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城管意见】县关于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15 19:30:07 |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度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绿化整体水平,实现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邯郸市“绿美邯郸”攻坚行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条件,县委、县政府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意见】县关于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城管意见】县关于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2017年度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绿化整体水平,实现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邯郸市“绿美邯郸”攻坚行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条件,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实施造林绿化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县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2%以上。重点开展县城城区绿化、通道绿化、河渠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复合经营造林、经济林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和园区绿化等九大造林绿化工程。

二、具体任务

(一)县城城区绿化。县城绿化重点由县住建局和城管局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道路添绿、广场增绿、拆墙透绿、庭院见绿”的原则,打造体现地方特色的样板街道、示范道路、生态小区和精品片林,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优化居住环境,把县城建成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的靓丽凤城,全面提升县城绿化品位。要求县城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1平方米。市民出门平均300米以内有休闲绿地或公园,面积3公顷以上公园达到2处以上;全县50%以上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在县城区范围内,重点完成环城路以内土地、城区内河渠绿化以及达康街、莲花湖公园补植、老街道绿化带的提升改造和县直各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城区内村庄要加大城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流转力度,建设精品片林,提高城区绿化率,新增造林面积2000亩。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林业局、曲周镇。

(二)通道绿化。按照高速两侧各50米,省道40米、县道30米、乡村道路“一路两沟四行树”的绿化标准,实现现有县级以上道路应绿化地段全部高标准绿化,重点抓好大广高速、青兰高速、定魏路、曲柴线、园区连接线等道路林带补植和大牙线、龙侯线、乡村道路绿化工作,完成通道绿化里程119.1公里,造林面积3381亩,苗木规格不低于2.5公分。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各乡镇。

(三)河渠绿化。结合生态水网建设,因地制宜搞好河渠的清淤扩挖、治理绿化,绿化率达到90%以上,种植杨树或柳树等高大乔木,苗木规格2公分以上,模式2×3米或3×4米等。重点抓好滏阳河、支漳河、河花干渠、沙东干渠、王封干及乡村排灌渠的治理绿化工作,全县河渠绿化长度126.4公里,造林3547亩。责任单位:水利局、林业局、各乡镇。

(四)村庄绿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增量”和“出景”为重点,按照有空必绿、见缝插绿、打造特色的思路,按照人均3株树、户均10株树的标准,对村庄周边、街道、庭院、空隙地、坑塘等进行全面绿化,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乔为主、灌搭配、花点缀的村庄绿化精品村,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80%以上行政村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90%以上的集中居住型村庄建有休闲公园,一是村庄周边。整合林业项目资金着力打造环村林带,建设3行以上树木的环村林带闭合圈;二是街道绿化。要采用乔灌搭配的方式,以高大乔木或经济果木为主,栽植行道树,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庭院绿化。“遮荫型”庭院以栽植本地高大乔木为主,“经济型”庭院以种植果树为主,“观赏型”庭院以栽植花灌木为主,进行立体型、多层次绿化;四是空闲地绿化。深入推进“空心村”治理,将村庄坑塘、闲散宅基内等空闲地全部绿化,实现“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村庄绿化格局。今冬明春完成村庄绿化108个,造林1607亩。责任单位:农工委、林业局、各乡镇。

(五)农田林网建设。结合田路分家、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建设等项目,对田、林、路、渠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好补绿、补缺工作,使全县农田林网林控制率达到90%以上。按照200-300亩一个网格的标准,整理田间路,要求路面宽6米、每侧边沟宽1米,一路两沟四行数,栽植模式1×4×6,苗木规格不低于2.5公分,重点打造白寨镇北油村、甜水庄、娄寨,侯村镇东高固、吕洞固等村,建设农田防护林网控制面积37018亩,完成实际造林面积2230亩。责任单位:林业局、各乡镇。

(六)复合经营造林。积极挖掘社会资源,鼓励企业和持币大户流转土地造林。在尊重经营者意愿前提下,在大片流转土地和公司、农户合作育苗地上,适当发展园林绿化树种与农作物、中药材等间作造林,以此扩大造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农民收入,重点打造曲周镇黄庄、袁庄、第四疃镇郭庄等,全县完成造林面积2425亩。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局。

