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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2 16:18:02 | 浏览次数:

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



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整治、取缔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整治车辆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在城乡道路上行驶的,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或燃油三轮车、四轮车、残疾人(老年人)代步车以及旅游观光车等机动车(以下简称“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重点整治以下四种情况:

(一)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

(三)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维修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四)违法加装动力机械上路行驶及非法营运的人力三轮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办事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姜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付宝环、管生华、崔琪、苏纯利、汪长胜、刘乃岳、孙海波、潘世林、李正尧、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一)宣传教育组

工作职责:负责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联系上级媒体,正面宣传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行动;做好乘坐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潜在危害的宣传报道,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学校学生拒绝乘坐;负责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摸底排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街道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情况进行摸查,为整治行动提供详实的数据。弄清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从业人员的类型、住址、户口所在地、家庭成员、收入来源、子女上学、家属就业、享受国家政策等情况,逐户建立档案。摸查从事销售、改装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商户和企业情况。摸清从事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残疾人家庭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

(三)信访维稳及善后处理组

工作职责:制定本小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访职责,落实信访责任人和联系人。做好信访问题登记、督办、反馈工作;指导协调排查信访隐患,及时接待处理上访群众,做好越级上访以及非法上访、闹访、缠访人员的劝解、疏导、稳控等工作,提前与上级信访部门汇报沟通上访情况;负责对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解答;做好事件相关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对需要司法救助的上访人员,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建立包保责任制,各村(居)社区,与包村干部配合,按辖区落实包保责任,本地常住人口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包保,外来人口(东港市以外)按暂住地实行包保,专人负责,“一对一”包保,建立台帐;包保事宜有争议的,由信访维稳及善后处理组指定;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配合包保工作。外来从事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且无经济来源、无固定居所、家庭困难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罚后,交由市救助站临时收留。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9月。

1.由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致全市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主及市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在《通告》和《公开信》及中阐明残疾人(老年人)代步车限制性规定,即只能供一人驾驶无承载其他人座位的小型残疾人(老年人)代步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各村(居)社区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进行入户调查,逐一登记,弄清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的准确信息,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各村(居)社区,要在村(居)、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和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销售场所张贴《通告》,设置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9月底前,各村(居)社区要完成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残疾驾驶人的入户调查工作。

5.教育办要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出行教育,动员中小学校学生拒绝乘坐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加强对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发现有乘坐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学生,要对家长、班主任、学校校长进行劝诫。学生因乘坐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造成伤害的,对班主任老师、学校领导教育措施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各村(居)社区,要全面开展安全出行教育,在村(居)委会、社区显要位置张贴《通告》,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行动,拒绝乘坐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10月至201611月。

1.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对从事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维修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网点进行清理整顿。

2.公安部门牵头,交通、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残联、民政等部门配合,以执法行动大队为主,把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以“全天候、全覆盖、零容忍”工作模式,联合开展整治行动。

3.交通部门牵头,公安、综合执法、卫计、人社、残联等部门配合,对本市户籍身体健全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驾驶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首次非法营运被查扣的,依法罚款3000元、扣留车辆1个月,如本人有悔改之意退出营运的,由本人出具保证书,返还车辆;若非法营运再次被查扣的,将依法罚款、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对属本市户籍、经医学鉴定确认为残疾人且有残疾人证的,首次非法营运被查扣的,如本人有悔改之意退出营运的,由市残联担保,与市交通部门签订承诺书,并经公证处公证,可以返还车辆,应改换一人驾驶、无承载其他人座位的小型残疾人代步车;如非法营运再次被查扣的,将依法处罚3000元,扣留车辆1个月,返还车辆;如非法营运第三次被查扣的,将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4.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配合,对城区及镇区乱停乱放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违法行为,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扣车并处罚;对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要坚决予以取缔,防止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后,借机反弹。

5.人社部门牵头,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配合,免费为非下肢残疾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推荐工作岗位;落实专人负责对接人社部门提供的就业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且能够就业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下肢残疾驾驶人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由市残联制定方案,市直机关开展包保,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在保证不再非法营运的前提下,逐级申报,民政部门负责办理低保手续,享受低保待遇。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12月至20172月。

1.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公安、交通、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持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对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维修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企业和商户,由市场监管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非法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对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由交通部门依法扣罚;对市区内乱停乱放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行为,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始终保持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

2.加大治安处罚力度。对进省、进京非法上访人员,信访部门负责固定证据,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对妨碍公务、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组织策划、幕后指挥以及打砸抢烧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惩,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公安、交通、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思路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加强管理,坚决防止反弹。

4.巩固信访维稳成果。公安、信访、残联、民政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要时刻关注残疾人群体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变化,对有困难的残疾人要积极帮扶,对欲重新上路非法营运的人员要加强说服教育,持之以恒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四)防止反弹阶段:20173月至20176月。

春耕期间,是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反弹暴发期。联合执法组以及执法行动大队要严加防范,继续加强联合执法,严查严打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实现彻底取缔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社区以及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村(居)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村(居)社区每月15日、30日要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街道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苏纯利;电话:7190355;邮箱:xczz5688@163.com

(三)依法行政,讲究方法。各村(居)社区在工作中要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村(居)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在街道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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