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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6-14 12:06:01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供大家参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

 张春华

 陈琦

  (湖北省十堰市西苑医院

 湖北十堰

 4420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老年化趋势日益突出。养老也成为当前社会难题,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优势于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R4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5)09-0198-03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2012 年以十堰市为例,城区 60 岁以上老人近12 万,占城区总人口 16.5%。高出全国平均值两个百分点[1]。按照国际惯例,十堰早在 1999 年已跻身老龄化城市行列。在十堰城区,虽有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也有民办老年公寓,但不少经济条件好的老人并不愿入住。可是,人老了行动不便,特别是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要想看个病、做做家务活儿都不容易,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市场迫切需要有“呼之即应”且真正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在家庭养老、照顾功能日益削弱的趋势下,解决好社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照顾和精神文化需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就成为当务之急。

  1.十堰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述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社会服务力量为依靠,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的一种新的服务形式[2]。它是介于家庭照顾和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年人照顾方式;由专职护理员、社区志愿者以及高校志愿者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日常生活能够自

 理或部分能够自理的老年人。

 向全社区辐射 70 周岁以上孤寡老人,60 岁以上享受低保、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级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无偿服务,对 7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80 岁以上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对家庭经济情况尚好的老人提供有偿服务,按实际服务项目收费。市场迫切需要有“呼之即应”且真正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解决百姓养老难题, 2015 年十堰市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 2015 年十件实事,目前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 余个。

  十堰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

  1.1 日常生活照料

  社区通过网格员摸底和家庭申请,根据老年人的需要,为老人提供上门生活照料,为老人提供日常保洁、家务、送餐服务、助浴、洗头、理发、陪护、代购物等服务。

  1.2 医疗保健

  协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家庭医师指导下进行康复锻炼,保健按摩,药物配送、上门打针、量体温、测血压、健康咨询、健康讲座,协助老年人解除生活障碍。

  1.3 精神安抚

  聘请心理专家或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心理咨询、室外活动陪同散步、聊天读报、拉家常、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老年人精神情操,让老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1.4 志愿服务

  定期进行志愿老上门探望、慰问,谈心聊天、开展免费理发、洗衣活动,给予老人力所能及的帮助;培养老年人自助及自助精神。

  1.5 老年人文化教育服务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文体教育、法律咨询、社交与日常生活辅助于一体的服务场所,满足老年人对文体保健、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2.十堰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堰市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虽然起步较早,但是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

  十堰市社区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来的离退休活动站或居委会闲置房屋,成立了兼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工作的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其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第三,基础设施较差,配备也比较单一;第四,一些老人特殊需求不能满足。

  2.2 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

  十堰市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 40、50 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社区建有多支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因缺乏经验,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区专职服务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志愿者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第二,上述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第三,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2.3 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

  从目前的情况看,十堰市社区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是因管理资金来源有限,社区又没有经济来源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继续注入资金,一些后续服务受到制约。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

  2.4 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质量差,服务力量薄弱

  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这个贴合实际的

 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时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5 居家养老流于形式,服务对象有限

  目前一些社区养老机构为了盈利,仅对散居的三无老人或失独老人进行托管,利用民政补助进行补偿。对有需求的老人不能进行照顾。

  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针对目前十堰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社区状况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3.1 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

  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的设施建设,使老年人有一个充分的心情宣泄、情感疏通之所。加强社区多功能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老年人每天都能开展舞蹈、歌咏、戏曲、乒乓等文体活动。根据调查,对于小区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状况,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开展保健康复、常见病预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

  3.2 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聘请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可从小区的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医护人员中招聘,他们熟悉辖区内的老年人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仍需加强对专职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敬业的为老服务队伍,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中来,完善对志愿者的意愿及服务特长与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以方便对志愿者进行分类,拓展邻里互助式志愿者服务,使志愿者尽可能地发挥各自的专长,提高服务效率。

