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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方案】昌平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0 14:00:07 | 浏览次数:

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昌平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昌平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进昌平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区域功能定位,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根本,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昌平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着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于国务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要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全区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取消和承接文物、质监、体育、加工贸易、投资项目立项、节能审查、占道施工管理、城市危险隐患树木清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水务管理、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领域,简化相关审批手续和环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文化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昌平交通支队等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简化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区政府各审批部门)。

2.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635号)和市政府审改办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快本市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京审改办函〔20169号)等文件精神,努力推动落实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有关后置审批事项工作。制定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切实做好登记注册环节“双告知”工作。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序落实“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4.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取消相关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落实国务院部门和北京市设立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的清理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清理工作,同时加强职业资格监督管理。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承担。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开展价格执法专项检查,加强价格改革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实施重点行业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做好重要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落实北京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6.以政务公开推进简政放权。公布2016年版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编制昌平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化委)。

(二)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监管创新

7.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探索推进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公安、质监等领域推动开展智能监管(牵头单位:区地税局、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质监局)。对制定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监管经验总结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

8.加强信用监管。贯彻落实北京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建立昌平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搭建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等相关标准和办法,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落实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委)。

9.推进综合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证据在部门间共享和互认,减少重复检查、重复调查(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10.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1.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对权力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根据通用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并公布本部门行政职权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围绕全区重点工作,挑选23个重点领域编制专项责任清单,并进一步强化责任清单落实和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12.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研究深化相关领域的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三)围绕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不断优化政府服务

13.提高“双创”服务效率。通过“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促进其增长势头不减、活跃度提升(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统计局)。

14.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牵头单位: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15.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制定并组织实施昌平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组织编制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着力清理各类“奇葩证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府审改办)。落实各部门信息化系统接入、迁入市级政务云的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服务数据信息部门间共享(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经济信息化委)。

16.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区、镇(街道)政务服务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督促落实相关要求,并做好维护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加快整合建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昌平分平台,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改革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督促协调作用,建立日常督查与专门督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范围,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改革涉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区政府法制办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切实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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