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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智慧XX”平台协同工作机制

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4-17 16:16:02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度“智慧XX”平台协同工作机制,供大家参考。

2024年度“智慧XX”平台协同工作机制

“智慧XX”平台协同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XX区社会治理工作方案》,依据《XX市行政协助管理办法》,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线上”议事协调能力,在“智慧XX”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搭建“协同工作”业务模块,进一步提高跨系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治理能力。全区党政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联动(以下简称各联动单位),借助平台“协同工作”业务模块,健全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配合机制,提高治理效能,实现“分级受理、统一调度、分类流转、主动发现、自主运转、高效处置”的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

  一、基本原则

  社治W办公室作为协同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协调、管理、推进、监督协同工作。全区各联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在本辖区、本系统内开展的协同工作,对照各自职能,依法、合规开展平台协同。

  协同工作指令落实分级分类管理:

  (一)分级

  一般分为:特急协同指令、紧急协同指令、常规协同指令。

  特急协同指令:通常为协同事项特别复杂,对较大群体及公共管理秩序造成特大影响,需要全面或大范围协调相关涉事部门(单位)、资源联合处置的协同任务;

  紧急协同指令:通常为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内,对部分群体及公共管理秩序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协调相关涉事部门(单位)、资源联合处置的协同任务;

  常规协同指令:通常为正常事态下需要协同处置的一般性协同任务。

  (二)分类

  一般分类为:专项任务指令、管理事项指令、协调协助指令、智能协同指令。

  专项任务指令:通常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依据上级明确的工作指示、工作方案开展的协同任务;

  管理事项指令:通常为《指挥手册》明确的事(部)件管理事项,单一部门无法独立完成、需要其他部门(单位)分工合作完成的任务;

  协调协助指令:通常为管理责任、管理界限不清,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单位)给予协助或建议的任务;

  智能协同指令:通常为依托平台智能化,将具体管理事项现有工作机制、规范流程嵌入平台“协同工作”业务模块,联动单位之间可以借助平台实现智能流转的协同任务。

  二、协同流程

  (一)任务发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发起协同指令:

  1.因法律、法规规定,发起单位无法独自行使职权或独自行使无法达成工作目的的;

  2.因职权分工,行使职权所需的事实材料和其他证据,发起单位无法掌握或无法独自掌握,而接收单位掌握的;

  3.因经济性、便捷性考量,由接收单位执行,比发起单位行使职权更经济、更高效、更便捷的;

  4.因权责不清,无法明确责任单位,需要接收单位办理或明确的;

  5.因人员、设备等事实原因或技术性考量,需要协办协同出具专业意见的;

  6.其他需要协同,并经社治W办公室审批的。

  (二)任务办理

  接收单位应当依据协同工作请求,开展相应的工作,并向发起单位书面反馈协助实施情况和处理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同工作事项、协同工作开展过程、协同工作结论或者协同工作结果、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情况。

  (三)任务记录

  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形成细致的工作台账,随时跟踪办理情况。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同发起的日期;
书面材料名称、编号或者文号、是否督办;
涉及相关人员的,需列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
辅助和佐证的资料种类、数量等;
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
工作结果反馈情况、日期等;
卷宗文档归档地、编号;
其他应该记载的事项。

  (四)任务时限

  任务接收单位能够立即提供协同配合的,应当即时办理。不能立即提供协同配合的,任务接收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协同配合。协同任务原则上不超过XX个工作日,涉及强制执行、调查、出具专业意见的,最长不得超过XX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的,经社治W办公室批准,可以再延长XX个工作日。特急、紧急协同任务另有专门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完成。

  (五)清单管理

  社治W办公室依托平台建立清单管理数据库,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协同工作各联动单位应当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和工作协同,梳理本单位、本系统可提供协同工作的清单,做好动态维护。全面建立“标准化、流程化和可视化”的协同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做到”过程可溯、全程留痕、差错可纠、责任可追”。

  (六)责任承担与争议处理

  发起单位承担责任:

  1.发起单位自行作出的决定;

  2.协同事项的合法性;

  3.接收单位提出的工作请求,征得发起单位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发起单位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接收单位承担责任:

  1.接收单位行为超出协同工作范围;

  2.接收单位以自己名义实施的行为;

  3.接收单位依据发起单位的工作请求,以自己名义实施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协同接收单位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发起单位与接收单位之间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报请社治W办公室研究确定,必要时提请社治W裁定。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联动单位要会用、善用、敢用协同工作,致力协同工作出实效。善于发现协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固化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促进管理、服务等工作提质增效。

  2.加强协作联动。各联动单位在开展线上协同时,应当主动做好线下沟通,合力推进问题解决。确实存在难点问题的,应及时报请社治W办公室协调解决。

  3.强化督查检查。社治W办公室负责对协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联动单位做好议事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有利*面。责任不落实、慢落实的,由社治W办公室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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