 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从不同的侧重点为老人提供各类服务,并得到较好效果。

  3.3 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服务购买意识

 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养老事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政府加大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投入,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政府购买和社会提供的服务。鼓励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自费购买较高层次的服务,这样既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又满足了社区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3.4 改变居家养老的观念,促进市场化运作

  加大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宣传,使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转换思维,改变养老的观念。企业也应关注日益庞大的“夕阳红”这个经济产业,多渠道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3.5 聘请老年病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目前十堰市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对辖区 65 岁以上老人每年一度健康体检,服务中心可以利用体检机会聘请老年病专家进行专项讲座,解决老年人个体疾患。

  3.6 参照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与医院对接实行双向转诊和绿色通道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患者年龄都较大,慢性病患者居多,随时都有紧急病情,为了不延误治疗,居家服务中心应该与 120 急救中心和医院建立双向联系。为居家养老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4.总结

  有效运用行政和市场两种资源、两种机制,努力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机构监管、老人受益”的良好运营模式,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实现老人养老服务需求与服务机构和商家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可以大大节省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使有限的养老服务资源得到整合和优化配置,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广覆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入老年群体,切实了解到老人的主要需求,不仅仅是如何通过提供足够的食品给老年人免除饥饿而度过晚年,也不仅仅是如何使老年人有安居之处,相反的,温饱并不是老年人的最终目的,在获得基本生存条件下,要参与社会的发展,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不断推广,更多的老年人将从孤独中解脱出来愉快地安度晚

 年,众多子女们将更加安心于工作,政府也能够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到更加需要关爱的人群中去,和谐社会的建立也就有了更加坚实的保证。

  【参考资料】

  [1]http://news.cnhubei.com/xw/hb/sy/201210/t2291362.shtml.

  [2]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0316/16/ 2611388_361051939.shtml power by YOZOSOFT.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老年人口规模总量已居世界第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末,我国 60 周岁及以上人口达 2.49 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7.9%,同比增长 0.6 个百分点。其中,65 周岁及以上人口 1.67 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9%,同比增长 0.5 个百分点。[1] 据此预测,老年人口总量和比例还处于逐年上升的阶段,面对如此严峻的增长势头,养老服务行业慢慢浮出水面并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在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家庭养老已经让越来越多的家庭不堪重负,引发各种社会问题,而机构养老又会因为经济、资源、观念等问题而不被很多老年人所接受。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人口增加很快,老年服务产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2] 社区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事业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社区居家养老比较贴近实际需要,和社会传统养老观念较为吻合,而且能够满足我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因此。分析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现状、供给方式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

 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历程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组织形式,同时也是社会基本单元。“孝”字上为老字,下为子字,其意是儿子肩负老者,侍奉养老,承继父道。我国这种传统文化的孝道思想根深蒂固,因此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实际上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抚养与赡养关系构成的网络即通常所说的“反哺模式”。

 1982 年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大会秘书长指出:“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方式,是全世界解决老年人问题的榜样”。[3] 所谓亚洲方式,就是专指家庭养老方式。但是同年,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截至目前,家庭结构已经发生变化,成为“421”模式。在这种情况下,中青年群体既要应对社会工作压力,又要赡养多位老人和抚养孩子,这种家庭养老方式显然已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在不断借鉴国外养老模式的基础上,我国慢慢地开始出现很多养老机构,如老年公寓、敬老院、福利院等,但是由于机构养老存在着床位不够、费用较高、医疗设施不匹配、传统思想束缚严重等诸多问题,很多老年人也同样不愿意选择或者无法接受机构养老。在持续的学习、模仿和比较之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养老模式较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更为老年人所接受。社区居

 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充分考虑自身特点,结合自身的生活惯例,在家居住安度晚年生活,并由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依托社区平台,充分集合各种资源,形成资源合力,为对象提供居家基础服务,如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

