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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讲话】县委书记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讲话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5-06 19:00:07 | 浏览次数:

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暨林业生态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和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以及林业生态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讲话】县委书记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林业讲话】县委书记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暨林业生态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和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以及林业生态县建设工作。刚才,展发同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和林业生态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余旺同志宣读了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表彰通报,并分别与各镇(场)签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依法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关注和重视林业工作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及2006年以来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始终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定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面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继解放初期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地为稳定、落实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促进我县林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们必须看到,林业产权尤其是占全县林地面积92%的集体林地,仍然存在权利主体模糊,归属不清,责、权、利不统一等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林业“三定”,虽然使广大农民分到了自留山、承包了责任山,本世纪初也曾进行过林权证换发登记工作,但由于林业改革的一些配套政策和措施没有到位,农民实际上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更没有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说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度由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一次真正触动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搞好这次改革,有利于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对农村的改革发展将产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我县现有228万亩集体林地,这是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笔宝贵资源,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笔巨大资产。但长期以来,由于林权制度存在缺陷,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水平低,“林业弱、林区困、林农穷”的问题十分突出。在耕地开发潜力有限、农民增收比较缓慢的情况下,大力开发相当于耕地7倍的林地资源,在林地上广植“摇钱树”,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重要途径。特别在当前,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降低,我县部分打工人员陆续返乡,全县农民就业和增收的空间缩小。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大量的返乡劳动力推向林地,发展林业生产,无论对扩大内需,缓解就业压力,还是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我县近80%土地为林地,相当一部分人口生活在林区,没有林农的小康和林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县的小康。因此,我们必须把山区林区作为林业建设的重点和主战场,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努力走出一条富有翁源特色的兴林富民之路。

3、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我县由林业资源大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转变的强大动力。我县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是全省重要的用材林基地,素有“粤北林区”之称。全县现有林业用地246万亩,其中集体林地228万亩,占总林地的92%。可是由于现行林权制度的种种弊端,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投入难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广大农民守着“金山银山”却过着穷日子和苦日子。据有关资料反映,我县林地面积是耕地面积的7倍,但林业产值仅占全县农业产值的五分之一,“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局面一直没有改变,林业蕴藏的巨大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因此,要通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整林业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加快培育林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尽快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以激发林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大幅度提高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县从林业资源大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迈进。

4、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县强林兴林的迫切需要。一个地方的实力、魅力和竞争力不仅体现在经济、科技和人才方面,一定程度上还体现在生态环境方面。翁源的翁江是珠江的源头之一,是“珠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后续发展最宝贵的品牌和资源优势。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战略决策,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建设和维护好我县的林业生态安全,优化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把保护生态和维护林农利益、改善环境和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广大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进而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以优美、舒适、宜居这张亮丽的森林生态名片,提升翁源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把握政策,扎实稳妥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作出明确安排:全县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今年将在全县铺开,明年全面完成。各镇(场)要按照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内容、范围与方法,有步骤、分阶段,积极而稳妥地推进。改革过程中,务必把农民是否得到实惠、生态建设是否得到加强、林业产业是否得到发展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达到优一方生态、强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促一方和谐的目的。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广大农民是这次改革的主体。整个改革都要把握好“农民得实惠”这个根本,让农民得利、让农民受益,对农民该给的利益要给足,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的服务要搞好,使之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此外,从方案设计到组织实施,都要严格坚持“村民大会过半数以上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成员同意”的原则,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过去已划定的自留山、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收回;对集体统一经营效果较好、群众满意不要求再分的山林,可以实行均股均利到户到人,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但要转换经营机制,明确经营主体。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我县山区、半山区和丘陵地区森林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差别较大,即使在同类型的区域内,不同地区的森林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改革中一定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各镇、村,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但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守住“生态受保护”这道防线,绝不能因改革引发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依法改革。各镇(场)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研究制定与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对接的改革方案,把改革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等程序,规范操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集中民智、符合民心、体现民意。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做到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实现全过程“阳光操作”。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林权纠纷,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好调处工作,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镇,镇与镇纠纷不出县,县与县纠纷不出市。对有纠纷的山林,应先调解后确权,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不能急于求成,不得核发林权证书。对借改革之名强行低价流转山林、套取集体资产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可以通过实践不断完善,但改革的方向和基本政策必须坚持,不能随便摇摆。在改革过程中,既要鼓励探索创新,又要尊重历史,不能简单地推倒重来,要确保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在林业“三定”中,责任山、自留山已“两山并一山”的,应保持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合同基本合理且执行较好的,可直接续包;对集体林权已经流转且程序合法、合同规范且大多数群众满意的,要予以维护。对承包合同不规范或不够完善的,主要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认真对待,妥善解决。要切实加强林权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为改革留下经得起检验的历史记录。