(七)经济林基地。根据县域特色及优势产业,从调整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出发,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农民群众发展果树种植。重点推广以苹果、梨、核桃等为主的经济林种植基地。各乡镇要根据当地农民种植意愿,选择适当的种植模式,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基地,重点抓好河南疃镇西五间房、南里岳乡振清寨、槐桥乡相公庄、后观寨、依庄乡牛疃、大河道乡东四夫人寨、安寨镇前衙等村的经济林基地建设,发展林果基地4057亩。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局。

(八)良种繁育基地。鼓励发展优质苗圃,逐步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给自足,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各乡镇要选择12个示范点,发展林果良种苗圃种植,重点抓好白寨镇马布、河南疃镇郎屯、大河道乡西大由等村,全县新增苗圃753亩。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局。

(九)园区及企业绿化。重点抓好南北两个园区内新建道路、闲散土地和企业内部绿化,做到见缝插绿不留死角。道路绿化既要注重绿化效果,更要注重美感,要乔、灌、草相结合;企业要搞好大院及企业四周绿化,要按照园林式单位的标准规划设计,高标准绿化,绿地率达到35%。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工信局。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准备阶段(201610月底前)。全面做好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土地流转、施工设计、工程招标、树种选择、苗木订购、机制模式、领导机构、责任分工、人员组织、资金筹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实施。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6111日—2017430日)。把握当年秋冬季、次年春季两个造林有利时节,在全县上下深入掀起造林绿化高潮,确保高质、超量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今年秋冬季各乡镇必须完成造林任务的60%以上。此外,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现场调度会、观摩评比会等,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三)验收考核阶段(201751日—630日)。县政府组织林业工作考核验收小组,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协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政委、指挥长,相关县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造林绿化指挥部,协调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工程规划和工作方案。同时实行县领导分包乡(镇)、分包造林绿化工程制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各项造林绿化工程的实施;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林业工程资金投入;园区管委会负责南北园区绿化;住建、城管等部门负责县城城区绿化工程;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界内路网绿化;水利部门负责水网绿化。

(二)活化机制,加大投入。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筹资、企业出资、农民投劳相结合。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造林资金支持;二是加大财政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确保造林资金落实;三是深挖社会资源,鼓励企业和持币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经营权拍卖、用地补偿、比例分成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林业建设,发展民营林业,健全管护机制,落实林权树权,确保绿化效果。

(三)完善政策,确保效果。为增强乡镇和广大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提高造林成活率和造林质量,确保造林绿化效果,完善制定造林绿化苗木政策。

一是县级亮点工程。被列入县亮点工程的,造林苗木在3公分以上,原则上由林业局负责提供。如林业局所供苗木不能满足乡镇或造林户需求的,造林户可按要求自行购买高标准苗木,明年6月份核实验收,成活率在85%以上的,每亩苗木补助300元;成活率在50%-85%的按比例发放补贴;成活率在50%以下的不予补贴。

二是大片造林。成方连片造林面积在100亩以上,所需苗木由造林户按要求自行购买,明年核实验收,成活率在85%以上的,每亩苗木补助200元;成活率在85%以下的,经补植验收合格后再行补贴。

三是经济林种植。发展经济林种植成方连片在3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苗木款100元。

四是其他造林工程。各乡镇自行谋划的造林工程,需要林业局提供苗木的,乡镇可自行选择苗源,也可由林业局提供苗源,林业局负责检验苗木质量,林业局和乡镇共同接收苗木,核实验收后,成活率在85%以上的,林业局负责全额结算;成活率在50%-85%的林业局按比例结算,剩余部分由乡镇结算;成活率在50%以下的由乡镇自行结算;以上苗木补助款在乡镇完成全年造林任务的前提下发放,完不成任务的不再补贴。

(四)真督实查,严格奖惩。造林期间,县成立督导组,由政府办牵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林业局参加,对各乡镇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电视台进行曝光,对开展好的给予表扬,进度慢、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造林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林业工作考核,聘请外地技术人员实地对各乡镇造林绿化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在全县就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验收结果兑现奖惩。对完成造林任务,成活率、保存率达到85%以上造林亮点突出的乡镇实行重奖;成活率、保存率不足85%的,苗木费用按比例从乡镇工作经费中扣除;对完不成任务或成活率、保存率不足50%的,县将实行问责制度,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荐访问:造林 城管 实施意见 【城管意见】县关于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

本文标题:【城管意见】县关于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链接地址:https://www.gongcha777.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119627.html

版权声明:
1.文驰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城管意见】县关于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文驰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6-2024 文驰范文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文驰范文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苏ICP备160638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