教育事业同呼吸,共命运;
“争当排头兵”就是为教
  育事业的繁荣昌盛鞠躬尽瘁,无私奉献;
“争当排头兵”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怀。
            

第四篇: 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范文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xx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在我院如火如荼地进行。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的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一章,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我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了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到民事审判中的自觉性。通过认真学习,我认识到:

  一、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对审判人员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对审判人员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保证审判工作依法进行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审判人员的职责就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在审判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民事审判工作,处理的是人民群众之间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纠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在审判工作中贯穿依法治国的理念,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判人员是否尊重法律,是否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权威,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是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信仰。因此,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我们审判人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第三、严格依法办事。在认真学习读本以前,我片面理解依法治国就是严格依法办事,对严格依法办事也是表层的理解,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严格依法办事,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职权由法定,二是有权必有责,三是用权受监督,四是违法受追究。在学习读本以前,我以为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依法办事,没有理解到还有前两个基本内涵。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所以成为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在依法治国理念中首先应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不可能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涵的三方面的涵义依次是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不能认为自己是高人一等,居高临下,滥用审判权,这种特权思想一定要清除。不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要受到追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也一定要受到追究,否则法律尊严就无法保障,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也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应有之义。因为没有法律的权威,法律就得不到执行。因此尤其我们审判人员要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维护宪法权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适用法律中要注意执行的是宪法和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与以上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地方的土政策坚决不能执行。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也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方面,在审判中一定要公正高效地处理纠纷,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三、在审判工作中要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要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这是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审判人员的基本要求。法谚云:“法官知法”。作为审判人员,不仅要知法,而且要“业务精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的素养,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是,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是一个合格的审判人员的基本素质。

  自觉接受监督对审判人员很重要。因为任何权力都必有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我们不能以为自己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排斥监督。监督有法院内部的监督,如审判监督庭、监察处,外部有人大、政法委,社会监督等。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把自己履行职责的行为置于内外部监督之下。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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