5、坚持长远发展,强力推进林业产业化。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不抓生态建设,改革就会迷失方向;不抓产业发展,改革就会丧失活力。各镇、村要把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在改革过程中统筹好林业产业的发展。要超前谋划,认真研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尤其对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优化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要适时启动配套改革,从采伐、运输、林权流转、金融和税费扶持、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着手,努力构建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林业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着力推动林业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使林业基层部门切实转变到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来。要坚持科学规划,以森林资源为依托,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精深加工为重点,积极培育带动农户多、综合效益好的林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和森林旅游产业。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让山头绿起来,产业活起来,林农富起来,农村经济强起来。

(三)加强领导,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这项改革有序推进。

1、要实行高位推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县里已经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场)也要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业务熟、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担负政策指导、技术培训、督促检查等方面的任务。要把林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签订林改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起“县直接领导、镇(场)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工作队靠前指导”的工作机制,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镇(场)要加强对村、组的领导和指导,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制定措施,抓好落实。要组建强有力的驻村工作队,帮助村、组开展林改工作。要加强对各级林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林改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熟悉工作程序,掌握方式方法,确保改革不走弯路。要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妥善协调处理好改革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

2、要加强部门配合。林改工作牵涉的部门多、环节多,任何一个部门、一个环节的工作不到位,都可能给全局工作带来影响,造成被动局面,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主动服务改革,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林改部门要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牵头抓好改革工作的落实;财税、物价部门要抓好各项税费政策的落实、监督和检查,积极筹措改革经费;宣传部门要把握好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社会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改革期间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严肃改革纪律;信访部门要认真处理好事关林权改革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编制部门要积极做好林业机构的设立、整合及核编定员工作,进一步理顺林业管理服务体制;档案部门要为林改档案建立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会同林业部门建立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共同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农业、国土以及政法等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改革政策的规范引导,及时发现和处置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严厉打击乘改革之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他各部门都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确保改革有条不紊地进行。

3、要狠抓督促检查。各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林改工作,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若干个督查组,深入林改一线,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把好每个环节的质量关。具体来说,首先要把好民主决策关,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次要把好政策落实关,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农民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的权利;第三要把好勘界操作关,确保四至清楚,界址分明,数据准确;第四要把好档案资料关,做到有据可查、有字为证。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监督林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4、要切实维护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重要的生产关系调整,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纠纷。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妥善解决好改革中涉及的利益纠纷和新旧矛盾,始终把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因林改引发大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把山林纠纷调处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作用,充分发挥民间调解机制的作用,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确保不因林改引发群体性乱砍滥伐林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禁乱砍滥伐林木行为,避免来一次改革,山头剃一次“光头”的现象出现。如因工作不力,造成乱砍滥伐事件,除依法惩处犯罪嫌疑人外,还要逐级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三是确保不因林改引发大的森林火灾。特别要严防别有用心的人纵火烧山,杜绝大的森林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大事。过去一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综合分析今年天气、人为等因素,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高火险天气呈持续趋势。森林火灾的发生受气候条件影响最为明显,天气冷暖变化剧烈,最容易导致森林火灾的集中爆发。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持续干旱少雨天气,高森林火险时段增多,对森林防火工作十分不利。

二是群众防火意识不强,火源管理难度增大。随着我县非公有制造林行业迅速发展,群众在山上种植丰产林、水果等林业多种经营项目增多,进山作业人员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大,部分群众在烧田坎草、上坟烧纸钱香烛时防火意识不强,常引发山火,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全县上下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紧紧围绕“抓防火,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灾前防范,提高应急能力,科学处置火情,全面提升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切实把森林火灾次数、火灾损失控制在“双控”指标内。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切实做好如下三点:

1、加强领导,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坚持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镇(场)要严格按照责任书各项目标要求,抓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核心工作。从我县多年来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分析,绝大多数是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发。目前,我县一些地方野外用火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违章野外用火现象比较严重,这些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将引发森林火灾。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管好管住野外火源。这次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以后,各镇(场)要依照《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野外用火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控制野外用火的工作方案,通过制度来规范全民野外用火的行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大巡山护林的力度,组织镇村干部协同护林人员开展长期的以检查森林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巡山护林工作,做到责任明确、重点清晰、工作到位、不留隐患。对历年来森林火灾常发地区、重点区要认真组织检查,查明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漏洞,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镇(场)、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同时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快速反应,严格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和任务安排,以最快的速度投入扑火战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扑救森林火灾的过程中,各镇(场)和林业局的领导要始终亲临火灾现场,掌握火情,周密组织,靠前指挥,科学扑火。要根据火势程度、火场风向风力等具体情况,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稳妥的扑救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将山火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带来的森林资源损失。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时,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老弱病残人员和未经扑火培训的外来人员参加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森林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森林火灾发生时,要及时组织公安干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迅速破案,将森林火灾肇事者绳之以法,以振摄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三、真抓实干,确保林业生态县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创建林业生态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自2007年提出创建林业生态县以来,全县各级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创建林业生态县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近两年来,全县共投入造林资金1亿多元,完成荒山(迹地)造林23万多亩,建成了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和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文体广场、政府绿化小区、环城北路绿化带等绿化工程,县城绿化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总的来看,我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势头良好,呈现出整体推进、内涵深化、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特点。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创建林业生态县要求严、标准高,根据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对照省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标准,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荒山(迹地)造林进展缓慢。目前全县仍有荒山(迹地)1.44万亩,而且大部分山林纠纷和内部矛盾较多,造林绿化难度较大。二是县城周边及“三道”两侧的绿化较差。主要表现是荒山迹地较多,而且分布在县城周边、主要公路干线两旁,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形象。三是县城绿化、镇城区绿化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不尽人意。四是林业执法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管理不力,有些地方盗伐滥伐、毁林造林、违规用火、纵火烧山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 

