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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丹东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精选文档)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2 16:24:04 | 浏览次数: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36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丹东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丹东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精选文档)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建设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36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关于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作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坚持“政府规划引导、部门协作推进、市场运作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布局和流通链条,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创新流通和销售模式,加快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减少流通环节,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和质量安全等问题。

(二)发展目标。

经过3年左右时间的不懈努力,农产品流通体系各环节建设全面加强,农产品批发零售体系布局合理,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支撑有力,流通信息服务体系建成并充分发挥作用,流通标准化和质量保证体系比较完善,流通环节和成本合理压缩,产销对接、直供直销的农产品比例显著提高,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有效缓解,农产品流通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和保障群众消费需求基本相适应。到2020年,农产品市场网点进一步健全,流通模式进一步创新,流通效率进一步提升,流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农产品流通更加高效、畅通、安全、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1.优化农产品生产和收购环节规划建设。落实粮油肉菜鱼奶等农产品生产责任制,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推广优质、高产种养技术,持续增强农产品生产能力。全力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到2017年末,建立稳固的优质稻米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浆果基地、优质瓜果基地、特色水果等6大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实施“一镇一品”工程,推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和区域优势主导产品。力争到2017年末,建设“一镇一品”示范镇20个。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订单农业”形式发展直销。支持农产品收购企业发展壮大及农产品生产、储运、销售企业开展收购业务。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重点养殖场等,继续以“公司+农户”等形式实行农产品统一采收,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进入市场。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有效提升农产品产销衔接能力。

2.加快完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将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网络发展规划。根据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优化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规划布局,构建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推进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络化布局。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零售终端体系。

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改造升级步伐,完善市场服务功能。重点培育东港黄海水产品批发市场、宽甸北方山奇农产品大市场2家企业为全省知名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推进丹东兴业蔬菜批发市场异地新建项目,争取早日建成运营;东港黄海水产品市场(三期)冷库建设项目,力争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引导东港黄海水产品市场、宽甸北方山奇农产品大市场、凤城翰墨贸易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山东寿光农产品物流园为参照模式,加快物流配送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冷链系统、质量可追溯体系升级改造步伐,成为省内外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的重要结点和集散地。

结合我市“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全市重点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7年末,全地区完成30个重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

以丰富“米袋子”和“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打造15分钟买菜商圈。按照大型社区(3万人以上),总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中型社区(0.7万到3万人)总面积600平方米、小型社区(0.7万人以下)总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建设改造农产品零售网点。到2017年末,全市建设改造社区标准化菜市场50个以上;社区菜店、连锁生鲜超市、果蔬商店等各类农产品零售网点500个以上。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切实提高农家店统一配送率、存活率、POS机普及率和直营店比例,充分发挥农家店“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综合服务功能。争取到2017年末,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95%以上的行政村。

3.加强农产品冷链储运设施规划建设。结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改造建设一批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运输和保鲜加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批冷链物流园区的服务功能,鼓励支持流通企业研发推广鲜活农产品产后贮藏保鲜技术及材料、冷链流通技术及设备,加强传统冷冻冷藏设施、冷藏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改造,推动传统冷库向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转型。到2017年末,全市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新增冷库面积10万平方米,全市冷库总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冷链物流重点企业40家以上。

(二)加强农产品流通重点环节改革创新。

1.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直供对接。积极推动“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餐对接”,鼓励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及企业食堂、宾馆酒店等最终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增加对接品种,扩大对接规模,通过对接洽谈会等平台畅通对接渠道。

2.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和业态。以连锁、直营、集团配送和电子商务为重点,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支持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农产品生产商在城乡设立专卖店或专售区,在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直供直销。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展会品牌,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学习借鉴深圳市平价商店“海吉星”模式,探索建立平价农副产品流动售卖车销售网络,建立形成覆盖全市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支持具有产销基础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立网络销售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电子交易平台和拍卖平台,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农产品流通平台。鼓励网上买菜等新型消费模式的发展。

3.培育和发展农产品流通主体。推动农产品经销商向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培育1家跨区域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打造上连农产品生产基地、下连零售终端的流通主导型产业链。培育5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创新组织模式,提高经营效率;培育5家大型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鼓励其扩大连锁经营网络规模;培育2家大型农产品运输企业,提高物流效率,优化物流服务;培育50家产销联营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并购联营、股份制改造、上市等途径,提升经营规模、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认定品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到2017年末,全市重点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到80家以上。

4.推进农产品流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鼓励研发推广农产品仓储流通功能性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中心机械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推广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技术和重点农产品工厂化生产技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

5.促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对重点农产品做到准确分级、规范包装和标签标识。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入标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按照农产品准入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以农产品流通标准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产品品牌化,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并通过分级销售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能力建设。

1.规划建设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着力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农产品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技术领先、监测面广、数据权威、发布及时、功能多样的市级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各类信息子平台和相关业务系统,配载农产品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功能,重点开展农产品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加强部门协作,科学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和共享规则,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共同开发利用。

2.强化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开发利用。合理布局农产品监测信息采集点,动态监测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仓储基地、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等产销、库存和价格情况,根据需要及时预警。科学分析相关农产品信息的变化趋势,为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调控农产品市场提供决策支持。依托监测数据开发编制并权威发布我市农产品价格指数和景气指数。

3.建设全市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平台。依托跨区域、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企业,构建生产、采收、检测、分拣、加工、存储、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大型涉农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信息、商务、品牌、在线软件及无线增值等系列服务。发挥电子商务的无地域限制优势,构筑覆盖全区域的零售终端,完善终端实体店的展示和销售功能。

大力发展专业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建设具有产地支撑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直达餐桌”流通新模式。支持电商企业开展对家庭和团体单位的农产品智能配送。探索发展具有丹东地域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针对东港市海产品、大米、草莓、禽蛋闻名天下的优势,重点建设东港黄海水产品市场涉农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针对凤城、宽甸林下农产品丰富的特点,重点建设宽甸北方山奇农产品大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建立合格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农产品标识管理、准入管理和溯源管理,规范农产品标识的使用,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建立进销记录,实现流通过程全程可追溯。支持有条件地区试点建设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先行先试并逐步拓展到水果、水产品等其它农产品。加强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抽检频度,围绕“菜篮子”安全,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质量抽检。

2.建立农产品流通诚信体系。建立农产品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平台,健全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共享制度,对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的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归集到丹东信用数据交换中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37号)精神,建立违法失信市场“黑名单”制度,向社会警示失信市场信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法规,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形成分工合理、协作紧密、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违法添加等行为和“鱼霸”、“菜霸”、“肉霸”等欺行霸市行为。

(五)加强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和保障。

1. 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1)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多渠道统筹和整合有关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市、县(市)区财政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体系内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物流网络、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整合现有专项资金,支持体系内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2)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免征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等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的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批发商,符合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门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免征小微企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贯彻落实减免农产品流通企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直销菜店)和连锁生鲜超市的用水、用电、用气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

3)完善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广泛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立银企合作平台,完善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放宽担保条件,并在审贷机制上建立绿色通道。

4)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农产品流通用地规模、布局,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便民生活服务网点和加工配送中心、冷链物流建设用地,对自建自营型农产品生产基地给予用地保障。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兴办农产品市场。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农产品市场用地。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市场。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严禁改变用途和性质。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监管,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

5)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超限、超载,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当场罚款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必要时应发放专用证件赋予特别通行权。加快农村公路和田间运输通道建设,解决好农产品离乡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

2.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市政府成立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组,市长任组长,分管服务业和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协调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市农委、市供销社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规划引导,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以推进,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各地区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出台具有推动力的政策措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督促推进,确保全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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