 这种模式的优点就在于充分结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使得老年人在家庭这样一个熟悉的环境中,接受较为专业的养老服务,并且这种模式能够充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压缩相应的成本,得到了老年人及其子女的青睐,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也备受瞩目,可以应对我国目前高龄、失能、空巢家庭老人不断增长的现状。

 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方式及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就是指以老年人家庭为核心,企业、公益组织和慈善团体等与社区合作,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等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满足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方式有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性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这些服务都着手应用“互联网+”的形式,可以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从具体服务项目来看,主要由以下几个模块构成。

 第一,生活照料:生活起居、饮食、休闲等生活内容,并在最大限度上使老年人得到安全、符合自身需求的照料。

 第二,家政服务:主要包括对居住环境的打扫、清洁,以及对家具家电的维护、安装和修理,使老年人能够在整洁、舒适、功能设施完备的空间生活,同时也使其生活更加便利。

 第三,康复护理:指导老年人正确遵照医嘱,协助执行相应的康复方案,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性的医疗护理和卫生保健。康复护理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根据不同老年人的健康情况、身体耐受情况合理地制定计划并有效地实施,不断调整方案,使老年人能够恢复身心、最大限度地锻炼残存功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第四,心理安慰:提供精神支持,进行心理疏导,与老年人进行日常交流与沟通,利用专业的沟通技巧和心理干预手段时刻关注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和心理状态。尤其是要关注社区内独居、丧偶、空巢老年人的精神健康状况,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能够真正愉悦。

 第五,紧急救援:提供安全防护,包括供应安全保障设施和进行安全教育宣传。这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接受居家社区照护的老年人在意外伤害方面需要格外注意,遇到突发意外,

 社区工作人员如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施救,不仅需要有完整的流程化救援方案,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完善的监测手段。

 第六,社会参与: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帮助,例如修建休闲娱乐场馆,组织业余活动,开设老年大学等。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精神文化生活显得尤为重要,老年人也需要与时俱进,将自己的精力挥洒在兴趣爱好上,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在提供这些服务内容时,也应遵循标准化流程,服务价格公开透明、服务管理实现系统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指标化评价,查找服务漏洞,解决服务矛盾,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服务,并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不断积累经验。

 三

 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一)服务人群

 社区居家养老既能保证老年人居住在熟悉舒适的环境内,又能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从笔者的实地调研情况来看,知道并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老年人大多为一些经济状况较好、文化程度较高的低龄老年人群体,他们多数通过各种传媒、邻里聊天、社区大力宣传等方式了解,并结合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判断是否需要购买社区居家服务。像嵌入式的微型社区养老模式、社会互助的养老模式、“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这些模式的开展也只适用于一些健康状况较好、自理能力强的老年群体,而一些高龄、空巢、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由于消息闭塞、行动不便等并不知晓这种养老模式,参与度并不高。

 (二)服务项目

 1. 日常生活照料

 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助餐、助洁、助浴等项目,老年人的需求还是很大的,但是由于一些公办民营的机构、养老驿站的费用较高,不能覆盖大多数有需求的群体。虽然政府购买服务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较长、内容较少,服务供给的总量有限,并且会出现服务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匹配的现象。不仅如此,囿于体制机制原因,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筛选还需要较长时间。

 2. 医疗卫 生保健

 随着老年人身体各项机能的减退,他们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非常大。为了缓解老年人看病难这一问题,各个社区都建立了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一举措解决了老年人去医院路程远、排队久等问题。但是很多老年人反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设备较为陈旧、工作人员没有耐心、服务态度较差,因此很多老年人来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是开药或进行常规血

 压、血糖等慢病的监测。

 据统计,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宣教、急救转运这些方面还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地进行慢病的宣教、监测与防控。一方面,老年人缺乏疾病相关的预防保健知识,宁愿相信街边小摊小贩的保健品推销,也不愿参与到社区健康讲座中来,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讲座、保健手册的派发、免费体检或者安全急救知识的演练毫不知晓;另一方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转差异性较大,有一些做得比较好,还有很多形同虚设。