这些情况表明,我县要在2010年实现林业生态县还面临着大量繁重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为此,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看到差距,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创建林业生态县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抓住重点,确保创建林业生态县各项工作的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封管造并举”的工作方针,高度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行动,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着力加快推进“三道”两侧荒山(迹地)造林,抓好县城绿化和公路绿化,确保2010年创建林业生态县目标的实现。目前,我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已经进入了冲刺攻坚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着力抓好创建林业生态县各项工作的落实。

1、破解难题,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灭荒造林攻坚任务。灭荒造林是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全县仍有荒山1.44万亩,而且绝大部分存在着山林纠纷、内部矛盾多等问题,凸显了荒山造林的复杂性、艰巨性。为尽快消灭荒山,县委、县政府最近又下达了今冬明春创建林业生态县的任务。各镇(场)、各单位要围绕各自的目标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克服一切困难,穷尽一切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灭荒造林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由于完成灭荒造林的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镇(场)要根据县今冬明春造林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完善实施方案和奖惩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细化到山头地块,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时限和进度。通过落实责任制,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攻坚冲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造林用地。落实造林用地是完成灭荒造林的关键性前期工作。目前尚存的荒山大多是纠纷山、问题山,要落实这些造林用地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为此,各镇(场)、各单位要正视困难和问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措施,从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入手,大力宣传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意义,提高人民群众对开展荒山造林重要性的认识,把全县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形成解决问题的办法、思路,确保造林用地的全面落实。

三是创新经营方式,完成造林任务。各镇(场)、各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经营方式,不断深化林地林权及林业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责、权、利的关系,吸引和鼓励各种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因地制宜采取部门造林、合作造林、股份造林、个体造林等经营方式,着力破解造林资金瓶颈难题,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2、强化管理,切实抓好森林资源的管护。三分造林,七分管护。近几年来,在全县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目前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为了迅速扭转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的被动局面,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总结多年来我县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的经验教训,对症下药,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打防结合,群管群护,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强硬的手段,坚决刹住盗伐滥伐、违规用火、纵火烧山的歪风,切实加大对森林资源的管护。

一是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保护森林资源层级目标责任制,提出更加科学的考核办法和更加严格的奖惩措施,把保护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具体化,形成齐抓共管的管护责任制。

二是切实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林业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坚决纠正执法中行政不作为、以权谋私、以罚代刑等各种不正之风,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是抓好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各镇(场)都建立了护林防火专业队伍。要切实抓好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抓好护林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护林防火队伍的素质;要完善专职护林员的岗位责任,划定责任区,落实奖惩措施,真正发挥专职护林队伍的作用,为及时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提供可靠信息。

四是规范林政管理。要严格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强林政管理,从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规、违法案件,发现一宗查处一宗,进一步规范我县的林政秩序。

3、加大投入,抓好城区绿化和公路绿化。县城绿化和公路绿化是创建林业生态县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的薄弱环节。目前全县仍有19.7公里的公路未绿化,镇城区的绿化也较差。各镇(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翁源县2008-2009年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保证在今冬明春高标准完成县城、镇区、公路的绿化任务,决不拖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的后腿。

4、认真抓好泥石口复绿和占用林地清理工作。目前我县“一高三道”两侧、重点村委泥石口和占用林地面积达1783.9亩,严重影响我县林业形象和创建林业生态县的验收。各镇(场)要制订泥石口复绿和占用林地清理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泥石口复绿和占用林地清理工作,按照县的《实施方案》,迅速摸清泥石口、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权属和占用单位等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理工作,通过林地清理,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提高林地覆盖率。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创建林业生态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需要全县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能否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关键在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自的目标任务,把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打好、打胜创建冲刺攻坚战,确保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2、多元筹资,提供保障。创建林业生态县首先是政府行为,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创新投资体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县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变政府一方投资为社会多元投入,为创建活动的扎实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3、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各镇(场)、县林业局、建设局、公路局、交通局、国土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落实,避免出现创建死角。其他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要求完成好各自的任务。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题专栏,有计划地推出一批创建典型,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使攻坚冲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

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确保打赢冲刺攻坚战,县委、县政府将按照《翁源县20082009年创建林业生态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要求,把冲刺攻坚的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县创建办要组织专门队伍,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评比,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督导组要积极协助和督促各镇(场)、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分阶段组织检查验收,及时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县,对进展快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创建目标实现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作调整岗位的处理。

同志们,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以及林业生态县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继续发扬60周年国庆的团结协作精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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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林业讲话】县委书记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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