 3. 心理慰藉

 心理慰藉及临终关怀其实是老年人比较需要的一个方面。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目前仅停留在唱歌、打牌、广场舞、运动保健等项目,对于社区人员上门陪同聊天,一部分老年人是愿意接受的,还有大部分老年人不愿意同社区工作人员聊天,认为彼此过于陌生,没有共同的生活背景与经历,没有共同语言,他们更愿意走出去与同龄人沟通。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临终关怀方面,几乎还是空白。主要由于很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及社工都很少接受临终关怀服务的学习,不能开展正确的死亡教育与临终关怀的心理疏导,同时,我国大多数老年人忌讳谈起死亡,不愿意听到同龄老年人过世的消息,没有树立正确的死亡观。

 (三)服务费用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社区居家养老是要解决机构养老费用高、床位紧张的问题,但是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发现上门服务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反而使成本提高,让很多经济状况较差的老年人望而却步。从 2012 年青岛市开始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来,河北省、吉林省、江苏省、上海市等地也相继展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一保险制度的落实,虽然能有效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独居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日常生活照料等基本需求,但这一模式市场化程度低、覆盖范围窄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前养老服务体系主要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模式。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居家和社区养老是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但是社区居家养老存在服务对象分散、服务成本高、服务人员专业性较差、社会参与关注不够等问题,这都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带来了困难。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从 2013 年到 2016 年,仅三年的时间,养老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动。虽然更新后的内容更具科学性和前瞻性,但是不稳定的政策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先前所做的工作与现今政策相衔接和适用会出现或者发生困难[4] 。这些政策的前后不连贯、不一致导致新政在实施和更迭过程中受到层层阻碍,并且这些政策多为一些通知、试行办法、意见等文件,不能有效地保证各个地区遵照执行。2018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唯一上升到国家法律层级的文件,所有地区全部适用。虽然该法的权威性不容置疑,但是这一法律并没有对社区居家养老方面进行细致的阐述与规范。

 养老服务政策所规范和涉及的领域也较窄,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相应政策的配套实施和执行难度较大。此外,当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主要依靠民政、卫生、老龄等少数部门助力,政策约束的范围小,执行力度较弱,部门间合作不紧密[5] 。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也发现,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域间差异较大等现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速度远快于乡镇地区,而东部地区老年人所享受到的补贴也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政府扶持力度不够、运行机制不流畅等问题都将阻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

 老年人群体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抱有很大希望,认为这种养老模式可以满足他们对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可以自行定制服务,接受个性化的照护与精神关爱。但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这些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微型社区养老机构、养老驿站等提供最多的便是一些家政服务,而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却得不到专业、系统的满足。对于老年人的心理慰藉也流于形式,没有真正的关爱。在选择精神文娱活动类型时,往往比较模式化,多在健身房、棋牌室、合唱厅等场所进行活动,形式单一。临终关怀这一服务项目还处于空白期,需结合我国老年人的心理特点进行不断摸索。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老年人需求最强烈的就是医疗保健。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各项身体机能在不断退化,有研究显示,有七成以上的老年人患有 1 种及以上的慢性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只有近半数的老年人建立了社区健康档案,进行慢病的管理与防控。目前我国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中,包括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缺少专业医疗及护理人员,只能进行常规的体检、健康宣教和药物应用指导等,对于上门问诊、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提供较少。

 虽然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但是对于老年人来说,手机、平板电脑的使用还比较局限,因此大力推广的“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发展滞后,还不能完全应用线上问诊、紧急求助、健康监测等内容。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需要不断调整搭建内容,契合老年人的真正需求。

 (四)社会群体参与度不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服务并不是只要社区居家服务人员的付出和老年群体的配合就够了,更需要社会不同群体的参与。我国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虽然配备了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等,但是这些社区志愿者和社工多来自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的联动性不强,缺乏长期的、连贯性的参与。此外,很多老年人出于对陌生人的不信任也不愿意接受社区志愿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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